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幕】軍官服役年限延2年 教育部「2021年教官退出校園」破功 -- 上報 / 要聞

【內幕】軍官服役年限延2年 教育部「2021年教官退出校園」破功

李昭安 2018年02月02日 22:07:00

教育部原以2021年「教官退出校園」為目標,不過因去年修法將軍官最大服役年限延長2年,教官退出校園時間恐怕得等到2023年。圖為示意圖。(攝影:陳品佑)

教官退出校園時間恐怕要延後了!立法院2013年修正《高級中等教育法》時做出附帶決議,希望軍訓教官8年內退出校園、回歸國防體系,因此教育部一直以2021年「教官退出校園」為目標。不過,去年修正《陸海空軍軍官士官服役條例》,軍官最大服役年限延長2年之後,此事已悄悄出現變數。

 

教官退出校園議題已爭論多年,基於學術自由、校園民主化等考量,軍人進駐校園被視為威權時期監控校園的作法,因此1987年解嚴後,民間就有許多要求改革的聲浪。

 

全台教官仍有3千人

 

蔡政府上台後,2017年起,高中、大學教官開始「遇缺不補」,待其離退後人數慢慢遞減,但至今全台教官仍有3005人。教育部原規劃的輔導轉職方案包括:轉任全民國防教師、轉任校安人員、調行政單位(校外生活輔導會)、回任國軍單位、轉任退輔會等。不過,目前看來較可行的僅轉任教師、校安人員兩方向。

 

目前全台教官有3005人,教官若要陸續退出校園,轉職方向包括轉任全民國防教師、校安人員等。(資料照片)

 

值得關注的是,教育部1月26日預告「各級學校全民國防教育課程內容及實施辦法」修正草案,其中明定合格全民國防教育合格教師人數不足時,在2023年8月1日前,得由培訓合格的教官擔任或協助教學工作。且自今年8月1日起,取得全民國防教育科教師培訓合格,並有該科教師證書者,就可在高中教軍訓課。

 

這形同訂定「落日條款」,把教官可教軍訓課的期限,限縮在「2023年8月1日」之前。外界好奇,為何比原本2021年的目標還晚2年?

 

為何延到2023年 有2個關鍵因素

 

教育部官員接受《上報》訪問時透露,訂出此時間點,主要有兩個考慮因素。第一,去年10月底立法院修正《陸海空軍軍官士官服役條例》,校級及尉級軍官最大服務年限都延長2年,例如中校從24年延長到26年,上校從28年延長到30年。因退伍時間可能跟著拉長,「教育部必須配合國防部政策稍作調整」。

 

第二,教育部預計從今年起,在師培體系大學培育全民國防教育科合格教師,若以今年暑假後大二生開始修相關課程試算,2020年暑假後開始有畢業生,加上實習一年,至少要2021年後才能開始任教。「以目前師培能量來看,我們的確擔心來不及。」

 

官員指出,雖然目前同步研擬輔導「有意願」的在職教官接受師資培訓、取得合格教師證,轉型為「全民國防教師」,但時間上還是怕趕不及,會有「空窗期」。幾經考量,決定以2023年為「填補相關師資」的預期目標。

 

不能強迫教官離校

 

據《上報》掌握資訊,教育部原本曾推估,至立法院訂出的「2021年」退場期限,約還有1000位教官未達最大服役年限。但去年修法延長軍官最大服役年限2年後,推估至2021年尚未達年限的教官人數暴增為2000人以上。

 

為顧及教官工作權,不能「強迫離校」,因此除非教官們自願轉職或早點退伍,否則要在2021年落實教官全面退出校園,變得非常棘手。

 

 

教育部官員指出,政策規劃上還是以2021年為目標,不過考量「退伍是個人的生涯規劃」,還是必須及早因應,重新檢討培育全民國防教育師資的時間。

 

此外,為填補教官離退後的校園安全維護人力,教育部去年開始推行高中「學務創新人力」計畫,一旦有教官離退,其空缺就可用來聘請「學務創新人力」,負責維護校園安全、輔導學生,以及推廣反毒、反霸凌等業務

 

依據教育部所訂規範,必須經教育部、國教署培訓合格,具有相關學務工作專業訓練或具備學務相關工作2年以上,才可擔任此職務。具備相關經驗但尚未取得培訓合格證明者,可「先用後訓」,半年內再補相關合格證明即可。

 

教官缺額變學務創新人力

 

國教署統計,去年全台已有64所國立高中申請此計畫,把90位教官缺額轉換為108位學務創新人力。私立高中則以經費補助方式推行,一位教官缺額最高可申請80萬元補助,去年約進用110多人,補助金額達4600多萬元。

 

據了解,有不少退伍教官「回鍋」校園擔任學務創新人力,不過其職務內容、待遇已與過去教官時期大不相同。以國立高中為例,其薪資大多參考科技部先前所訂「專任助理工作酬金標準」給薪,大學畢業起薪3萬1520元,碩士畢業3萬6050元;私立高中薪資則是約2萬8千元到4萬元以上不等,依其職務內容做調整。

 

 

教育部推動多項方案想漸進式落實「教官退出校園」目標,不過距離2021年僅剩3年時間,以目前仍有3005位教官估算,要順利達標困難度非常高。

 

即使教育部近期拋出修正時程到2023年的規劃,但知情人士提醒,《高級中等教育法》第31條是高中設置教官的「法源」,若不修正,未來恐怕還會有爭議。

 

對此民進黨立委黃國書曾在2016年提出《高級中等教育法》第31條修正草案,明定2021年8月1日起廢止此條款,至於教官轉職及補充校安、輔導人力的相關辦法,則由教育部會同國防部定之。不過至今立法院尚未排審過此案,教育部對修法與否的態度也頗為低調,不願明確表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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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字: 教官 退出校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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