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大陆申请台湾的大学博士生还是有八省户籍限制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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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的。

「设籍北京、上海、浙江、江苏、福建、广东、湖北及辽宁8省市,并符合教育部认可的学校学历等条件」

具體參看陸生聯招會網站。

||:2013年考生专区:||陆生联招会:||

2014 年大學校院碩士班博士班聯合招收大陸地區學生

常見問題 Q&A

Q1: 何謂入學時戶籍所在地?

A: 1. 應屆生指 2014 年將畢業的本科生或碩士生,入學時戶籍所在地指應屆生當年參加高

考時之戶籍地必須是北京、上海、江蘇、浙江、福建、廣東、湖北和遼寧這 8 省市才可以

參加今年度的研究所招生。

2. 非應屆生就是往屆生,只要居民身份證為 8 省市所發,即可參加今年度的研究所招生。

Q2: 報名前要準備哪些事情呢?

A:

1. 確認是否持有臺灣移民署所製發之「居留證」,若持有,請參考 Q25 說明。

2. 確認戶籍及學歷是否符合簡章規定。

3. 瞭解學校情況,選擇專業(至本會網站查詢可以報名的系所、學位學程,及準備擬申

請的專業要繳交的材料)。

4. 開立金融機構存款證明,至少有人民幣 10 萬元(含)。

(1) 財力證明開立日期必須在 2013 年 11 月 10 日至 2014 年 04 月 01 日這段期間內。

(2) 請注意,來臺灣是不能打工的,因此必須有足夠的經濟基礎,才能來讀書。財

力證明如果是父母親的存款證明,不需附親屬證明,但請於報名系統設定與陸

生的關係(親屬狀況欄位)。

A. 若財力證明提供者為申請人父母親,請將父母親填寫於「父母親」。

B. 若財力證明提供者為法定監護人(含、祖父母),請將法定監護(含、祖父母)人填

寫於「聯絡人」。

C. 若財力證明提供者為申請人本人,則「父親」、「母親」或「聯絡人」親屬狀況

至少填寫一項。

(3) 以下是有關開立財力證明的相關說明:

A. 不要求凍結。

B. 考生本人或父、母親或祖父、母的戶頭於報名時有 10 萬元人民幣(全部的人加

起來 10 萬人民幣也可以)(等值的外幣也可以)。

C. 銀行、信用合作社、中國郵政等金融機構,開立的定存、活存存款證明都可以。

D. 帳戶歷史明細清單最後一筆餘額有 10 萬元人民幣(需列有銀行名稱、戶名)。

E. 10 萬元人民幣定期儲蓄存單也可以。

F. 大專校院、民間機構等提供全額獎助學金之證明(10 萬元人民幣,等值的外幣也

可以)。

G. 房屋所有權證、商品房買賣合同不可以代替財力證明。

H. 有價證券證明(例如:基金、股票等)不建議代替財力證明,因為金額會波動。

I. 所開立證明需要有開立單位的公章。

J. 請繳交複印件(影本)即可,原件(正本)請收好。

5. 持大陸學歷之申請者(考生)須向大陸「海峽兩岸招生服務中心」(網址為:

海峡两岸招生服务中心

,電話:010-62167181,電子信箱:

hxzs@chsi.com.cn

)申

請畢業證書、學位證書及歷年成績單認證。

(1) 往屆生:包含畢業證書、學位證書、及完整在校歷年成績單。應屆生:歷年成績單

2

(不含最後一學期)。

(2) 申請完後,認證報告會由該中心直接郵寄給本會。

(3) 務必要去申請,否則將會影響錄取結果。

(4) 2014 申請認證之考生須於報名系統增加上傳「認證費匯款單(郵政匯款收據)(收

執聯)」。

Q3: 報名方式為何?

A:

一律網路報名,報名網址為:

||:大學校院招收大陸地區學生聯合招生委員會:||

||:大學校院招收大陸地區學生聯合招生委員會:||

。最多

5 志願(專業),1 校可以選多個志願。

Q4: 報名費要如何繳交?

