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開香港電影起源的疑團——探研布拉斯基、萬維沙、黎氏兄弟以及早期香港電影研究的一些問題

導言

電影是由西方傳入中國的,從發行放映到製作,西方人都佔有天時地利。清末國勢日弱,自割讓香港和開放五口通商、又在多個城市設立租界後,外國商人紛紛進駐,逐漸形成強大勢力。19世紀末起,不少洋人拿著簡單的放映設備和一些舊片就來香港和中國內地跑碼頭,從搞零星放映開始,逐漸開發市場,建立起最早期的電影事業;包括興建影戲院、組織放映、發行網路,然後是組織製作公司和中國人合作拍攝中國題材的影片。合作的方式有承包、有雇用,但主權仍然緊緊操控在外國人手上。在20世紀初亦有少數中國人參與放映、發行以至製作活動,但勢單力薄不成氣候。到20世紀20年代,中國人的電影事業才從被西方包圍的劣勢中逐漸建立起來。因此,早期的中國電影史書寫不免沿著中國人為挽回利權而艱辛建立民族電影事業這樣的視角。這已成為主流的方向,但往往在記載與論述上偏重我方而忽視了彼方,對於早期洋人在中國的電影活動大多以走江湖者、掠奪者視之,忽視了他們亦有貢獻的一面,對本土和外來勢力的互動又往往簡化為抗爭而忽略了其間的啟發與承傳關係。

本文有三個部分。首先是比較具體地論述美國人布拉斯基和萬維沙1913 —1914年間在香港進行電影製作的過程和與黎氏兄弟等人的合作關係,這是目前可證實的香港在地有計劃地製作電影的最早活動,也可說是香港電影事業的開端;由此而解開《偷燒鴨》、《莊子試妻》等影片的製作年份、背景的疑團。其次談到布氏事功虛實的兩面性;嘗試理出布、萬兩人和黎民偉、黎北海、羅永祥等人的傳承關係。最後是研究早期香港電影的一些感想和意見,在重寫早期電影史聲中提出一些建議。

重提布拉斯基的功績

在慶祝“香港電影100年”的活動中,一個重要的歷史人物備受忽視,他就是曾經在中國內地和香港從事電影活動凡十年(1908—1918)的美籍俄裔人布拉斯基(Benjamin Brodsky)。史書記載他1909年在上海組織亞細亞影片公司,拍製了《西太后》、《不幸兒》兩片,又在香港拍製了《偷燒鴨》,《瓦盆伸冤》,1913年在香港又和黎北海、黎民偉兄弟等人合作拍成了《莊子試妻》,可見其在引領開拓早期中國電影事業上的重要性。但在2009年的相關紀念慶祝活動中他的事功極少被提及。實情是,20世紀80年代前內地和香港出版的史書對布拉斯基的記載都過於簡單;甚至連生平簡介也沒有。即使在20世紀80年代以後,對布拉斯基和中國/香港電影的相關研究也極少。他在怎樣的情況下拍製了前四部影片、具體內容是什麼,只存而不論;對這五部影片的拍攝年份、背景又完全缺乏考證。這難道不是歷史的疏忽與遺憾?

首先重提布拉斯基的重要性的研究者,不是在大學或研究機構工作、也無任何基金支持,而是獨自默默對香港電影史料進行整理的余慕雲先生(已故)。他在上世紀70年代末開始陸續發表研究心得。1985年出版的《香港電影掌故》第一輯中,他指出黎民偉等人在香港和布氏合作拍片後“引起黎民偉對投資電影事業和創辦電影企業的興趣,是布拉斯基把攝影器材帶進香港,並讓與黎民偉,才使他的電影製片公司打了某础。是布拉斯基培養出香港第一位電影攝影師(羅永祥),使香港人能初步掌握拍攝電影的技術。可以這樣說,如果沒有布拉斯基,香港電影事業就不會誕生得這麼快。布拉斯基是第一個對香港電影事業有重大貢獻的人,是香港電影事業的催生者”,(1)論述雖仍嫌過簡,但見解有啟發性。

1993年後,黎民偉的遺稿文物陸續面世,提供了一些他和布氏合作的一手資料。1995年,為回應電影誕生100周年,台北電影資料館把它收藏的布拉斯基自傳部分文稿譯出發表,這引起了我和澳洲友人法蘭賓的興趣,此後繼續追蹤布拉斯基在中國/香港的電影活動。我們在中英文舊報刊中搜索原始資料,和布氏後人通訊,並和有關的研究者交流心得,對布氏的認識逐漸加深,亦開始認識到萬維沙(R.F. Van Velzer)作為攝影師參與布氏電影製作的重要性。在2004年出版的書中,(2)我們分析了布氏的自傳、1912—1916年他在美國的訪談記錄,再對證中文的文獻,嘗試給予布拉斯基一個新的定位,並提出了我們對《偷燒鴨》、《瓦盆伸冤》、《西太后》、《不幸兒》拍成於1909年的質疑。

對於香港第一部故事片應由《偷燒鴨》還是《莊子試妻》算起、以及兩部影片的製作年份,近年引起一些爭議。(3)主要由於還未找到兩部影片的公映記錄和當年的報導作為確證。“香港電影100年”的到來自是加增了這方面的辯論與研討。為準備2009年香港國際電影節和香港電影資料館先後召開的關於早期香港/中國電影的研討會,法蘭賓和我繼續追蹤布拉斯基和萬維沙這條線索,搜尋兩人在香港/中國製作電影的來龍去脈,研究的部分結果已先行發表,(4)其後再有新的發現,下面做一次整體脈絡的報告。

