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曼自今年2月遭歐盟列為租稅不合作黑名單,最快要到今年10月下一次黑名單審查才有機會脫離。資誠(PwC)與勤業眾信(Deloitte)指出,開曼近日推出經濟實質法施行細則3.0,開曼公司必須在每年3月31日前提交年度聲明表,並在當年底12月31日前完成年度經濟實質通報。

台商過去受限於我國法規,無法直接投資中國大陸,因此多半在免稅天堂如英屬維京BVI、開曼、百慕達等地設立境外紙上公司、轉投資中國大陸,後續再依照外資在陸投資規則,將投資陸企的股利匯出到紙上公司或是擴大在陸投資範圍,但是近年來免稅天堂設置經濟實質法規,在陸台商法遵成本可能大幅提升。

近年來隨著歐盟祭出反避稅計畫與打擊租稅有害措施,免稅天堂紛紛遭到歐盟列為租稅不合作黑名單,歐盟也採用四大制裁像是扣繳稅率提高、禁止歐洲企業給付黑名單國別與地區費用、實施高強度CFC監管(受控外國公司條款)、取消黑名單國家與地區股利收入租稅優惠。

原本開曼、BVI、百慕達等地區因應歐盟要求,紛紛設置初版經濟實質法規,但歐盟對於開曼、百慕達規範仍不滿意,今年2月仍將兩地區列入黑名單。

勤業眾信國際租稅主持會計師廖哲莉指出,開曼為力求脫離黑名單,依序推出經濟實質規定2.0、3.0版本。而最新版3.0新增《2020年私募基金法》登記註冊的封閉式私募基金,可豁免經濟實質規範的投資基金。但是如果是從事管理投資基金業務的基金管理公司,則不符合投資基金定義,仍然適用經濟實質規範。

此外,開曼細則3.0也規定,未來如果台商在當地公司未按時做經濟實質申報,開曼稅局首次會祭出開曼幣5千元的罰則(約新台幣17.8萬元)、而每延遲一天則會多罰開曼幣500元(約新台幣1.78萬元)。

資誠全球稅務服務會計師曾博昇表示,開曼已設置經濟實質通報(ESN)作業細項,企業申報時必須提示證明文件如財務年度結束日、其他國家課稅情況等,當地台商應盡快準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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