A:

報名完成後,可以透過以下方式繳費:

1. 銀聯卡網路刷卡(使用前請先至

开通银联在线支付

開通

銀聯卡在線支付方式繳費),不需本人的銀聯卡,父母親或親戚朋友的銀聯卡都可以。

刷卡時是以新臺幣付費,請注意螢幕上出現的幣別是否為新臺幣,金額是否正確。

2. 網路刷信用卡(限 VISA、MASTERCARD 和 JCB,且已開通 3D 密碼認證服務)方

式繳費,不需本人的信用卡,父母親或親戚朋友的信用卡都可以。刷卡時是以新臺幣

付費,請注意螢幕上出現的幣別是否為新臺幣,金額是否正確。

3. 由在臺灣的親友匯款:幣值為新臺幣,請將報名系統產生的繳費說明轉給親友,由其

代為匯款(可用 ATM 轉帳或到銀行匯款)。注意:匯款金額必須與繳費說明上所列的

一樣,且繳款帳號為 14 碼(前 4 碼為 3417),這樣才可以匯進去本會帳戶,匯款成功

後約 30 分鐘即可上網檢查是否已入帳,匯款證明不須寄給本會,請妥善保存。

Q5: 報名後要郵寄哪些文件?

A: 每間學校每個專業要求繳交的文件(材料)不一定相同,請根據報名系統列印的繳交內容

去準備。材料準備好後,請用 EMS(全球郵政特快專遞)、DHL、順豐、航空掛號等方式

寄出。在報名截止日前一週才報名者,最好用 EMS、DHL、順豐寄出,以免影響報名結

果。

Q6: 我怎麼知道報名文件已經寄到了呢?

A: 大約寄出 1 星期後,登錄報名系統,可查詢郵件是否已收到。

Q7: 何時能知道錄取結果?

A:

2014 年錄取採二階段分發方式進行:

1. 於 2014 年 05 月 09 日上午 10 時起在本會網站(

||:大學校院招收大陸地區學生聯合招生委員會:||

||:大學校院招收大陸地區學生聯合招生委員會:||

)查詢預分發結果。獲得正取或備取,且確定要來臺就學者,

須於 2014 年 05 月 19 日上午 9 時起至 5 月 21 日下午 5 時前至報名系統登記要參加

正式分發,未於規定時間內上網登記者,無法取得來臺就讀的資格(即視同自願放棄

正式分發資格)。

2. 登記參加正式分發者,於 2014 年 5 月 23 日上午 10 時可至本會網站或報名系統查詢

結果,獲得錄取者,取得來臺就讀之資格,錄取學校隨即會寄送錄取通知書。

Q8: 分發方式為何?何謂正取、備取?

A: 每位陸生最多可報名 5 個順序志願,在各校系所審查書面資料後,每個志願會有正取、備

取、不錄取 3 種結果,也有可能因為未達各校系所的錄取標準,而出現沒有備取,或甚至

全部不錄取的情況。正取表示該校系所已錄取,備取表示排名在該校系所之招生名額外,

3

但因為每人可報名 5 個志願,有人可能會同時在 5 個校系所正取,但僅能就讀 1 個校系,

因此備取有可能會遞補為正取。備取有順序,當有缺額時,則依據備取順序遞補。

等全部的系所將結果評定出來後,本會依據此結果還有陸生報名時所填的志願順序進行分

發,分發後每人至多有 1 個正取,同時有可能會有幾個備取。比如,甲生選了 3 個順序志

願,系所的評定結果依序是正取、備取、不錄取;乙生選了 4 個志願,評定結果依序是備

取、備取、正取、正取;丙生選了 5 個志願,評定結果全部是備取。那預分發後 3 人查詢

的結果分別是:甲生:正取第一志願(只要有正取,那正取志願之後的志願結果就不呈現

了);乙生第一志願備取、第二志願備取、第三志願正取;丙生就全部備取。

預分發後獲得正取和備取者,必須上網登記參加正式分發,登記時必須決定預錄取時的正

取和備取志願是否要參加正式分發。由於有些正取陸生決定留在大陸或到其他國家念研究

所,或者有些正取志願放棄參加正式分發,因此就產生缺額,此缺額在正式分發時就可以

由備取者遞補上去,最後獲得錄取者就取得來臺就學的資格。

Q9: 錄取後要做哪些事?