論述香港電影的起源,自然應從19世紀末西洋電影傳入說起。此期間有洋人遠道攜機帶片而來搞放映,到20世紀初蔚然成風,亦有來港拍攝風光片、新聞紀錄片的。中文史書對這段“前史”的記載往往不夠詳細。如果認定此時期洋人的拍攝活動大多只是過境性質,那麼布拉斯基以香港為基地在1913 —1917年間進行的一系列發行、製作活動,肯定是早期香港電影事業的重要組成部分,而他和萬維沙1914年拍製的四部有中國人參與的影片,有多方證據顯示為香港最早的一批故事片製作。

布拉斯基和萬維沙在香港的製作活動

綜合分析我們找到的布拉斯基(製作人)、萬維沙(攝影師)在港拍攝活動的原始資料——其中最具關鍵性的是2009年7月我們才找到的《電影世界》(Moving Picture World)訪問萬維沙的專文,是萬氏1914年從香港回美國不到一個月後的訪談記載。以此和黎民偉(編劇、演出者)的自述文(5)對證,足以澄清不少疑問,修正關於香港電影製作起源沿用的說法:

1. 布拉斯基1909年在上海、香港拍成四部影片之說由於缺乏證據,近年已有不少研究者深表懷疑。1912年和1916年美國幾份報刊對布拉斯基的訪問專文顯示,1912年前他未有在中國或香港進行電影製作,但1914年起則大肆拍製。香港幾份西報1914年2月26、27日報導了(布氏主持的)綜藝影片交易公司(Variety Film Exchange Company) 1913 年底已在港開展業務,1914年2月間拍製了香港周年大賽馬的紀錄片《王者的體育》(Sport of the Kings),並和其他本地風光片在九龍彌敦道該公司的放映室做特別放映,招待港督夫人、副官、皇家賽馬會等高層人士和報界,並在籌拍用中國人演出中國題材的故事
片。3月間,又有該賽馬影片在港九公映的廣告。(6)

2. 《電影世界》1914年7月25日那篇訪問萬維沙的專文,(7)報導了 1913年9月萬氏受聘來香港當攝影師,先是幫忙興建影片沖洗房、訓練助手“每天工作12到16小時”。在留港工作八個月期間,他奔走聯絡找演員,並現場負責拍攝,拍成了四部有中國人演出的故事短片。第一部為《莊周的名譽被毀》(The Defamation of Choung Chow),是找當地中國人的業餘“鏡劇社”(The Mirror Dramatic Club)合作,把它的舞台劇搬上銀幕的,並且非常難得地有女性演出(參閱附錄的原文全譯)。再看黎民偉的自述文:"1913年(民國2年)美國人Mr. Brosky和Mr. Vanvezer君(原文如此)來港在九龍彌敦道成立一間華美公司攝製新聞片。我那時還繼續辦著清平樂劇社,希冀在繼續粉墨登場中,氍毹漫舞下,播出爭取自由解放的種子,與時下觀眾。後來由羅永祥君介紹獲識了 B及Van兩君,雙方閒暇,時相過訪。有一次有意無意的閒談到將一出《莊子試妻》搬諸銀幕了,不多時真的商談中,由舞台蛻變成了中國第一部影片了。《莊子試妻》一片是我們以’人我鏡劇社’名義和華美公司訂約……”(8)另黎民偉在日記中寫下“甲寅(即1914年),與淑姬(即嚴珊珊)等擔任制《莊子試妻》影片”。(9)對證之下,可知萬維沙是為布拉斯基的公司工作,萬氏提到的“鏡劇社”就是“人我鏡劇社”,《莊周的名譽被毀》就是《莊子試妻》,而有女性嚴珊珊演出,也和萬氏的說法完全吻合。

再査考拍攝年月,黎民偉自述文說是1913年,但考慮到萬維沙最早抵港也在1913年10月中,其時布拉斯基不在港,到1913年12月15日才自美回來,(10)加上“雙方閒暇,時相過訪”商量合作需時,即使籌備始於1913年底,但黎民偉在1913年底亦忙於籌備和嚴珊珊在1914年1月11日結婚,而1月下旬已值年晚(1月26日是甲寅年初一),相信《莊子試妻》的開拍最早也得在1914年2月之後這也和《香港西報》報導布拉斯基的公司1914年2月正在籌拍中國題材的劇情片的消息吻合。

3. 萬維沙說《莊子試妻》拍成後以西片票價在影院上映,反應熱烈。“在我的經驗指導下片子拍得不錯,公映成績出奇地美滿,公映了一個月晚晚滿座”,與黎民偉自述文所說“拍成後在皇后大道中’幻游火車’(即現在的皇后戲院)公演觀眾盛極一時” (11)相對證,可肯定此片曾公映,時間應是1914年3、4月間,因為萬氏又說過之後接連拍了三部,皆成於1914年5月萬氏離港返美之前。

萬氏說出的片名:“The Haunted Pot”、"The Trip of the Roast Duck"明顯就是《瓦盆伸冤》、《偷燒鴨》:至於另一部“The Sanpan Man' s Dream"(艇家的夢想)是否即《不幸兒》,則有待査考。至此,我們認為已有足夠的證據顯示《莊子試妻》、《瓦盆伸冤》、《偷燒鴨》等是最早一批在香港拍製有中國人演出的故事片,而《莊子試妻》最早拍成公映。文中無提及參與製作者名字,只說是劇團中人,用上男扮女角,但也用過女子而且演得不錯。又說《偷燒鴨》“是簡單的追逐”,而各片公映賣座都好。

