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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龜山萬壽路一段、青山路二段 31日起區間測速

2020/03/19 05:30

〔記者謝武雄/桃園報導〕市府交通局依歷年十大肇事路段,選出龜山區台一甲線「萬壽路一段」、「青山路二段」等二個路段試辦區間平均速率執法,採雙向取締方式,從去年十一月廿七日開始宣導,交通局昨天公布將於卅一日起開始執法,也呼籲民眾行經二處路段時務必減速慢行。

交通局指出,台一甲線省道為往返桃園市與新北市交通要道,車流量大、彎道多、坡度大,重大死傷事故不斷,因此於「萬壽路一段」、「青山路二段」等二個路段起訖點設置定點攝影,記錄車輛通過此路段時間,據以算出車輛平均速率判斷輛是否超速行駛,並透過車牌辨識科技設備,儲存影像後,逕行超速舉發。

交通局於區間測速路段起訖點前一百公尺至三百公尺處,設置警告牌面(相機圖案之三角警告標誌)及速限標(誌)字,並於測速起點與終點位置加掛設置執法起點與終點之牌面,以提醒用路人注意行駛速度。

警察局表示,參考各地慣例,二處路段初期實施區間平均速率執法,區間平均速率將放寬廿公里為取締基準,該路線速限為時速五十公里,也就是處罰時速超過七十公里,但過了適應期後還會調回六十公里。

萬壽路一段執法路段從「東萬壽路三○九巷至萬壽路一段一二七五巷」,往迴龍方向長度為一.三公里,該路段速限為時速五十公里,可放寬至七十公里,若車輛以時速七十公里通過該路段所需時間為六十七秒,若駕駛通過該路段時間低於六十七秒將開罰;往龜山方向為一.二公里,以時速七十公里計算,低於六十一.七秒將開罰。

青山路二段執法路段從文青路至青山路二段一巷,往新莊方向為一.八公里,以時速七十公里計算,低於九十二.六秒將開罰;往龜山方向為一.六公里,以時速七十公里計算,低於八十二.三秒將開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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