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紅樓夢]對薛寶釵結局之推測@屠宰場之舞|PChome Online 個人新聞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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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05-25 15:12:18| 人氣2,430| 回應0 | 上一篇 | 下一篇

[紅樓夢]對薛寶釵結局之推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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紅樓夢第五回中的判詞和紅樓夢曲詞,因為是預言式的,所以可以算是全書中最重要的線索。寶釵的判詞和曲詞如下:

判詞:可歎停機德,堪憐詠絮才。
玉帶林中掛,金簪雪裡埋。

曲詞:
〔終身誤〕都道是金玉良緣,俺只念木石前盟。空對著,山中高士晶瑩雪;終不忘,世外仙姝寂寞林。嘆人間,美中不足今方信。縱然是齊眉舉案,到底意難平。

歷來眾家學者對後四十回寶釵的結局有多種不同的論點和說法,茲分述如下:
(一)高續本:玉釵成婚,後寶玉出家,寶釵為寶玉產下遺腹子賈桂,並立志守節。
(二)周汝昌:玉釵婚後相敬如賓,只有夫妻之名而無夫妻之實。兩人舉案齊眉,時而談心話舊,但這不等於思想上的融洽。寶釵名為婚嫁,實為孤居。
(三)吳世昌:玉釵成婚,後寶玉出家,寶釵再嫁給飛黃騰達的賈雨村。
(四)高陽:黛玉死後,寶釵拒婚。

高陽認為玉釵二人根本就沒有成婚。如果是這樣的話,那又可以分為兩種情況:
1、寶釵終身未嫁
2、寶釵另嫁他人

這兩種情形其實都不大可能成立。依寶釵表達在詩詞裡「好風頻借力,送我上青雲」的強烈企圖心和意志,非通過男性角色來達成不可,也就是說寶釵需要一個丈夫來作為她志向的延伸和轉化的對象,她可以從旁協助、敦促他奮發上進,達成世人眼中成功的人生。以此看來寶釵絕不可能終身不嫁,何況那個時代的女子也幾乎沒有一直待字閨中的道理;既然如此,如果曹雪芹竟然讓她嫁了別人,套一句俗話說,那《紅樓夢》後四十回就沒戲可唱了,而且作者又何必在前八十回花這麼多筆墨來描寫玉釵黛三者之間的關係和互動?又怎麼會用「舉案齊眉」這個只能用來形容夫妻關係的詞語來形容釵玉間的情形?所以寶釵除了嫁給寶玉以外,實在看不出有其他的可性。

高陽認為釵玉之所以未能成婚,絕非寶玉不願,而是寶釵不肯。不過第五回中的曲詞寫的剛好相反:「空對著山中高士晶瑩雪,終不忘世外仙姝寂寞林」,看來倒像是寶玉面對著端莊穩重的寶釵,終究難忘仙姿綽約情意纏綿的黛玉。如果是寶釵不肯,不會用這樣的語氣。

高陽又認為寶釵從未重視過金玉良緣,同時又為了不負知友,不肯奪黛玉之愛。寶釵對金玉良緣的看法實在很難說,只能說不能一口咬定她先前的種種作為都是為了成就金玉良緣而「藏奸」。但她恐怕亦不是真的對寶玉完全無情,不然第八回裡也不用金鶯「微露意」了,只不過平常不露出來,明意識裡也未必承認,但第三十四回裡前去探望受傷的寶玉時就含情脈脈起來,第三十六回她「只顧看著活計,便不留心,一蹲身,剛剛的也坐在襲人方才坐的所在,因又見那活計實在可愛,不由的拿起針來,替他代刺」。結果是「寶玉穿著銀紅紗衫子,隨便睡著在床上,寶釵坐在身旁做針線,旁邊放著繩帚子」,簡直像是把潛意識裡的畫面搬演出來似的,如果不是情不自禁,平日最善於避嫌的寶釵不會不注意到這個問題,就連撲蝶那樣難得的天真場面,也都還沒忘了要撇清自己。寶玉的消極和乖僻應該是寶釵所不喜的,她也許不會處心積慮的想搶攻上寶二奶奶的位置,但有這個機會的時候應不至堅拒。其次是她與黛玉的友誼問題,黛玉可能才是真正看重這段友情的一方,就如先時的湘雲一樣。寶釵一向待人和善,樂施小惠,對她喜歡或不喜歡的人都是同樣的態度,二十一回脂評說:「寶卿待人接物不疏不親,不遠不近,厭之人亦未見冷淡,可喜之人亦未見醲密之情,形諸聲色。」她對湘雲同樣的好,讓湘雲萬般感動與敬服,但寶釵可以隨手將湘雲贈的絳紋戒指送給了襲人。寶釵「中庸」的做人態度實在很難讓人評判她對黛玉的友誼到底深不深厚,我們比較能確定的,只是黛玉應該會像湘雲那樣對寶釵感到感激與佩服。

另外周汝昌也提出了一個看法,認為釵玉婚後相敬如賓,卻沒有發生肉體關係。

明義題紅樓夢詩中有一首:「錦衣公子茁蘭芽,紅粉佳人未破瓜,少小不妨同室榻,夢魂隔個帳兒紗。」此詩粗看是寫黛玉初來時睡碧紗廚。周汝昌提出三個疑點:

1、明義詩二十篇大致有個首尾結構,不會寫完了晴雯屈死,忽又退回到黛玉睡碧紗廚事。
2、紅粉佳人一詞,不是寫幼女少女所用。
3、寶黛感情親密,應該說「夢魂不隔壁廚紗」,而不是「多個帳兒紗」——這是說雖然同室,而魂夢未通的話。