A:

決定要來臺灣就讀者,接下來要辦理的事項會由錄取學校寄發的錄取通知內說明,也可以

參考本會網站「研究所入學」內的「標準作業流程」或「下載專區」之「錄取來台就讀準

備事項指南」。

Q10: 健康檢查項目有哪些?要到哪裡檢查?

A:

1. 來臺註冊後,由錄取學校安排至中央衛生主管機關(衛生福利部) 健檢指定醫院及訂定

之健康檢查證明應檢查項目表辦理(如有突發疫情,依本會網站最新公告之健康檢查措

施辦理)。

2. 健康檢查項目包括:愛滋病毒(HIV)抗體檢查、胸部 X 光檢查肺結核、腸內寄生蟲

糞便檢查、梅毒血清檢查、麻疹及德國麻疹(風疹)之抗體陽性檢驗報告或預防接種

證明及漢生(麻風)病視診檢查。

Q11: 來臺灣就讀可以參加臺灣的醫療、傷害保險嗎?

A:

可以。註冊後,學校會幫忙投保醫療傷害保險。投保者皆可至健保醫療院所先自費看診,

在持門診收據向保險公司申請支付看診費用。享受的權益和參加全民健保一樣,但投保金

額略低。

Q12: 來臺灣就讀可以打工、兼差嗎?

A:

不可以。目前僅有依親居留、長期居留大陸人士依第 17-1 條得在臺工作,其他大陸地區

人士在臺均不得從事工作。教育部大陸地區人民來臺就讀專科以上學校辦法第 19 條亦重

申,陸生在臺就學期間,不得從事專職或兼職工作。

Q13: 臺灣認可的香港地區高等學校有哪些?

A:

香港大學、香港中文大學、香港科技大學、香港理工大學、香港城市大學、香港浸會大學、

嶺南大學、香港樹仁大學、香港教育學院、香港演藝學院及香港珠海學院等 11 所,學士

到博士學位皆有承認。

Q14: 臺灣認可的澳門地區高等學校有哪些?

A: 澳門大學(學士、碩士*、博士*)、澳門理工學院(學士*)、旅遊學院(學士*)、澳門科技

大學(學士*),有*者,表示自公告日(2013.12.27)起畢業者始得採認其學歷。

Q15: 臺灣認可的外國高等學校有哪些?

4

A: 可以連結到下列網站查詢,如果無法連結,請來信詢問,務必先確認您所持的外國高等學

校學歷是被臺灣認可的,才不會影響報名結果。

外國大學參考名冊查詢系統

Q16: 可以進行調劑嗎?

A: 本會招生並不進行調劑。

Q17: 推薦書有統一的格式嗎?推薦信是需要誰寫?大陸老師還是臺灣老師?可以用英文寫

嗎?

A:

1. 推薦書並沒有統一的格式。可以請推薦者自行撰寫,並由推薦者將推薦函彌封,在封

口處親筆簽名後交由申請人置入招生學校應繳材料的信封內。

2. 沒有規定找誰寫喔!可以找熟悉您的老師或主管撰寫。

3. 中文(正體、簡體)或英文皆可。

Q18: 可以以碩士學歷來報名碩士班嗎?

A: 可以,但仍須符合戶籍地在 8 省市的規定。

Q19: 只要是就讀臺灣採認的 111 所大陸地區高等學校,不管就讀哪個專業都可以報名嗎?

