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前特首曾蔭權涉貪案開審社會高度關注

曾蔭權提早一個多小時抵達高等法院。

圖像來源,Reuter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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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蔭權提早一個多小時抵達高等法院。

香港前特首曾蔭權涉貪案周二(1月3日)在高等法院開審,預計審訊20日。曾蔭權是香港史上被刑事起訴的最高級別官員,更是第一位被起訴的特首,案件因此備受關注。

曾蔭權面對兩項「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一項防止賄賂條例中「行政長官接受利益」罪,共三項控罪。若罪名成立,曾蔭權將可能面臨監禁。

BBC駐香港記者張英華現場報道,曾蔭權在被告席上神情凝重。他在法庭上否認全部三項控罪。香港一向以政治廉潔自豪,但曾蔭權涉貪案為政府要員與富豪之間的關係打上問號。

曾蔭權在庭審前一個多小時就與妻子曾鮑笑薇抵達法庭。據網媒《香港01》報道,身為虔誠羅馬天主教徒的曾蔭權出家門後先至教堂禱告,停留約30分鐘後前往高等法院。他出庭時依然結上他讓他得到「煲呔曾」綽號的標誌──蝶型領帶(BowTie)。

檢控罪名

2015年10月5日,香港廉政公署宣佈,曾蔭權的首項控罪為涉嫌於2010年11月2日至2012年1月20日,在擔任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期間期間,故意作出失當行為。

控罪涉及曾蔭權在行政會議舉行會議商討及批准雄濤廣播有限公司——即現在的香港數碼廣播公司(DBC)——提交的多項申請期間,未向行政會議申報他與雄濤的主要股東黃楚標進行了商議。

第二項控罪指曾蔭權涉嫌於約2010年12月至2011年7月期間,當他建議提名建築師何周禮授勳時隱瞞他租用深圳物業一事,而何周禮正是獲聘負責該單位的室內設計。

「行政長官接受利益」的控罪,則是涉及物業的裝修工程。

2012年,在曾蔭權卸任前,遭媒體披露出多起「失當行為」。他曾為沒迴避利益衝突向社會大眾道歉。

曾蔭權是第一位在香港前殖民地政府中獲任命為財政司官員的華人。1997年香港主權移交前,曾蔭權獲頒授英國政府頒授英帝國爵級司令勳章(KBE)。主權移交後,他繼續在以董建華為首的香港特區政府擔任財政司司長。

曾蔭權在2005年上任特首時頗具民望,市民對他的支持程度高於他的上任董建華。

但他在2012年卸任時因為與富豪間的利益輸送疑雲、貪污案等等,民望跌至谷底,甚至被市民起了「貪曾」的綽號。2011年7月1日香港例行的大遊行以「曾蔭權下台」為主題之一,主辦單位民間人權陣線稱有22萬名市民上街(警方則表示有約5.4萬人),遊行人數為曾蔭權執政七年來新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