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探針董事會決議授權董事長洽議取得新北市土城區不動產,交易總額上限6.20億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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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17)中探針-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授權董事長洽議取得不動產案
1.標的物之名稱及性質(如坐落台中市北區XX段XX小段土地): 土地:新北市土城區沛陂段(841、842、842-1、862、862-1、862-2、863及863-1地號共8筆土地) 建物:新北市土城區中山路4巷6號(1916、1917建號共2筆建物) 2.事實發生日:110/7/19~110/7/19 3.交易單位數量(如XX平方公尺,折合XX坪)、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 土地面積:3,996.9700平方公尺,折合1,209.0834坪 建物面積:580.5000平方公尺,折合175.6013坪 每單位價格: 沛陂段(841、842、862、863-1):約500,000元/每單位 沛陂段(842-1、862-1、862-2、863):約252,390元/每單位 新北市土城區中山路4巷6號(1916):約18,033元/每單位 新北市土城區中山路4巷6號(1917):約19,226元/每單位 交易總金額:上限新台幣620,000,000元整 4.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交易相對人如屬自然人,且非公司之關係人者,得免揭露其姓名): 交易對象:敏宏工業有限公司 交易關係:非本公司關係人 5.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前次移轉之所有人、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前次移轉日期及移轉金額:不適用 6.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人之取得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不適用 7.預計處分利益(或損失)(取得資產者不適用)(遞延者應列表說明認列情形):不適用 8.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事項:將依合約內容履行 9.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如招標、比價或議價)、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決策單位: 決定方式:議價 價格依據:參考專業估價機構之估價金額及市場行情等因素 決策單位:經董事會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 10.專業估價者事務所或公司名稱及其估價金額:台企資產鑑定顧問有限公司,估價金額:新台幣593,099,092元 11.專業估價師姓名:李元邦 12.專業估價師開業證書字號:109)北市估字第000284號 13.估價報告是否為限定價格、特定價格或特殊價格:否或不適用 14.是否尚未取得估價報告:否或不適用 15.尚未取得估價報告之原因:不適用 16.估價結果有重大差異時,其差異原因及會計師意見:不適用 17.會計師事務所名稱:不適用 18.會計師姓名:不適用 19.會計師開業證書字號:不適用 20.經紀人及經紀費用:依合約規定 21.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或用途:長遠發展及規劃 22.本次交易表示異議之董事之意見:無 23.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否 24.董事會通過日期: 25.監察人承認或審計委員會同意日期: 26.本次交易係向關係人取得不動產或其使用權資產:否 27.依「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第十六條規定評估之價格:不適用 28.依前項評估之價格較交易價格為低者,依同準則第十七條規定評估之價格:不適用 29.其他敘明事項:交易金額數字係董事會授權董事長於以新台幣620,000,000元為上限購買不動產,尚未簽訂合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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