麥齊光曾景文終極翻案 串謀騙租津上訴得直|即時新聞|港澳|on.cc東網

麥齊光曾景文終極翻案 串謀騙租津上訴得直

20160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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麥齊光(右)及曾景文(左)終審法院裁定上訴得直,推翻串謀詐騙罪,中為麥齊光太太。(袁志豪攝)
發展局前局長麥齊光及路政署前助理署長曾景文,被指在廿多年前互租對方代自己持有的住宅單位,以騙取政府租金津貼57萬元,兩人因而被控串謀詐騙等罪。他們先後被區域法院及高院上訴庭裁定罪成,案件至今日(6日)峰迴路轉,兩人上訴至終審法院扭轉敗局,獲終極翻案撤銷定罪。一場延宕三年半的官非終告一段落,兩名當事人喜不自勝,形容「雨過天青」。終院稍後會頒發書面判詞解釋理由。
今次裁決備受公務員團體關注,曾為麥齊光擔任辯方證人的前公務員事務局局長王永平今日指,裁決反映當年公務員互租單位無問題,日後不應再有類似檢控出現。不過,公務員工會聯合會總幹事梁籌庭卻認為,裁決對社會帶來負面影響,指多年前公務員利用灰色地帶互租單位領取房津的行為很普遍,他認為有關行為並不正當,如今法庭判麥曾二人無罪,令當年有份進行類似行為的公務員猶如可鬆一口氣。律政司回應指,尊重終院裁決,會在收到判詞後,詳細考慮是否有需要在任何方面跟進。公務員事務局則拒絕評論個別個案。
兩名上訴人麥齊光(64歲)及曾景文(61歲),因串謀詐騙及代理人行使文件詐騙主事人罪名,於2013年在區院被判監禁8個月但緩刑兩年。兩人翌年向上訴庭上訴失敗。終院的上訴委員會去年以案件可能有實質及嚴重不公平為由,受理兩人的終審上訴,並排期今日審理。終院今日開庭僅個多小時,與控方爭辯兩人有否隱瞞業主身份,未幾即裁定兩人得直,並下令控方支付兩人由原審到終審三次聆訊的訟費。
麥曾兩人今日均有到庭,王永平和麥的港大同學兼時事評論員程翔亦有現身支持,而麥齊光散庭後亦特別點名道謝王永平。對於最終反敗為勝,麥妻在宣判後表示,「開心,因為卒之all over(一切完結)嘞」,而麥則形容今次「雨過天青」,「終於可以放低啲嘢囉,成三年幾喇!」他與曾景文均感謝親戚朋友三年多來的支持、信任和關心。兩人強調至今仍是好朋友,並握手互相道賀。
麥齊光於2010年從政府退休,至2012年7月1日加入特首管治班底,出任發展局局長,但甫上任即被傳媒揭發他與曾景文在1985年6月,分別購買北角城市花園上下兩層兩個單位,之後5年互相租住對方的單位,涉嫌藉此騙取公務員租金津貼。廉署在2012年7月12日拘捕兩人,麥同日向政府呈辭,成為歷來任期最短的問責局長。
麥齊光今日並無正面回應有否後悔當年答應出任發展局局長,亦不肯猜測是否因出任局長而被翻舊帳,只說事情已過去三年多,現在舊事已不用再提。他又表示要等候終院頒發判詞,方能評論案件。被問到現已洗脫罪名,會否考慮重返政府,他說:「唔好講呢啲。」指自己這段期間在大學任教,並說自己在離開政府時說過,會繼續為香港做事。較為寡言的曾景文,被問到因案件失去政府職位的感受時,他簡單答說:「無咩特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