黎氏兄弟和萬維沙的後著

萬氏在訪談中流露他對公司老闆(即布拉斯基)諸多不滿,拍完四部影片後決意辭職回美。有意思的是他說出期間他和劇社的成員交上朋友:“我後來才知道他們是富商之子,本身相當富有,又是出身、教育良好的孩子,幾乎都能說流利英語(看來是指黎民偉、黎北海、梁少坡、羅永祥等人)。其中有些是很好的演員,我們的日子過得愉快。”《莊子試妻》和《偷燒鴨》等影片大獲成功,“引起富家的注意,但我並無所得,他們的報酬亦甚少,我決定返回美國。此時我才發覺我得到富家父子的信任”。就在他返美前夕,他們到訪委以重任,期望他留下一同搞製作,為此成立了一家南華影片製作公司(South China Film Manufactory Company),以萬氏為總管,“翌日,萬維沙就帶著數千美元回美採購必要的設備,以作在港建廠之用”。萬氏又說計畫中有攝影、沖印設備和影院。

黎民偉在1926年對上海民新影片公司學員一次講話中提到:《莊子試妻》拍成之後,“因為成績很好,便想就鼓一錘,作大規模的組織,由攝影師魏恩返美籌辦機件,好事多磨,適其岳翁棄世,其妻得了一筆大遺產,所以他老先生也無心再到中國來幹電影事業了”。(12)說的是同一事件;不同的是萬氏在美籌備了好一陣,之後並非妻子得了一筆大遺產,而是被妻子告發他重婚而鬧上官司,(13)可能因此阻延了他回港發展的計畫,此事遂告吹。

但黎民偉在《莊子試妻》之後為什麼不和布拉斯基繼續合作呢?看來是合作得並不愉快。據林楚楚的憶述:“當時雙方所訂的條件是這樣的:一、影片以華美公司名義發行,二、外國人為資方,演員等用’人我鏡劇社’名義受雇,拍完後支回車馬雜費三百元;影片為試辦性質(非營業性),拍竣後攜往美國。”(14)若此條件屬實,昆然布拉斯基是破壞了合約,推出《莊子試妻》在港公映牟利,賣座大好,而“人我鏡劇社”所得只數百元,可能因此黎民偉決定不予合作,並想到另起爐灶。至於其後的《偷燒鴨》、《瓦盆伸冤》是怎麼回事,一個可能是梁少坡、黎北海等以個人名義受雇為演員,為爭取現場工作經驗不惜接受低薪(萬氏的說法是主角月薪22元,配角11.25元)繼續拍成了至少兩部影片。另一個可能是梁少坡、黎北海、羅永祥等人自行組合替布氏公司承包(編導演)拍攝了《偷燒鴨》、《瓦盆伸冤》兩片。考慮到布拉斯基條件的苛刻和萬維沙已能獨立操作,恐怕後者的可能性不大。無論怎樣,《偷燒鴨》、《瓦盆伸冤》和《艇家的夢想》製作內情尚有太多未知,史書所載《偷燒鴨》、《瓦盆伸冤》由梁少坡導演皆源於程樹仁的《中華影業史》;程文記載兩片拍於香港如今足證無誤,年份則應修正為1914年,至於兩片的導演是梁少坡嗎?我看仍有待查考確證。(15)

對《莊子試妻》的疑問與追索

黎民偉是製作《莊子試妻》港方的主要推動者應無疑問。他是“人我鏡劇社”的主要組織者,提供演員、佈景、道具、服裝,其職能類似今日的“執行製片”,另外,他提供劇本,並飾演女主角。而布拉斯基方則提供資金、器材、攝影師、沖印和發行,並取得影片的所有權。我的疑問是:史書所載黎民偉是“導演”的意義是什麼?

《莊子試妻》無非是把一次新劇演出拍攝下來,劇本可能經黎民偉的剪裁以適合短片的長度,但當年的新劇演出是以演員為主,一旦按照劇本排演就無需導演。萬氏的訪談中全無提到現場有導演一職,其實,1914年間香港尚未有“導演”的觀念與實踐,稱梁少坡、黎民偉、黎北海為這些影片的導演和稱羅永祥為《莊子試妻》的攝影師一樣,毋寧是後人一廂情願的說法。

有關《莊子試妻》的現場拍攝情況,黎民偉的自述文沒有談及,萬維沙的訪談只提到和演員們合作愉快,又說在拍攝女角演出時“起初對鏡頭時有點怕羞、常會失笑,但她們的面部表情好,只要加點耐性就能帶引出來”。(見附錄)看來指的是嚴珊珊演的婢女。傳聞趣事倒娃有些:考夫曼為《紐約論壇報》寫的訪問布拉斯基專文提到布氏說有演員迷信不肯躺進棺材(16);《紐約時報》有段花邊新聞提到近來有間美國公司花了兩個月在香港用中國演員拍攝中國故事片,主要的困難在於主角不肯躺在棺材中演戲,一番唇舌後才肯了,中途發覺無礙卻中途發笑,破壞了應有的凝重悲傷氣氛。(17)兩文所指的,未知是否《莊子試妻》中莊子假死的戲場。但是演莊子的黎北海會是如此迷信嗎?看來是基於外國人對中國人的偏見加鹽加醋的渲染,但也從側面約略窺見初次合作拍攝過程並不順利。另外,上引1995年8月7日香港《大公報》端木惠據林楚楚的談話而做的報導則提到“在拍攝時,也無影棚及燈光設備,一切場面都在露天進行”,這倒可信。由於此時布氏的公司尚在草創初期,1914年2月拍的只是風光新聞片,萬維沙談話中只說到幫忙興建沖洗房,沒提到有影棚和燈光設備。從布氏對演員的貶抑、萬氏的讚賞和設備的不足可以想見《莊子試妻》的拍攝過程有不少內部矛盾,可能要經中美雙方的不少碰撞才催生出來。

