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看待《女辅警发穿警服自拍不雅照被辞退》事件?

事件链接 女辅警发警服自拍被辞退 近5成网友称处罚过重 我只想问两个问题: 1. 是否有相关法律法规或规章制度规定警服着装问题?如果有,是否有响应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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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着装管理规定》不同制式警服不得混穿。警服与便服不得混穿。警服内着非制式服装时,不得外露。第九条:公安民警着装时,应当警容严整,举止端庄,谈吐文明,精神振作,姿态良好。

这就是违规行为,何况在微博“买灯王”指出问题后此人纠集一干亲友团对其进行谩骂。

再者,这个辅警毕业于辽宁警察学院的专科,这个学校的专科高考分数线极低,200多分的比比皆是,而且毕业不能当正式警察,我不懂辅警的招人情况,至少当辅警也不需要非得是警校毕业。

处罚并不过分,这种行为严重影响了警察形象,再加上警察在老百姓心目中的负面形象,对警察这个庄严形象影响极大。

只要穿上警服就代表这个国家意志之一,你觉得再那样合适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