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荃灣衝突】為救中槍「健仔」曾志健 理大博士生邱宏達非法集結罪成判囚12個月 — RFA 自由亞洲電台粵語部

【10.1荃灣衝突】為救中槍「健仔」曾志健 理大博士生邱宏達非法集結罪成判囚12個月

2021.10.15
【10.1荃灣衝突】為救中槍「健仔」曾志健 理大博士生邱宏達非法集結罪成判囚12個月 2019年10月1日荃灣衝突中,是香港歷史上第一次,警察對示威者近距離實彈開槍,而子彈距離心臟只有3cm。
粵語組製圖

香港前年10月1日荃灣衝突中,香港歷史上第一次,警察對示威者近距離實彈開槍,而子彈距離心臟只有3cm。理大物理系博士生邱宏達向中槍「健仔」曾志健施救,惟兩人同被控暴動罪名。區域法院判暫委法官李志豪周五(15日)判邱宏達即時監禁12個月。邱在宣判後經友人在網上發文,寄語港人:「就算我們已變成腐臭和屍水從那裡離開,都請您們不要畏怕那長城」。

案件周五早上11時半開庭,早前獲准繼續保釋的被告邱宏達(28歲),早約逾1小時步入區域法院,獲不少親友和市民到庭支持。他向記者表示心情「OK啦」,又着未能拍攝到他的記者「在囚車影我啦」。

邱宏達早前承認一項作為暴動交替控罪的非法集結罪。暫委法官李志豪早前曾明言大機會判監。今次庭上宣判時指,控方公正地將涉及被告的案情,與較早前的暴力事件分割處理,亦沒有證據顯示被告在案發時使用任何暴力,而被告當時出於救人之心,但鑒於當日非法集結屬有預謀,集結人數眾多,暴力場面此起彼落,包括有示威者向警員投擲汽油彈,且有警員落單後遭示威者圍堵而倒地受傷,而影片可見,警方的克制反映事件更為暴力,故需判處阻嚇性刑罰。

對於辯方要求輕判緩刑,讓剛獲取理大物理系博士學位的被告有機會繼續深造,成為一個「真正的科學家」貢獻社會,法官對被告發奮圖強表示「欣賞」,但認為難與相關案例中獲判緩刑的人比較,個人及學術背景亦「談不上有任何特殊之處」,以24個月為量刑起點,考慮被告在本案的參與程度低且認罪,以及個人背景等求情因素扣減後,判被告即時入獄12個月。

邱聞判後表現冷靜,向旁聽的親友揮手道別。

邱寄語:不要畏怕那長城

邱在宣判後透過友人在社交平台發文稱:「直到這天,我還是感受來自將來你們的目光,像是我回望過去的背影。而在這段演給我們的黑暗歷史,藏著我們過去的足跡。這此被歷史洪流所掩埋的一點點光輝,暗淡但打破了只有黑暗的一切。正是這個原因,今天一定要努力的活下去,因為那些過去的背影們仍注視著我們。雪亮的眼睛能找到我們不滅的光輝。我們並不孤單。就算我們的屍骸已被堆成望而生畏的血肉長城,就算我們已變成腐臭和屍水從那裡離開,都請您們不要畏怕那長城。鏟平它吧,它不足以把您們攔在自由面前,只有鏟平那擋在自由前的血肉長城,剩下靈魂的我們才能最終走到安息之地。」該友人透露,開庭前邱仍不忘通宵趕寫「人生第二份Paper(論文)」。

被告邱宏達被控於2019年10月1日,在荃灣海壩街、大河道北和鱟地坊一帶參與非法集結。案發時18歲的中五男學生「健仔」曾志健遭警員以實彈射傷,是香港歷史上第一次,警察對示威者近距離實彈開槍,而子彈距離心臟只有3cm。「佢中咗槍呀!救佢呀!」邱宏達上前欲救人,隨即遭防暴警員撲倒制服。兩人事後同被起訴暴動罪,惟早前辯方經與律政司協商後,控方同意可透過交替控罪形式,容許邱宏達承認刑責較輕的非法集結罪。

而曾志健早前因缺席聆訊並宣布已流亡海外,遭法庭發出拘捕令。邱宏達在港媒的專訪中提到,作為大哥哥的他只盼望,流亡的「健仔」能夠繼續努力生活,認罪前向他寄語:「如果有日我喺天涯海角再撞返你嘅時候,你記得點頭笑下。」

記者:李智智 責編:羅燕雲 網編:劉定堅 

新增評論

請將評論填寫在如下表格中。 評論必須符合自由亞洲電台的 《使用條款》並經管理員通過後方能顯示。因此,評論將不會在您提交後即時出現。自由亞洲電台對網友評論的內容不負任何責任。敬請各位尊重他人觀點並嚴守事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