註冊會計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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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冊會計師,又稱CPA(英語: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一般是在各國相關管理機構或協會取得認證註冊,接受委託從事審計、會計諮詢、會計服務的專業人士。全球第一個國家採用註冊會計師CPA)作為會計師專業簡稱的是美國,故美國會計師可以說是全球註冊會計師(CPA)的始祖。

香港[編輯]

分為「會計師」(專業簡寫CPA,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及「資深會計師」(專業簡寫FCPA,Fellow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另執業會員可註有「執業」(Practising),為香港唯一法定之執業會計師資格。

國際認可[編輯]

香港會計師公會與以下海外專業會計組織簽訂協議,會員享有申請此等團體的會籍及於當地執業的資格:[1]

相關條目[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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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大陸[編輯]

中國大陸,註冊會計師是指依《中華人民共和國註冊會計師法》及其他相關法律法規取得註冊會計師證書,並接受委託從事審計和會計諮詢、會計服務業務的執業人員。截至2015年6月30日,中注協體會員(會計師事務所)總數8331家,個人會員總數210509人,其中註冊會計師100601人,非執業會員109908人。

資格考試[編輯]

在中國大陸,成為註冊會計師需要通過中國註冊會計師協會組織的註冊會計師全國統一考試。

考試劃分為專業階段考試綜合階段考試。考生在通過專業階段考試的全部科目後,才能參加綜合階段考試。專業階段考試設會計審計財務成本管理公司戰略與風險管理經濟法稅法6個科目;綜合階段考試設職業能力綜合測試1個科目。每科考試均實行百分制,60分為成績合格分數線。

專業階段考試的單科考試合格成績5年內有效。對在連續5個年度考試中取得專業階段考試全部科目考試合格成績的考生,財政部考委會頒發註冊會計師全國統一考試專業階段考試合格證書。對取得綜合階段考試科目考試合格成績的考生,財政部考委會頒發註冊會計師全國統一考試全科考試合格證書。 2014年4月23日,經財政部部務會議決定,刪除《註冊會計師全國統一考試辦法》第十三條第二款中的「綜合階段考試科目應在取得註冊會計師全國統一考試專業階段考試合格證書後5個年度考試中完成。」[2]

2012年註冊會計師考試實施改革,實施無紙化考試。[3]

同時符合下列條件的中國公民,可以報名參加註冊會計師的資格考試:

  1. 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2. 具有高等專科以上學校畢業學歷(包含統招自考成考黨校凡是被教育部承認的學歷),或者具有會計或者相關專業中級以上技術職稱(相關專業是指審計統計經濟)。[4]

註冊[編輯]

取得全科合格證,並從事審計業務工作二年以上的,可以向省級註冊會計師協會申請註冊。[5]

業務範圍[編輯]

註冊會計師的業務包括審計業務,非審計鑑證業務,稅務服務,管理諮詢和會計服務等業務。其中,審計業務屬於註冊會計師的法定業務,非註冊會計師不得承辦。

審計業務主要包括:

  1. 審查企業會計報表,出具審計報告
  2. 驗證企業資本,出具驗資報告
  3. 辦理企業合併、分離、清算事宜中的審計業務,出具有關報告;
  4. 辦理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審計業務。

非審計鑑證業務包括:

  1. 財務報表的審閱;
  2. 預測性財務信息審核;
  3. 內部控制審核等。

稅務服務包括:

  1. 稅務代理
  2. 稅收籌劃

從屬關係[編輯]

在中國大陸,註冊會計師不得以個人名義承接業務,而只能通過會計師事務所承接。

中國註冊會計師協會(CICPA)是中國大陸註冊會計師的全國性行業組織,受財政部民政部的監督、指導,負責註冊會計師行業的監督、管理以及擬定行業準則、規則。

國際認可[編輯]

台灣[編輯]

在台灣,依據中華民國《會計師法》規定:中華民國人民,經會計師考試及格,領有會計師證書、取得會計師資格者,得充任會計師。

國際認可[編輯]

  • 台灣會計師考試及格者,得申請抵考國際內部稽核師(Certified Internal Auditor, CIA)四門考試的第四部份:經營管理技能(Business Management Skills)。
  • 英國國際會計師公會(The Association of International Accountants, AIA)同意台灣執業會計師通過兩門專業科目考試後,可換取英國會計師執業資格[6]

相關條目[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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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編輯]

  1. ^ Recognition of overseas bodies. Hong Kong Institute of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 [2022-01-08].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1-01-19). 
  2. ^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75号——财政部关于修改《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办法》的决定. www.cicpa.org.cn. [2016-03-30].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0-07-18). 
  3. ^ 存档副本. [2012-11-23].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5-06-04). 
  4. ^ 存档副本. [2014-02-14].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8-10-05). 
  5. ^ 存档副本. [2009-05-19]. (原始內容存檔於2009-03-30). 
  6. ^ TAIWAN AIA CPA CONVERSION PROGRAMME - Association of International Accountants. www.aiaworldwide.com. [2016-03-30].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9-12-26). 

參見[編輯]

外部連結[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