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觀點】私營老人院面積細、服務差 政府漠視長者權益

【01觀點】私營老人院面積細、服務差 政府漠視長者權益

撰文:香港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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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前有團體發現,部分私營安老院舍寢室空間比監倉更狹窄,小至只有每人約3平方米,遠低於法例要求的6.5平方米,輪椅難以出入,院友難以在寢室活動,員工也難以扶抱。港人居住空間狹窄早已不是新聞,院舍狹小令體弱長者容易受傷,處所空間和治療康復的質素密不可分,也影響長者的心理健康。私營安老院舍質素良莠不齊,早年劍橋安老院事件等的醜聞早已揭露問題嚴重,政府顯然要加強私營安老院規管,每次待到有醜聞才亡羊補牢非可取之道。

邵家臻表示,社署應確保每間安老院舍及殘疾院舍提供足夠空間,給長者居住。(李慧妍攝)

雖然大部分長者的願望是能居家安老,但體弱的長者在現時社區照顧嚴重不足的情況下,只能入住老人院。由於津貼院舍長年以來供不應求,最新的津助院舍及合約院舍輪候時間為38個月,超過3年之久,私營安老院舍市場服務質素良莠不齊,收費可達每月數百元(扣除資助後)至數萬元的天壤之別。長者對私營院舍需求殷切,政府有效監管更是責無旁貸,但多年來政府一直把關不力,監管制度形同虛設,讓一眾長者受苦。

現行機制下,政府可以根據《安老院條例》對安老院舍進行監管,社署可派人到安老院作出不定期巡查,以確保院舍符合發牌要求,包括人手比例、院舍環境等,要求院舍作出改善,甚至吊銷牌照。這看起來像是有力的制度,但多年來政府只向不達標的院舍,以每年發出約共 3,000 多封勸諭信、警告信等手段處理,截至2016年12月底,過去3年來只有15宗獲定罪。社署去年 6 月成立檢視院舍實務守則及法例工作小組,務必改善巡查及跟進制度,加強執法的阻嚇性,提升院舍質素監管。

私營老人院的質素參差,長者的生活質素難以保障。(資料圖片)

除了監管不足外,公私營安老院舍資源分配不均,也是公私營院舍質素懸殊的原因。私營院舍的費用可以用綜援來支付,故變相亦是由政府負責,服務使用者負擔一般不超過住宿費的兩成,但其質素卻沒有保障。私營院舍得到政府的支助額約為綜援金5,570元至7,985元不等,相比起津助護理安老院的每個宿位約15,000元的成本,可謂天壤之別。私營院舍同時要自負盈虧,難免會希望以最少的資源提供最多的宿位,故在院舍居住條件方面,大部分沒有津貼院舍的好。

審計署2014年曾分析指,在人手比例方面,津貼及私營護理安老院每一百名院友相對員工比例分別為40.2及16.3人,而人均面積分別17.5及7.5平方米,不論員工因工時長、壓力大、工作環境惡劣等問題而對長者態度欠佳的情況,單是硬件上亦可看出津貼院舍的質素相對較高。

有團體要求政府把院舍人均面積標準訂為8平方米,否則連長者所需的輔助儀器都難以擺放在院舍寢室內。(資料圖片)

因為現時資助宿位只佔所有宿位不足三成,院舍需求大,政府為縮短輪候時間及改善私營院舍質素,推出了「改善買位計劃」,讓長者以「院舍劵」的模式入住達到一定標準的私營院舍。相對而言,計劃下的院舍質素應該較高,但政府仍然以市場化的模式去管理私營安老院舍,其突擊檢查制度亦未能有效監管院舍,仍難以提升至津貼院舍的水平,有效提升長者或其家人對院舍的信心,縮短輪候時間,故願意入住「改善買位計劃」院舍的比率一直也不高。據香港社會服務聯會於2014年的調查,每十位在中央輪候冊的長者只有一位表示願意考慮院舍券及贊成經濟審查,可見院舍券仍未受大部分長者歡迎。

綜合上說,多建津貼院舍刻不容緩,但每年建成的新院舍只有2-3間,加上覓地困難、地區居民反對等,若等待津貼院舍落成,需時甚久。本港人口日趨老化,私營院舍的監管及資助模式均亟需改變,才能為長者提供優質的安老院舍服務。政府去年發表的《安老服務計劃方案》提出的加強社區照顧服務,仍未見有建設性的實行計劃,真正減少住院長者的需求,院舍的監管和規劃須盡快得到改善,請政府勿再拖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