至於《莊子試妻》的故事情節,都說是來自粵劇《莊周蝴蝶夢》的“搧墳”,其實莊子試妻的故事已是民間傳說,京劇和其他地方戲曲都有採用過。黎民偉、萬維沙都說這來自現成的舞台劇(文明戲),用於拍電影可能經黎民偉改動,但改編後拍成的影片意涵和格調怎樣,單就故事大綱根本無法判斷;而且現有的故事大綱取自戲曲故事,不是取自影片本身,就更不能作準。一些研究者說本片改編自粵劇,因此有中國傳統文化的底蘊;亦有認為黎民偉賦傳統戲曲以新意,“反映了黎民偉思想的進步性”,亦有說“影片在意識上,卻是維護封建禮教傳統,單方面要求女性守節”,我想這未免是不切實際的想像。

由於至今仍未找到《莊子試妻》、《偷燒鴨》等影片的公映廣告、報導,尚無法確定上述影片的公映地點、日期。黎民偉說“拍成後在皇后大道中’幻遊火車’(即現在的皇后戲院)公演”,“幻游火車”查實並非一間戲院,而是一列仿製的火車頭車廂,讓觀眾坐在其中欣賞兩邊放映出的各地風光影片,有如十分鐘環遊世界。這玩意曾巡迴各地,1912年來過香港,演出日期是1912年5—11月間,租用皇后戲院舊址左方一洋房改裝為場地,但此後未見再有演出。1914年7月上海《申報》有“幻遊火車”演出的廣告,是否有順道重來香港演出?至今尚未找到報刊廣告。黎民偉指的皇后戲院舊址,1914年已有一間香港影畫戲院,《莊子試妻》是否在此公映?

布拉斯基的虛虛實實

黎民偉、黎北海、羅永祥想必對萬維沙的能力好有良好印象,才會邀請他策劃新的製片公司。黎民偉在自述文中說“我觀片後甚為驚奇,莫名其妙,何以莊子的靈魂忽隱忽現,如何制法,由好奇心驅使,乃與羅永祥君從美國購買攝影書籍回來研究”。如此看來,萬維沙應該是他們電影製作技術的啟蒙老師。萬氏在訪問中透露回美後有和他們通信,保持聯繫。

至於布拉斯基,他身兼老闆、發行商、製片家數職,也能攝影,當然不只是一名商人那麼簡單。他自言1903年起就在中國滿洲、蒙古和日本、遠東各地營商;1908/1909(?)年在天津等地放映發行電影;1913年前後以香港為中轉站往來中國上海、日本橫濱,美國舊金山、檀香山之間,其獨資的綜藝影片交易公司進行買賣發行,並籌畫製作。1914年11月又在港成立了據他說有幾位中國人做顧問委員的中國影片有限公司(China Cinema Company Ltd.),積極進行拍攝紀錄片和故事片,長篇紀錄片《經巡中國》就是中國影片有限公司的出品,由香港開始一路深入中國各地拍攝,1916年完成,此期間,布氏多次往返於上海、香港、舊金山,(18)在美國集資擴大在香港和中國的業務。《不幸兒》可能是在此期間拍成,並籌畫由中國軍隊協助拍製的大製作《西太后》。1916年是他意氣風發的一年:他在美國東西兩岸間奔走,推動他自製的影片發行公映。多次接受報界訪問,吹噓在中國和香港的電影事業成績,儼然以中國唯一的美國電影大亨出現,顯然是為自己製造形象,為影片的發行造勢宣傳。年底有所結果《經巡中國》10月在加州渥克侖、11月在洛杉磯的Majesty戲院盛大首映,反應熱烈,然後在1917年發行到伯克萊、紐約和其他城市公映。可能因此,連帶他更早拍製的故事短片《莊子試妻》、《偷燒鴨》也能在洛杉磯上映。關文清說1917年在該城大華戲院看過,未知“大華”是否即Majesty。(19)無論怎樣,《經巡中國》已成為最早在美國獲得較廣大發行、又備受重視的一部中國題材的影片。

他更大的野心是找到中美資金在華大搞包括製作、發行、放映在內的“一條龍”電影企業。以他當年在華的發行製作經驗和與袁世凱政府的特殊關系為本錢,這電影夢不是完全沒有可能實現的。1916年9月15日,美國《綜藝》週刊報導了(20)來自舊金山、費城、芝加哥、紐約的一群資本家和中國駐華盛頓大使館的代表在紐約華爾街10號閉門會議,商討集資在華發展電影事業。參與會議的還有中國商人的代表和布拉斯基公司的代表。與會者不肯透露詳情,只說是商議集合各方的利益在中國投資發展電影製作,已得到中國政府的支持保證,雙方投資額皆以百萬美元計云云。如果這次“中美談判”有所結果,這將是布拉斯基電影大夢的實現,也可能是外國勢力乘機大舉入侵、壟斷中國電影製作業的先兆。但此事往後已無下文,推想是袁世凱去世後北京政府無能,軍閥割據更形勢混亂,資本家都為之卻步;中美融資在中國大搞製作的大計因而落空。顯然他計畫中的大製作《西太后》沒有拍成。布氏在1917年曾來回香港、美國、日本之間。1917年3月由美過港赴北京接洽拍攝議會風雲的影片,但並無下文,這是我們找到他在華電影活動的最後消息。1917年間,他得到日本政府和企業家的支持,遂轉移陣地到日本,展開紀錄片和故事片的拍製。