周汝昌認為這首詩是寫八十回後之寶釵,指釵玉婚後並無肉體關係。張愛玲則認為此詩是代晴雯剖白,雖「同室榻」,並無沾染;稱十六歲的少女為紅粉佳人並無不合,何況下一句就直說是「少小」。如果是寶釵婚後,夫婦當然同室榻,為什麼「不妨同室榻」?由此可見明義的這首詩應該不是在寫寶釵,而是在詠晴雯,只有晴雯有時候同榻,也有時候同室不同榻。寶玉對寶釵豐艷的胴體一向崇憬著,應該不會用禁慾的方式來為黛玉守節,二十回脂評還說:「然後知寶釵襲人等行為,並非一味蠢拙古板,以女夫子自居。當繡縸燈前,綠窗月下,亦頗有或調或妒,輕俏豔麗等說。……不然,寶玉何甘心受屈於二女夫子哉,看過後文則知矣。」五十八回寶玉曾為藕官的行為舉止讚嘆不已:「 官一死,他哭得死去活來,至今不忘……後來補了蕊官,我們見他一般的溫柔體貼……他說:『這又是有個大道理。比如男子喪了妻,或者必當續弦者,也必要續弦才是。便只是不把死的丟過不提便是情深意重了。』」可見婚後寶玉對寶釵還是一樣溫柔體貼,不至相敬如賓到全無肉體關係的地步。

吳世昌對寶釵的歸宿提出了一個很驚人的說法,認為她嫁給寶玉後被寶玉離棄(出家),最後她又再嫁給了賈雨村。近來大陸學者朱淡文也持此說。

這個理論的根據在於第一回賈雨村高吟一聯:「玉在櫝中求善價,釵於奩內待時飛」,首先《紅樓夢》中就明確交代過賈雨村「姓賈名化,表字時飛,別號雨村。」「釵於奩內待時飛」很明確地提示了賈雨村的名字,而《紅樓夢》中作者的詩詞和命名都很有講究,一般不會隨便亂安排。其次,甲戌本有脂評:「表過黛玉則緊接上寶釵」、「前用二玉合傳,今用二寶合傳,自是書中正眼」,則更明確地肯定了此處的「釵」就是寶釵而非別人;詩聯應嚴格對偶,上句「善價」既為名詞,則下句「時飛」亦必為名詞,應即指「表字時飛」的賈雨村。再次,第三回中說賈政為賈雨村謀補了金陵應天府之缺,雨村「拜辭了賈政,擇日到任去了」一句旁,又有脂批說:「因寶釵故及之。」這又是一條很奇怪的批語:賈雨村補了官,與薛寶釵有何相干呢?為什麼「因寶釵」才說及賈雨村的赴任?

吳世昌還從賈雨村這個人物在全書中所處的位置,以及薛寶釵善於隨機應變、重實際而不尚理想、精通世故而又「隨分從時」等性格特點出發,分析她在寶玉出家後,在已到了「好知運敗金無影」的地步,嫁給飛黃騰達的賈雨村,是完全符合這個人物的性格邏輯的。而且寶釵嫁給賈雨村,在思想感情上更有許多共同之處:二人都老謀深算,熱衷於「世途經濟」,定能夠如魚得水,十分協調。

以上分析,雖然有一定道理,但畢竟只是推論,可以說都沒有直接充分的證據。何況寶釵屬薄命司,難不成嫁給賈雨村後雨村又早死?那誰來和甄士隱一同為紅樓夢做個收尾?薄命向來只能指女子守寡或短命,前八十回裡並沒有寶釵會早夭的明顯線索。

看來只有現在續本的結局比較近於曹雪芹最後的構想。寶釵嫁給寶玉(在黛玉死前還是死後姑且不論),二者「舉案齊眉」,相敬如賓,寶玉對寶釵仍是溫柔體貼。根據第二十回脂評:「凡寶玉寶釵正閑相遇時,非黛玉來,即湘雲來,是恐洩文章之精華也。若不如此,則寶玉見久忘情,必被寶卿見棄,杜絕後文成其夫婦時無可談舊之情,有何趣味哉!」可見兩人婚後常常話舊,可能還談及黛玉。後來為了種種原因,寶玉終究是「意難平」,最後悟道出了家,離棄了寶釵。判詞中的「可歎停機德」「金簪雪裡埋」,和終身誤的曲詞,庚辰本中寶釵所作之謎:「朝罷誰攜兩袖煙,琴邊衾裡總無緣。曉籌不用雞人報,五夜無凡侍女添。焦首朝朝還暮暮,煎心日日復年年。光陰荏苒須當惜,風雨陰晴任變遷。」都暗示了寶釵以後孤淒寡居的結局。依據第二十回脂評:「襲人正文目曰:花襲人有始有終。」二十八回回前總評:「蓋琪官雖係優人,後回與襲人供奉玉兄寶卿得同始終者,非泛泛之文也。」是不是有可能寶玉在出家前,還與寶釵一起接受襲人蔣玉菡在經濟上的支助?就如同甄士隱夫婦投靠封肅家一般。只是甄士隱是投人不著,寶玉卻可能是於感激之餘,對於這樣的美人恩很不是味;反正最後都是離棄寶釵而出家去了,寶釵一向應變能力高,加上襲人的幫襯,生活不至不濟,寶玉可更無牽掛。寶釵的命運就如她的判詞一般,這枚金燦燦的髮簪,註定只能夠被深埋在雪堆裡,如此冰雪貴重的一生,終不能免於虛妄與空無的命運。

台長: 兇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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