選樓須知 | 出售居者有其屋計劃單位 2023

由於選樓通知書須於選樓日期前預早寄出,因此香港房屋委員會(房委會)及房屋署不能保證申請者於獲邀的選樓日,仍有單位可供選購。倘若到申請者選樓時,其所屬申請類別的配額已用盡或可供選購單位已售罄,申請者將不獲安排選樓,請留意最新的銷售情況。

在選樓時,申請者及其家庭成員必須由遞交申請直至簽訂房委會居屋/租者置其屋計劃(「租置計劃」)回收單位的買賣協議當日,仍然符合各項申請資格,並須再作申報。如申請者及/其家庭成員有任何資料有所改變 (包括但不限於家庭人數、家庭成員的婚姻狀況、工作狀況、收入、資產淨值及住宅物業擁有權),或每月家庭總收入/家庭總資產淨值已超逾申請限額,或申請者或其他家庭成員已取得私人物業等(如適用),必須立即通知居屋銷售小組有關轉變,以便房委會重新審核申請資格及選樓次序。若因資料改變而不符合申請資格,有關申請會被取消。

請注意︰

  1. 所有「家有長者優先選樓計劃」家庭申請者的配額已用盡。(更新日期:7.3.2024)
  2. 所有合資格的綠表「其他家庭」申請者已獲邀揀選單位。因可供出售予綠表「其他家庭」申請者的單位配額尚未用盡,按申請須知第12.2段的規定,剩餘的配額會撥給白表同一申請類別的申請者。居屋銷售小組會按選樓次序邀請合資格的白表「其他核心家庭」申請者前來選購單位。(更新日期:18.4.2024)

  • 在選樓期間,申請者可到房委會客務中心(九龍樂富橫頭磡南道3號房委會客務中心第一層平台),觀看居屋銷售小組辦事處(本辦事處)電視屏幕所顯示的最新售樓情况。電視屏幕的播放時間為每天(假日照常)上午8時正至晚上10時正。
  • 由於部份選購單位的申請者可能在簽署買賣協議前放棄所選單位,居屋銷售小組會於當日晚上八時或之前,於上述該電視屏幕更新「已選」的單位還原為「未售」單位的訊息,供申請者參考。有關訊息會同步上載於房委會/房屋署網頁內(www.housingauthority.gov.hk/hos/2023)。房委會銷售熱線2712 8000會於每晚十時正更新所餘單位數目,供申請者查詢。

  • 合資格的申請者可選購一個單位(如有)。
    1. 「居屋2023」綠色申請表(「綠表」)合資格的申請者選樓時,可揀選居屋單位租置計劃回收單位(如有)。
    2. 「居屋2023」白色申請表(「白表」)合資格的申請者選樓時,可揀選居屋單位(如有)。

  • 申請者必須成為所購買單位的業主。
  • 申請者、擬成為聯名業主的一名成年家庭成員及參加「家有長者優先選樓計劃」的長者必須親自前來選樓及辦理簽署買賣協議手續。
  • 如申請者或任何擬成為聯名業主的家庭成員(包括參加「家有長者優先選樓計劃」的長者)未能親身出席辦理有關簽署買賣協議手續,須預先獲得居屋銷售小組書面批准,並前往律師樓簽署具有法律效力的的授權書,才可授權申請表上其中一名年滿18歲的家庭成員代為辦理有關手續。如申請表內只有申請者一人,他/她可以授權其他親屬代為辦理有關手續,惟被授權人士必須年滿18歲及持有有效的授權書。申請者須儘早在選樓前向居屋銷售小組遞交書面申請,以免因需時處理文件而延誤購樓手續。申請者需要承擔及負責一切申請授權書的所需費用。

1.申請者出席簡介會(帶同選樓通知信及香港身份證) 2.選購單位 3.備妥本票及/個人支票作為定金 4.按指定時間簽署買賣協議及聲明書 5.領取文件
  • 申請者需於獲安排的選樓時段前15分鐘到居屋銷售小組進行登記。
  • 在所有申請者登記後,會按出席者的選樓次序,安排進入選樓室選購單位。申請者進入選樓室前請先留意居屋銷售小組屏幕顯示的最新可供選購單位資訊。所有已獲安排進入選樓室的申請者以「先選先得」方式(以電腦確認作準)購買單位。所有單位一經選定,不得更改。
  • 選樓通知書是按照申請類別和選樓次序發出,若申請者不依約前往居屋銷售小組選樓,即會喪失選樓資格,其選樓次序會由較後者補上。如申請者在指定時間前往居屋銷售小組,但在有單位可供選購的情況下未有揀選任何單位,會被視作放棄選購單位,該申請者不會在同一申請類別下獲得另一次選樓機會。
  • 如申請者因事需要更改選樓時間(只可延後,不可提前),必須預先以書面向房委會居屋銷售小組申請。

1.揀選單位 2.安排視察人數、逗留時間、單位內活動 3.按指定時間視察所選單位 4.備妥本票及/個人支票或以轉數快繳付定金 5.簽署買賣協議或取消已選單位
  • 申請者視察單位後,最遲須於視察單位後的下一個工作天親身往居屋銷售小組簽署買賣協議或通知居屋銷售小組取消已選單位。
  • 如申請者未有按安排的指定時間前往所選單位視察,及未有在下一個工作天或之前往居屋銷售小組確認交易,將被視為放棄第一次購買租置計劃回收單位的權利。
  • 申請者若放棄第一次揀選的租置計劃回收單位,可在同一申請類別選購另一個租置計劃回收單位,亦會獲安排視察單位。
  • 如申請者在視察第二個租置計劃回收單位後決定不購買單位,他/她將被視為放棄購買的權利。申請者不會在同一申請類別下再獲得另一次選樓機會。在任何情況下,如申請者再次選擇先前已視察並拒絕接受的同一個租置計劃回收單位(若該單位仍未售出),便須在選樓當日辦理簽署買賣協議手續,而不獲安排再次視察所選單位。
  • 若因各種原因申請者未能獲安排視察所選單位,申請者亦須最遲於選樓後的下一個工作天親身往居屋銷售小組簽署買賣協議,或通知居屋銷售小組取消已選單位。

買家須攜同銀行本票及個人支票繳付所需定金。買家繳付定金的金額為 -

  • 綠表買家 -
    1. 選購房委會居屋人士
      須攜同總數為港幣七萬四仟元正(HK$74,000)銀行本票,抬頭人為「香港房屋委員會」,以繳付所需定金。 若上述本票金額不足選購單位樓價的百分之五,定金餘額須即時個人支票或轉數快方式繳付(不接受公司支票和現金)。
    2. 選購租置計劃回收單位人士
      須攜同總數為港幣一萬一仟元正(HK$11,000)銀行本票,抬頭人為「香港房屋委員會」,以繳付所需定金。 若上述本票金額不足選購單位樓價的百分之五,定金餘額須即時個人支票或轉數快方式繳付(不接受公司支票和現金)。
  • 白表買家 -
    1. 選購房委會居屋人士
      須攜同總數為港幣十四萬八仟元正(HK$148,000)銀行本票,抬頭人為「香港房屋委員會」,以繳付所需定金。 若上述本票金額不足選購單位樓價的百分之十,定金餘額須即時個人支票或轉數快方式繳付(不接受公司支票和現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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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售居者有其屋計劃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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