A:

不一定。依據大陸地區學歷採認辦法第 7、8 條規定,有關不予採認之大陸地區相關學歷

(包含在分校就讀、或非經正式管道入學等)已公告在本會網站之「下載專區」內,請務

必確認符合報名資格後再進行網路報名和繳費,以免影響自身權益。

Q20: 自傳、推薦函、研究計畫要用正體字撰寫嗎?

A: 如果可以用正體字最好,不行的話就用簡體字,英文也可以。

Q21: 香港、澳門學歷如何檢覈及採認?

A: 學歷證件、歷年成績證明(應分別經台北經濟文化辦事處(Taipei Economic and Cultural

Office)/香港事務局或台北經濟文化辦事處/澳門事務處驗證,外文應附中譯本)、身分證

明文件影本及入出境日期紀錄等相關文件,屬實者予以採認。

台北經濟文化辦事處/香港事務局聯絡資料如下:

地址:香港金鐘道八十九號力寶中心第一座四十樓(40th Fl., Tower One, Lippo

Centre, 89 Queensway, Hong Kong)

電話:(852) 25301187 傳真:(852) 28100591

台北經濟文化辦事處/澳門事務處聯絡資料如下:

地址:澳門新口岸宋玉生廣場 411- 417 號皇朝廣場 5 樓 J-O 座(Al. Dr. Carlos

d'Assumpcao, No. 411- 417, Edif. Dynasty Plaza, 5 Andar J-O, Macau)

電話:(853) 28306282, 28306289 傳真:(853) 28306153

Q22: 報名表上的資料有誤,怎麼辦?

A: 列印後,除了志願資料不可以修改外,其他資料可用紅筆修正,並在修改處親筆簽名。

Q23: 臺灣高校招收大陸地區學生的招生管道與報名費用?

A:

只有透過本會的網路報名系統報名才可以,且僅收取簡章公告的報名費而已,並無其他費

用。如有任何其他單位或個人要求繳付多少錢就可以保證被臺灣的學校錄取,請勿相信。

Q24: 我是陸配,可以透過本會管道申請考研嗎?

A:

可以,但是在臺身分就是陸生,原以陸配身分取得的長期居留許可(只取得團聚許可還不

算陸配)將暫時被陸生取得的在臺停留許可取代。請特別注意:若堅持要以陸配的身分在

臺居留,則將被原註冊就讀學校退學。

5

如有就學需求,則與目前臺商子弟返臺就學一樣,需與臺灣學生一同參加臺灣地區各項入

學考試招生。

Q25: 已取得長期居留的陸生,可以透過本會申請考研嗎?

A:

可以,但是在臺身分就是陸生,原取得的長期居留許可將被陸生取得的在臺停留許可取代

(若已超過 18 歲,將無法再申請長期居留)。請特別注意:若堅持要以長期居留的身分在

臺居留,則將被原註冊就讀學校退學。

如有就學需求,則與目前臺商子弟返臺就學一樣,需與臺灣學生一同參加臺灣地區各項入

學考試招生。

Q26: 來臺就讀後,可以轉系所(專業)嗎?

A:

1.以陸生入學至申請轉系期間,各學年度曾經教育部核定得招收陸生之院系所學位學程為

限,但不可追溯。

2.就讀離島校區系所之陸生,不得申請轉至本島校區之系所。

3.就讀碩博士班之陸生得否轉系所,依各校學則規定辦理。

Q27: 來臺就讀後,可以轉學嗎?

A:

1.在臺就讀離島學校之陸生,不得申請轉學至本島學校。

2..在臺就讀碩博士班之陸生,比照本地學生規定,不得轉學。

3.目前尚未開放在境外學校就讀之陸生,經轉學管道來臺就讀。

Q28: 我在上傳身份證時正反面的順序弄反了,請問有關係嗎?

