體育署再提紓困3.0 力挺運動產業度難關

為持續紓解運動產業業者因全球受COVID-19疫情影響所面臨的營運壓力,教育部體育署近日再提紓困3.0方案,即日起受理業者申請,受理申請至11月30日止,凡是符合「運動產業發展條例」第4條規定並受疫情影響持續發生營運艱困的運動事業,都可辦理線上申請。

體育署配合行政院政策陸續推出運動產業振興紓困三部曲,第一波首部曲在5月間推出紓困方案,第二波在8月疫情穩定後推出振興「動滋券」,鼓勵民眾出門挺運動,第三波則是自即日起再次提出紓困進階方案,希望幫助運動產業振興動起來。

體育署表示,自今年7月1日起至9月底,凡任連續2個月的月平均或任1個月營業額,相較去年同期月平均或同月營業額減少達50%,即可提出申請,審核通過者給予今年7月至9月最多3個月的員工薪資及一次性的營運資金補貼。員工薪資補貼為每位全職員工薪資的4成,最高每人每月補貼2萬元;一次性營運資金補貼則按業者本年營運艱困事實發生月份的全職員工勞保投保名冊或全職員工薪資清冊,計算總人數再乘以1萬元計算補助額度,但若今年2至6月份曾在教育部或其他部會的紓困措施請領過本項營運資金補貼的業者,則不可再重複申領。

體育署特別提醒,接受補貼的運動產業業者,在補貼期間都不得有裁員或減薪等有減損員工權益的情事發生,倘違反者,得撤銷或廢止並追回紓困補貼。補貼案件請款資料齊備者,依程序經審查通過,得一次撥付。

原始連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