區會改革|曾國衞:基本法無規定區議會產生辦法 「民主成分」說法屬偷換概念 - 香港新浪

區會改革|曾國衞:基本法無規定區議會產生辦法 「民主成分」說法屬偷換概念

2023年05月18日09:45

曾國衞與麥美娟向九龍社團聯會的400多名代表解釋完善地區治理的建議方案。

【橙訊】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曾國衞說,《基本法》從來沒有就區議會的組成方式作出任何說明,甚至《基本法》的條文中亦沒有提述「區議會」這三個字。《基本法》的條文並沒有指明區議會應以何種方式產生。

曾國衞指出,意思是區議會不一定由選舉所產生,更遑論是由普選產生。因此,任何關於「民主成分」的說法,甚至將區議會說成是特區民主進程的一部分,均完全是曲解《基本法》的原意,偷換概念、子虛烏有。

曾國衞提及,區議會的角色定位,必須讓市民從憲制角度準確了解《基本法》第九十七條條文下區議會的角色,第一,《基本法》第九十七條是賦權性條款,換言之,特區可以選擇成立區域組織,但沒有憲制責任必須這樣做;第二, 區域組織的性質是「非政權性」,意思是它並不具備任何政治權力,例如立法、徵收稅項、監察政府等權力;第三,區域組織的目的有兩個,就是接受特區政府就地區管理或其他事務的諮詢,以及提供文康等地區服務。

曾國衞稱,完善地區治理就是要切實排解民生憂難。

曾國衞說,完善地區治理就是要切實排解民生憂難,關係到廣大市民日常生活,是實現良政善治的重要一環。這次方案提出的多項建議,充分體現行政主導,有助政府更有效地推展地區服務,更及時適切地回應市民的訴求,做到「民有所呼,我有所應」,絕對符合香港整體利益。

曾國衞和民政及青年事務局局長麥美娟昨晚到尖沙咀會堂向九龍社團聯會的400多名代表解釋完善地區治理的建議方案,並聽取意見。

圖:政制及內地事務局Faceboo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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