A: 沒有關係。彩色或黑白掃描上傳皆可。

Q29: 報名階段若出現紅色字體提示「醫事人員相關之學歷有報考限制,為了避免影響您的權益

請洽詢本會。」時該怎麼辦?

A:

請提供報名號及姓名,並將您的(畢業證書、學位證書) 、歷年成績單 掃描存檔後以電子

郵件發到本會郵箱:

rusen@mail.stust.edu.tw

,由本會確認是否符合報名資格。

Q30: 我的本科專業為藥學,請問在報考時有哪些限制?

A:

很抱歉,「藥學」 不在採認範圍內。對於您想到臺灣繼續就讀的熱誠表示感謝。建議將您

的歷年成績單 掃描存檔後以電子郵件發到本會郵箱:

rusen@mail.stust.edu.tw

,由本會

確認是否符合報名資格。

Q31: 成績單需要英文的嗎?

A:

歷年成績單可以開立中文(正體、簡體)或英文。在非中文或英語系國家就讀者,需另付

中文或英文成績單。

Q32: 我是持大陸學歷,曾在 2011-2013 申請過,當時只申請認證歷年成績單(不包含最後一學

期),請問我要申請 2014 來臺就讀,今年已為非應屆生(往屆),要重新申請認證嗎 ?

A:

建議畢業證書、學位證書、完整歷年成績單都須向海峽兩岸招生服務中心提出認證並於報

名系統上傳「認證費匯款單(郵政匯款收據)(收執聯)」掃描檔。

Q33: 我是持大陸學歷,曾在 2011-2013 申請過,當時歷年成績單(不包含最後一學期)、畢業

證書、學位證書都已經向海峽兩岸招生服務中心提出認證,我還需要重新申請代辦認證

嗎?

A: 若 2014 您持的是同一個最高大陸地區採認學歷報名,則無須重新申請代辦認證。若您最

高採認學歷改持「外國學歷」報名,也無須申請代辦認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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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34: 外國學歷需要海峽兩岸招生服務中心認證嗎?

A: 持大陸地區學歷才須向海峽兩岸招生服務中心申請代辦認證,港澳及外國學歷於確定錄取

來臺前,須經臺灣駐外館處驗證驗證,更多資訊請參閱

大学校院招收大陆地区学生联合招生委员会

(建議您也可以提早做驗證)

Q35: 親屬狀況那裡,若財力證明提供者為申請人父母親,請將父母親填寫于「父母親」親屬狀

況。聯絡人是不是可以不填了?

A: 聯絡人是可以不填了。但如有可以聯絡到你的親友同學,建議可以填。

Q36: 列印報名所需表件:本會收件封面、報名表、招生學校收件封面、招生學校申請表需要彩

色列印嗎?

A: 黑白或彩色列印皆可。

Q37: 請問今年招生學校有提供獎助學金嗎?

A:

請上本會網站查詢(線上簡章/優秀陸生獎助學金查詢系統),如果沒有出現這個學校,就表

示該校尚未提供獎助學金,若有申請問題須諮詢,請直接洽學校承辦人員。

Q38: 報名系統上的「考生通訊方式」都要填寫嗎?

A: 電話及移動電話請擇一填寫。

Q39: 報名系統上的「親屬狀況:需填姓名、職業、通訊地址、聯繫電話(國碼、區碼、號碼)」,

若聯繫電話寫手機號,區碼如何填寫?

A: 若填移動電話,區碼請填 00 或是 NA。

Q40: 繳交申請費用時,銀聯支付環節無法跳轉,該怎麼辦?

A: 請使用其他的瀏覽器,例如:Google chrome 或 Firefox 或 IE (建議 IE 為主) (IE10 也可以)。

Q41: 請問關於推薦函,可否直接由推薦人寄送到所需推薦的系所?因爲推薦人不想要將推薦函

交由我保管。

A: 那就請自行確保不會寄丟。

Q42: 申請次序是否會影響錄取機率?是不是越早寄出,錄取機率越大?