目前所知,布氏的電影公司除在香港和中國內地拍製了上述的一批風光、新聞短片、紀錄長片和故事短片外,1917—1919年還在日本拍製了長篇紀錄片《美麗的日本》和劇情片《成金》、《東洋之夢》,另外剪輯了紀錄片《從基督教女青年會看中國》(1919),《基督教女青年會帶你遊日本》(1919);後二者和《經巡中國》、《美麗的日本》都有拷貝流傳。他在訪談和傳中宣稱在上海和香港都設有片廠、僱用數百人員大量拍製,又稱在中國擁有數十間影院;自是有不少誇張的成分,具見布拉斯基的江湖口吻。他在自傳中談到在中國和袁世凱政府的特殊關係,因此獲得25年在華發行電影的專利權云云,又誇誇其談中國人的落後愚昧迷信(21);在香港則逢迎權貴如總督梅享利夫人和皇家賽馬會,以便順利拍攝、發行他的賽馬紀錄片,又對屬下和合作者諸多剝削,在在都顯露他那“機會主義者”的態度,但我們不應因此而漠視他的成就。他從1909年起在中國內地搞發行放映,大量引進西方影片;率先在香港建立電影製作基地,在推動在地電影製作、溝通東西方電影文化各方面,他都有不可輕視的貢獻。我認為不僅不應以其態度囂張而輕視之,反而更要加強對他和與他同期的外國來華活動的影商的研究,並以之結合當時香港、中國、日本、美國的政治、經濟、文化形勢,深入探討這段中國電影的“前史”。同時研究他的影片的美學取向:技術和藝術內容,以及他和合作者如萬維沙、黎氏兄弟的互動關係和後遺影響,這樣才會更淸晰地展現早期香港電影發展的脈絡。

承傳與對抗——黎氏兄弟vs布拉斯基

余慕雲說布氏後來把從美國帶來的電影器材讓給了黎民偉,此說尚有待證實,但我同意餘說的和布氏合作拍片後“引起黎民偉對投資電影事業和創辦電影企業的興趣”。一向經商的黎家看到本地製作大受歡迎,可以當做一門生意,在父兄輩同意投資的支持下,遂計畫在香港設廠,以萬維沙當技術總監,實行大展鴻圖,可惜計畫告吹。本地人主導的電影事業因此推遲了,但黎家可能亦因此避過了大量的虧損。

其實1914—1916年香港的電影發行放映事業雖日趨旺盛,但主權仍操縱在一小撮人之手,而外國商家和外國影片占了最大的份額。本地的製作即使萌芽,發行回收上仍存在很大的困難;要到20世紀20年代中上海的製作日多,國人愛看本國影片漸形成風氣,發行和製作的不公平關係才有所改變,香港進行本地製作的條件才漸次成熟。

仔細比較黎氏兄弟(海山、北海、民偉)和布拉斯基在港的電影事業發展歷程,大致可以看到他們之間既存在著對抗、亦有著傳承關係。布氏首先是從事拍攝條件比較簡單的風光片、新聞片,之後才搞故事片,黎民偉亦採取同一策略,並也同布氏那樣愈拍愈多,把多年怕得的片段剪輯成長篇紀錄片公映。黎氏兄弟也深知國片要在市場上生存並和西片競爭,必須有自己的發行管道,因此在1920年就計畫興建新世界戲院,以黎海山為主要出資人,1921年7月開始營業,定期上映國片,“民新”的創業作《胭脂》1924年甫拍成,2月就在新世界公映,反應熱烈,場場滿座,正是製作/放映合一的策略初見成效。這種企業精神其實早已醞釀於1914年,那敢情是從布拉斯墓那裡學來的。黎民偉玲少就崇尚孫文的民族主義,從和布拉斯基合作《莊子試妻》的吃虧經驗中汲取教訓(“人我鏡劇社”提供了劇本、演員、佈景、服裝和演出,“一次過只獲得港幣幾百元的酬勞”),不滿於受到剝削、利權外溢,亦看到新興的電影事業有可為,因此拉攏萬維沙合作另起爐灶,有意和布拉斯基一爭長短。此舉當時因經驗尚淺,技術條件亦受制於人而未能實現,直至八年後黎氏兄弟經商累積一定的本錢和經驗,對電影技術有了一些認識,才再用招股集資方式創立“民新”。雖花了十萬元在美國購置機器設備,(22)尚欠使用的技術,因此亦如布氏般雇請攝影技術人員來主持其事,但這次卻是以中方為主導。

1914—1916年布拉斯基雄心萬丈,多次回美國集資以期在中國大開拳腳,這一時期他在中國的電影活動我們所知甚少,只知他的大計終未能如願以償,1917年轉而往日本發展。同一時期,從黎民偉的日記中隱約見到他在經商之同時亦積極投入社會服務,公私兩忙四處旅行。但公務忙碌之餘仍常有登台演劇,對藝術未嘗放棄。(23) 1918年黎氏三兄弟因經營米業賺了數十萬元,(24)搞電影企業的宏願再起,遂有1921年投資興建戲院、向政府買地準備興建廠房之舉。香港的電影製作業自布拉斯基放棄香港基地後低沉了約六七年,到1923年民新制造影畫片有限公司正式成立,標誌著黎氏兄弟接續布拉斯基的傳統在香港創業;不過這一次是以香港中國人為主導、以香港中國人的利益為依歸。

