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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間檢測機構獲認可作抗體測試 測試結果3個月內有效

20210626
東網電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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抵港者如已完成接種疫苗、檢測無染疫及有抗體,檢疫期將可縮至7日。
港府早前宣布入境香港人士若已完成接種新冠疫苗並過14日、機場病毒檢測無確診、驗出帶有抗體,抵港後的檢疫期可縮短至7日,但接受抗體測試與否屬自願性質,並須自費進行。食物及衞生局今日(26日)公布,獲認可進行抗體測試的私營醫療檢測機構名單,涵蓋20間化驗室,第1階段安排將於下周三(30日)落實,政府將於下月內實施第2階段安排。
政府公布的名單分為A組別及B組別兩類,A組別屬於具香港實驗所認可計劃(HOKLAS)下「病毒學—血清」測試認可的私營醫務化驗所,可以採用任何經驗證的血清檢測平台,此類別的化驗室包括嘉諾撒醫院、香港(CH)病理檢驗中心、港怡醫院臨床病理學、卓健醫療服務有限公司等。
B組別則指獲政府的化驗所認可計劃承認的認可私營醫務化驗所,但尚未獲得「病毒學-血清」測試認證資格,即只可使用指定的抗體檢測平台,相關化驗室包括香港浸信會醫院 – 生化病理學、香港養和醫院臨床病理部、香港分子病理檢驗中心有限公司等。
政府指,用作實施強制檢疫要求的認可抗體測試,須為「新型冠狀病毒刺突蛋白IgG或總抗體,或替代中和抗體測試」,做法是使用從靜脈抽取的血液進行血清檢測,測試須於樣本採集當日起計3個月內,在獲認可醫務化驗所進行,測試結果必須按規定的格式列印報告,或以政府將推出的電子系統上載至系統。
放寬檢疫期的安排分兩階段實行,第1階段適用於香港居民,將於下周三(30日)落實,市民可於離境前於本港接受獲認可抗體測試,相關的結果證明可於回港時用作實施強制檢疫要求。
政府將於下月內實施第2階段安排,即涵蓋在機場為所有抵港人士提供自費的第2階段抗體測試服務,有關措施的具體安排將於稍後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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