A:

申請次序不會影響錄取機率,學校是看不到你的志願順序。報名截止後、學校統一收到學

生的申請材料,是同步審查。假設某生申請 2 個志願,有可能 2 個志願都是正取、或者都

是備取、或者都不錄取、也或者 1 個正取另 1 個備取。

Q43: 預分發後,某生是 A 校備取,B 校正取~正式分發後,若 A 校正取有缺額,該學生可以正

取到 A 校麼 ?

A:

會被列為備取的志願其志願序一定在正取志願之前,因此若 A 校正取有缺額,該生有機會

可以正取到 A 校;如果該生係備取第一名,正取有 1 個缺額則會遞補為正取,若該生為備

取第二名,只有備取第一名正取到其他學校去,這時備取第二名才能遞補為正取。

預分發放榜時 你會看到正取之前的每一個志願的備取或不錄取狀態(如果沒有任何正

取,則會看到所有志願的備取或不錄取狀態)。登記參加正式分發時、你可以勾選或不勾

選方式來決定正取志願和每個備取志願 是否要參加正式分發。最後依有勾選的志願去分

發。

如果某生預分發後第一志願是備取,第 2 志願是正取,且 2 個志願都勾選要參加正式分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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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正式分發時第一志願 之校系所有缺額並獲遞補為正取、則第二志願就變成無效志願

了;如果第一志願未獲遞補為正取,則還是錄取原正取志願(第二志願)。

Q44: 請問申請材料之歷年成績單可以用複印件嗎?

A:

1. 本會:交複印件即可。

2. 認證依「海峽兩岸招生服務中心」規定辦理(

海峡两岸招生服务中心

)。

3. 招生學校則依 2014「招生學校招生資料查詢系統」規定辦理

||:大學校院招收大陸地區學生聯合招生委員會:||

)。

4. 若沒有特別說明是「原件」,繳「複印件」即可∼

Q45: 是不是只能報碩士班或者博士班啊?不能兩個都報嘛?

A: 是的,只能擇一報名。

Q46: 想問是否可以接受跨專業申請?

A:

可以接受跨專業,沒有限制不可以跨專業申請。臺灣這邊並沒有採計大陸研究生統考成

績,而是由招生學校依據申請人所繳的材料去評定是否錄取。

Q47: 我是來自香港或澳門的學生,請問一下香港或澳門學生也歸納到大陸學生的類別嗎?

A:

本管道是針對陸生(持大陸地區居民身份證)。港澳生請洽海外聯合招生委員會

海外聯合招生委員會

。外籍生請洽各校國際事務相關招生單位。

Q48: 要是結了婚,老婆或者老公的財力證明可以嗎?

A: 可以,請把老婆或者老公 的資料填在報名系統/親屬狀況/聯絡人。

Q49: 想諮詢一下,我之前已經確認完志願且繳費了,現在想放棄其中的一個志願,是否已經不

能撤銷了?那如果在寄發的材料中不提交申請該校系所的材料,是否就視為自動放棄該校

系所了?

A: 在寄發的材料中不提交申請該志願(校/專業)的材料,並於列印出之報名表將該志願用紅

筆劃掉,寫上「放棄申請」並簽名就視為自動放棄申請該志願(校/專業)了,且於寄出材

料前,於陸生聯招會封面確認寄出申請學校材料區將該志願給畫「X」及簽名確認放棄申

請。

Q50: 想在職去臺灣攻讀博士學位,這種情況允許嗎?我其他條件都滿足

A: 是否允許在大陸工作又在臺唸書,這要看您想申請的學校還有現在服務的公司是否同意,

建議您先諮詢一下學校和公司。

Q51: 交給陸聯會的那張報名表好像忘記簽名了,有沒有什麼辦法能補救啊?