以一些感想和建議作結

近年內地、香港和海外都有重寫早期電影史之說並在逐步實踐中。香港早期電影史的缺失遺漏非常嚴重,亟須重寫,在此我冒昧再提供一點點意見。首先是香港電影史的研究起步很遲,1930年以前的影像、文字史料搜集整理很不足夠,直至現在從事這方面的研究者仍然很少。由於原始資料搜集檢證的高度困難,僅有的史料一經發現往往未曾確證就給沿用。已故余慕雲先生幾乎是唯一不斷鑽研報刊、口述資料,從中搜尋整理史料的研究者。他窮畢生精力整理研究原始資料寫成《香港電影史話》等著作無疑很值得尊敬,但他亦常有未能顧及得太多、時不我予之歎。問題是往後的學者、研究者即使發現其中有錯漏或可疑之處,要重回原始資料去捜索求證再做補充修訂真是談何容易。然而,要理順香港早期電影史使全貌更清晰確實,“重回現場”翻閱原始資料,在餘著的基礎上加以“重寫”,這一繁重的工作不能不做,而且不能單靠個別人的努力,非得集體有計劃地從事不為功。今後唯望電影資料館和更多學術機構找到更多經費人才,加快步伐。

其次是方向和態度的問題。我覺得從民族電影發展的方向去處理和解釋史料、討論議題是值得致力的一個方向,怛要避免給民族情感影響了治史的全面性、客觀性。特別是研究殖民地香港和“半殖民地”上海的早期電影時,對洋人往往視為“殖民者”,對他們19、20世紀之交在華的電影活動,記載論述都很不足夠。在論述20世紀初電影製作的起源時,往往有過分重視中國人而忽視洋人成就的傾向;又有意無意地把民族電影的初生過程簡化、提前,而少有認真研討由洋人主導過渡到中國人主導的承傳轉化過程。資料搜集上又很少搜索外文的原始資料、互為對證。外文的記載雖不免也有其偏蔽,但多方參證才能去蕪存精、去偽存真,更有利於發現、接近歷史的真面目。

其實布拉斯基之前已有不少外國人來華拍製風光片、新聞紀錄片,有成就者亦不少。(25)比如意大利人勞羅(A.E. Lauro)1907年起就在上海經營發行放映、1908年起進行拍攝,並組織影片公司長期在上海活動達30年,大量拍製風光、新聞短片,但史書的描述甚簡。1911年勞羅曾來香港拍攝在跑馬地舉行一連三天的英皇佐治第五加冕慶典,三年後布拉斯基在跑馬地也拍攝了一連四天的香港大賽馬的紀錄片,可見布氏是步勞羅的後塵。勞羅並向報界透露曾很早就嘗試找中國人演出故事片,選中了鴉片害人的新聞故事,但拍攝中途放棄。(26)後來張石川租用了他的設備並用他當攝影師拍成了《黑籍冤魂》(1916)。這段過程甚少被探究,勞羅可能是與布拉斯基同等傑出而被忽視的人物,和中國早期電影關係密切,值得研究。

又比方在論述上海亞細亞影片公司1913年出品的《難夫難妻》等一批短片時,就輕視了創辦人依什爾和薩弗的角色作用;認定他們只是出資者和發行者,編導演都由張石川、鄭正秋等組織的新民影片公司承包拍製。這只是綜合中方當事人的憶述資料而做的判斷,但有沒有考慮到依什爾作為老闆和攝影師(27)在《難夫難妻》(一如萬維沙在《莊子試妻》)中所起的作用可能大於所謂“導演”的張石川、鄭正秋呢?研究者為何輕輕放過依什爾呢?至於影片究竟拍得怎樣;是對封建禮教嘲諷揭露的婚姻悲劇,還是離不開吵鬧拉扯的滑稽笑鬧劇,當年的記載和評論亦不一致,實難確定它有著積極的社會意義。《難夫難妻》(1913)是西方人早期和中國人嘗試合作拍成的多部故事短片之一,自此引發中國人積極投入故事片的製作,和《莊子試妻》的情況相似,在電影發展史上有其重大意義。但正如研究者黃雪蕾指出的,沒有必要將它“經典化”為具有進步意義(如“反封建”)的“中國第一部故事短片”,定為“一尊”只會掩蓋同期其他影片的價值意義(比方認為只是些“低級無聊或屬滑稽打鬧之類”),讓意識形態左右了嚴格的歷史敘述和史實考證。(28)

同樣,肯定《莊子試妻》為“香港第一部故事短片”並非要定它為一尊,而只是審視現有資料後一個比較合理的說法;絕非顛撲不破的史實。歷史建構離不開推理和想像,沒有必然的真實。我覺得應經常持懷疑的態度,查根問底,不斷加以補充修訂。比方,《瓦盆伸冤》、《偷燒鴨》相差不久就接連拍出,應具有同樣的歷史重要性,因此不應重《莊子試妻》而輕《偷燒鴨》,更應加強兩片的發掘和對梁少坡、黎北海、羅永祥等人的研究。

19世紀末到20世紀初的香港殖民氣息濃重,洋人著著領先、占盡上風,這是歷史現實,研討和書寫香港電影史不應因民族情緒而避談或輕輕帶過洋人種下的前因,而把電影製作的起源由中國人參與的故事片算起。亦不必囿困於何謂“香港電影”的定義,重寫電影史在重新審視史料的同時更要擴闊視野,最好是把有“香港成分”的影人影事能找到的都找出來,再按其成分的多少加以判別篩選整理。香港彼時是殖民地、“自由港”,洋人可以自由進出營商,因此才得電影風氣之先;土洋混雜、中西激蕩正是香港文化的特色,電影文化亦如是。香港電影是本地人和外地人(包括洋人和內地來的中國人)互動下發展出來的電影,香港電影史是中外電影勢力的交互作用下積聚融會而生成的過程;最早期如此,今日亦如此。我的意思不是反對民族電影發展的史觀,而是建議研究者放寬視野,當然,同時秉持理性、求真的學術態度。在史料的搜集上不妨中西並蓄,也要參考“他者”的觀點,知己知彼。也許這樣,電影史的研究才會更踏實、細緻和更全面。