A: 請再列印一次報名表,簽名後將掃描檔案發到 E-mail 郵箱:

rusen@mail.stust.edu.tw

傳真到 886-6-2435165,可以幫您補上。

Q52: 如果考生忘了在招生學校系所申請表上簽章,貴會和學校會如何處理?

A: 本會不會去拆開學校的材料部份,所以不會知道您是否漏簽名。若您覺得漏掉了,請重新

列印,然後簽上名字並將掃描檔案發到 E-mail 郵箱:

rusen@mail.stust.edu.tw

或是傳真

到 886-62435165,可以幫您補上。

Q53: 於報名系統查到「您已通過資格審查」是代表我正取了嗎?

A: 「您已通過資格審查」:是指通過本會的初步資格審查。學校的材料是學校審查,本會不

會檢查喔∼接下來就耐心等 2014 年 05 月 09 日 10:00 的預分發結果

Q54: 請問就讀[北京師範大學-香港浸會大學 聯合國際學院]可以申請嗎?

8

A: 很抱歉,該校目前不在 111 所承認名單裡喔!

Q55: 請問像山東大學(威海)以及哈爾濱工業大學(威海)這樣的校區的畢業生,在符合戶籍

要求的前提下,是否可以報考臺灣的研究所?

A: 除了畢業證書、學位證書和成績單上只能出現「山東大學」不可以有「威海」二字,如:

山東大學(威海)。另外,如果山東大學威海分校的招生計畫和山東大學的招生計畫是分開

的,也就是高考選填志願時是分屬 2 個志願的話,那也不行。經查陽光高考網站

高考 | 高校信息

),該 2 校之威海校區與校本部招生名額是分開的且「辦學類

型」是為「高等學校分校」,依據大陸地區學歷採認辦法,就讀分校是不在採認範圍內的,

因此無法參加本會的研究所招生。

Q56: 若我是臺灣畢業的碩士學生,想繼續申請博士班(或者,是臺灣畢業的學士學生,想繼續

申請碩士班)因為碩士(學士)學位證書本身就是臺灣的,是否還需要經過海峽兩岸招生服務

中心認證?

A: 在臺陸生取得臺灣學位證書,申請下一階段就讀,不用辦理海峽兩岸服務中心的學歷認證。

Q57: 財產證明:申請碩士的時候(2011 年)已經上繳過,是否需要重繳?雖然是兩年前繳的,

但是,我想,申請學士班的陸生的財產證明也只需繳一次,那麼我可不可以理解為,財產

證明有效期默認為四年?

A: 若申請 2014,需要重新開立,開立日期必須在 2013 年 11 月 10 日至 2014 年 04 月 01

日這段期間內。

Q58: 報名時需要繳體檢報告嗎?

A: 2012 年起,來臺就讀由錄取學校於學生註冊後安排體檢。

Q59: 來臺就讀是否一定要走統招通道?如果有心儀的學校對口專業並不在統招範圍內,我可不

可以同臺灣碩士班學生一起參加博士班招生考試,而不走此通道?

A: 很抱歉,一律透過本會聯招管道線上報名提出申請。若現就讀學校有逕修讀博士班管道,

才可以跟學校直接提出申請。

Q60: 在臺求學費用高嗎?

A: 以下資訊僅供參考,以各校公告、就讀學校所在區域及個人消費而有不同:

學雜費 1 年約 2 萬 5 千 RMB 左右

生活費 1 個月約 2,000 -3,000 RMB 左右

住宿費 1 學期 1,800-2,500 RMB 左右

課本費 一學期(半年)約 600-1,200 RMB 左右

Q61: 我的戶籍地符合簡章規範,但我是就讀的是中國教育部採認的「中外合作辦學」本科,畢

業取得國外學歷,請問我是用「外籍生」還是「陸生」報名?我可以直接用「外國學歷」

報名嗎?