附錄

電影在中國的狀況——去中國低薪工作、回時已是總監的旅客奇遇
撰文:曉治•賀夫曼 中譯:羅卡

《電影世界》最近有幸訪問了 R.F.萬維沙先生,他以前是論曰計值的攝影師,如今是一間在香港成立的華資公司總監,打算拍製本土出品的影畫戲,只用中國演員、故事和背景。

從許多個角度看,萬維沙先生的故事都是有趣的,他的好運是到異地工作忽發撗財的典例。

去年(譯按:1913年)9月,萬維沙先生在紐約正要找份攝影師工作,有一份差使卻是一般攝影師都不懕做的因為要遠赴中國。萬氏見到薪酬不錯、前景也看來樂觀就和妻子小女兒一同出發去那怪地方去了。

萬維沙先生身邊的錢很少,只能和家人住在華人區以便省下足夠的錢回美國。他說和華人共住的那段日子過得很辛苦,每天工作12到16小時,建立和運營一間沖印室,並訓練中國助手。八個月的辛苦工作弄致筋疲力盡、身心俱創。不潔淨的中國食物令他瘦了20磅,家人也受到影響。此時他已儲夠了錢便辭職回國。就在他回美前一晚,一群華人富商來到他的住所懇談,委以重任請他考慮留在中國。商談有結果,立即在附近成立了一家南華影片製造公司。翌日,萬維沙就帶著幾千美元回美國去購置必要的器材,回來建立香港首間一流的沖印室和製片廠。這些華人對萬維沙的無比信任,他認為在於他在日常工作接觸中對華人有一般的禮貌。萬維沙先生說:“中國人很欣賞有禮貌。我工作司既不可靠又壓榨人,在影片發行上輕蔑地對待華人放映商,迫人就範。就說我的部分吧,起初說一切俱備到頭來甚麼也沒有,要我從頭建立沖印室、廠房,找演員。”

“我過海到港島郊區去探訪業餘劇團的一群成員,勸說他們在影機前搬演他們的一些舞台劇。薪酬低得離譜,我跟你說主角月薪才22美元、次主角11.25美元你就明白。後來我才知道他們都是商人之子、有些更是富家子。他們都有好教養,幾乎都能說流利英語,其中一些更是好演員,我們相處的日子很愉快。”

“我們首先拍的一出本地戲劇叫做《莊周的名譽被毀》(The Defamation of Choung Chow,譯者按:即《莊子試妻》),在我的經驗指導下片子拍得不錯,公映成績出奇地美滿,上映了一個月晚晚滿座,是唯一收歐西票價而能天天續映下去的影片。能這般大受歡迎因為這全然是部中國影片。消息如野火般傳開去,清楚表明搞中國劇情片於此時此地大有可為。”

“在我留港期間我們再拍了另外的三部。它們是《瓦盆伸冤》(The Haunted Pot),《艇家的夢想》(The Sanpan Man's Dream)和《偷燒鴨》(The Trip of the Roast Duck),後者是簡單的’追逐’影片。所有這些影片在本地戲院公映都造成轟動,它們的顯赫成績引起我們的一些孩子的父親的注意,但我毫無得益,孩子們亦所得無幾,所以我決定辭職回家去了。就在那時我發覺巳獲得這些孩子和他們父親的信任,因此立刻組成了南華影片製造公司。”

“如今,我就要回去主持這公司熱誠地製作電影。我對中國人的意見比初時好了許多。我發覺只要公正對待,和他們做生意很好辦,他們是世上最公道、最規矩的,從不會不履行合約,不想履行的也絕不會輕易同意。我又發覺他們都聰明,男生女生、大大小小都是好幫手。我們的公司不僅製作影片還要開辦院線映自製的彩片。雖然沒有明文禁止,但中國的女子從來不出演。因此,我覺得還是用男扮女演出較好,但毫無疑問女子也有演戲才能。起初對鏡頭時有點怕羞、常會失笑,但她們的面部表情好,只要加點耐性就能帶引出來。”

“香港的戲院分兩種等級,或者應說是分兩種等級觀眾。第一種放映是給歐西人看的夜場,票價由五毫錢到一元半,之後,同一節目為本地華人放映,票價只收五分到一毫。華人看不明白我們的社會劇,但喜歡諧片和牛仔片。”

“香港島的水源自山泉,清涼又潔淨,最適合用於沖洗影片。”

萬維沙先生對他的新事業滿懷熱心,等著回中國去大幹一番。他讓我們讀一些由孩子們寄給他的信,大多是用良好英文打字寫成,信中表達了他們對總監的親切問候,並懇請他早曰歸來。

(注:原文題為:“Film Conditions in China-Odd Experiences of a Returning Pilgrim Who Went to the Flowery Kingdom on Small Salary and Returns a Director-General“ by Hugh Hoffman”,刊於《電影世界》The Moving Picture World週刊,第21卷,第4期,1914年7月25日,第577頁。蒙彭倩國小姐自紐約公共圖書館收藏的微縮片中找出複製,2009年7月12日電郵寄到,雷蒙娜•居理教授從美國伊利諾大學圖書館找出較佳藏本並將圖片放大寄來,法蘭賓先生將全文抄錄整理,謹謝。——羅卡附識