A: 1. 若您還是持「大陸居民身份證」,就是「陸生」,若打算來臺就讀學位生就須透過「陸

生聯招會」提出申請。

2. 若持大陸學歷申請來臺就讀,須有學位證書及畢業證書(依「大陸地區學歷採認辦

法」)。若持國外學歷申請來台就讀,須依「大學辦理國外學歷採認辦法」(第七條 摘

錄:持學士學位者,累計在當地學校修業期間至少應滿三十二個月)。

Q62: 我目前在大陸地區或國外就讀,可以申請轉學到臺灣嗎?

A: 目前尚未開放在境外學校就讀之陸生,經轉學管道來臺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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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63: 「就學計畫書」、「研究計畫」、「讀書計畫」如何撰寫?

A: 1. 「就學計畫書」通常包括:自傳、修課計畫及研究計畫等三部份(含來臺就讀動機、

學習或研究計畫、專長及興趣、生涯規劃、自我能力評估等)。首先可以到各所網頁,

看看該所的研究方向、師資以及各教授的擅長領域、目前研究等,並思考一下自己未

來有興趣的方向,記錄在就學計畫書中。

2. 繳交「研究計畫」的目的,在於讓教授瞭解你要從事的研究課題,因此,考生務須詳

述你研究該領域的目的、未來會使用到何種研究方法,並針對相關文獻資料作探討,

順帶回顧過去學者曾做過的研究,最後並列出寫作此份研究計畫時使用的參考文獻。

研究計畫與讀書計畫不同,其內容通常包括研究動機、研究目的、研究方向等,由於

只是計畫,故不必寫出研究結論及建議。以下是研究計畫的基本架構,提供考生作參

考:

(1) 研究題目背景分析:說明此研究題目的緣由及背景。

(2) 研究動機與目的:說明為什麼要做這個領域的研究?目的為何?並說明你想在

這個研究中印證哪些現象、定理。

(3) 文獻探討:敘述你曾經看過的相關論文、書籍。

(4) 研究方法與設計:做研究一定要有方法,必須敘述你知道的,或是你熟悉並實

際應用的研究方法。

(5) 預期成果與貢獻:說明自己絕對有能力完成所擬定的計畫。

(6) 參考文獻:也就是寫這份計畫所參考的文獻,格式跟寫論文時相同。

3. 「自傳」內容通常包括:個人背景(如生活及求學背景等)、報考動機及未來生涯規劃

等。以下是自傳建議大綱:

(1) 家庭背景:不用太過詳盡,表達出家庭對於你在學習、個性上的正面影響即可。

(2) 求學歷程:應將重點放在大學時期的求學經歷,並表列分析大學所修習的課程

帶給你的益處、影響。成績方面,除了須繳附的成績單外,最好可將自己的成

績稍加整理,把好的成績凸顯出來,甚至作一個簡單的圖表分析,更能引起注

意,盡量強調自己大學所學與研究所課程的銜接和關連,如果有某科成績較差,

最好先找到一個合理的理由。另外,獲得獎學金、書卷獎的經驗可展現你的學

習能力,務必多加著墨。

(3) 個人經歷:包括擔任幹部及社團活動經驗,若曾有工作經驗亦可一併陳述,目

的在表達個人的溝通、領導和合作能力。

(4) 自我能力評估:綜合上述各點,可對自己的能力與該科系做「SWOT 分析」,評

定自己甄試該所的優勢、劣勢、機會點及威脅,對於自己的優勢應加以強調,

劣勢則避重就輕,儘量將缺點化為賣點或進步的契機,表現出強烈的企圖心與

誠意。

(5) 報考動機:非本科系出身的同學,可對為何轉換跑道、為何報考該所及個人興

趣等三點加以說明。報考動機是教授相當關注的問題,在書面資料中務必對此

作深入思考及說明。

(6) 獲優良獎項及特殊表現:獎狀、證照等,以附件方式呈現。

4. 所謂的「讀書計畫」,就是個人未來進入這個科系的展望與規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