註釋
(1)余慕雲《香港電影掌故》第一輯,廣角鏡出版社1985年版,第26—27頁。
(2) Law Kar, Frank Bren, Sam Ho: Hong Kong Cinema-A Cross Cultural View, Scarecrow Press, 2004,Lanham, Maryland, Chapter 2.
{羅卡、法蘭賓、何思穎合薪《香港電影跨文化觀》(暫譯),美國稻草人出版社2004年版,第二章。}
(3)例如:余慕雲著《禿港電影史話》第一卷(次文化堂1996年版,第46—47頁)中指《偷燒鴨》是1909年“香港拍攝的第一部故亊片”,但真實製作年份尚有待進一步査證;並指出“香港在1913年出產了第一部故事片《莊子試妻》”。周承人、李以莊著《早期香港電影史(1897—1945)》(香港三聯書店2005年版,第45頁)則認為“《偷燒鴨》成為香港最早的電影,該片的拍攝年份是1909年,可以作為香港電影啟動的年份”,並認為《莊子試妻》成於1914年。香港電影資料館研究主任黃愛玲在2009年香港國際電影節主辦的“香港電影百年之謎”座談會上指出《偷燒鴨》可能成於1912,對成於1909年之說存疑,同一會上羅卡、法蘭賓對《偷燒鴨》製成於1909年亦質疑,皆見有關該座談會的報導,這和羅卡文《香港電影百年之謎與早期電影製作的探索》皆刊《香港電影》第19期,2009年6月號。《黎民偉評傳》(文化藝術出版社2009年版)作者鳳群在書中和其他發表的文章中堅持《莊子試妻》是香港第一部故事片,亦不相信《偷燒鴨》成於1909年。中國電影藝術研究中心的黃德泉文《亞西亞中國活動影戲之真相》,《當代電影》2008年第7期,考證了上海亞細亞影片公司的開辦期是1913—1915年1月底,即是說《偷燒鴨》等四部影片不可能成於1909年。
(4)羅卡《早期香港電影製作的再探索——圍繞香港電影百年的疑問》,《當代電影》2009年第7期,總第160期。法蘭賓《“布拉斯基和早期中國電影的多重顯影》,《影視文化》,中國電影出版社2009年版。
(5)黎民偉《失敗者之言——中國電影搖籃時代之褓姆》,黎錫,俞小一編《中國電影的拓荒者黎民偉》,長江文藝出版社2005年版,第160頁。
(6)由於已有前文詳細論述,在此只重提重點,不再附資料來源。詳情請參閱注(4)羅卡和法蘭賓兩文。
(7)Hugh Hoffman: 'Film Conditions in China’,Moving Picture World, vol.21, no, 4,1914.7.25:全文由筆者中譯附錄于本文之末。
(8)此處所引是黎氏手稿原文,與1993年在香港和北京發表的版本若干字旬有所不同,但原意未有改動。
(9)黎錫編訂《黎民偉日記》,香港電影資料館2003年版,第7頁“拍電影”項下。
(10)據法蘭賓的考證1913年7月12日布氏離港往三藩市,其後由檀香山乘船回港,1913年12月15日抵港,有入境船期、入住酒店的紀錄可査證。
(11)同(5),第 161 頁。
(12)引自張其琛寫的雜記《風雨之夕——民新影戲專門學校開學記》,新特刊》第二期,1926年9月25日。
(13)萬維沙的重婚官司見《紐約時報》1916年2月7日第18頁的報導:和他一同赴港的妻子是在1913年結婚的,但他之前有三次結婚記錄又未經離婚,到1915年被現任妻子揭發控告,官司至1916年2月才宣判,萬氏得賠償贍養費。
(14)端木惠《香港的第一部電影》,香港《大公報》1955年8月7 日,者冉詳訪林楚楚,對《莊子試妻》的製作放映經過有詳細的描述,比黎民偉(此時已去世兩年)的自述文有更多資訊,但亦有存疑之處。
(15)程樹仁《中華影業史》,《中華影業年鑒》,1927年,上海。對程文記載的質疑可參閱注(4)羅卡文。
(16)George S. Kaufman: "Bret Hart Said It: The Heathen Chinee is Peculiar", New York Tribune, Sunday, Aug.27,1916,v.3.
(17)"Things Heard About Town", New York Times, Sept.20, 1914.
(18)見注(4)法蘭賓文,該公司在香港公司註冊處登記成立的日期是1914年11月27日,至1918年6月6日註銷,文中又列出了布氏1909—1917年在中、港、美的行蹤。
(19)《經巡中國》在Majesty上映的記載是引用了美國學者Ramona Curry的研究成果,法蘭賓和我2009年追蹤布氏的過程中多次和她通信、討論,啟發良多,順謝。關文清在大華戲院看過兩片之說引自余慕雲著《香港電影史話》〉第一卷,第78頁。
(20)"China Film Trust", Variety, Sept. 15, 1916.
(21)布氏的談論可見他口述的未出版自傳《上帝的國度》(God's Country),台北電影資料館收藏了原文節本。法蘭賓的《布拉斯基和早期中國電影的多重顯影》{見注(4)}做了詳細的摘要解析。
(22)同(5),第161 頁。
(23)以上皆見《黎民偉日記》1915—1918年相關專案,第7—9頁。
(24)林楚楚《第一個搞電影的廣東人》,王寬誠等著《海天集》,九龍三育圖書文具公司1963年版,第94頁。
(25)參見注(2)。該書附錄3列出1896—1908年在香港和中國內地拍製的影片一覽,其中絕大部分是由洋人拍製的風光短片、新聞短片,有關香港的超過12部。
(26)見上海North China Herald (北華捷報)1935年5月15日的採訪報導 “Far East Cinema Pioneer Here”。
(27)見程季華、李少白、邢祖文《中國電影發展史》第一卷,中國電影出版社1963年版,第18頁。
(28)黃雪蕾在2009年香港電影資料館主辦的《中國早期電影歷史再探研討會》呈交的論文《中國第一?〈難夫難妻〉與它的“經典化”》對此有詳細的研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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