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家評析:警察暴力不可容忍-風傳媒

專家評析:警察暴力不可容忍

2014-03-22 1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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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察使用暴力是絕對不可容忍。(余志偉攝)

警察使用暴力是絕對不可容忍。(余志偉攝)

三一八佔領立院活動,使台灣的情勢陷入近年罕有的緊張。雖然人數更多的群眾運動並非前所未見,但國會作為政治戰略要地、此活動的高度對抗性、以及累積多時的強烈民怨,使得流血衝突的可能性揮之不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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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一八的參與者一直透過各種管道對警察釋出善意。便利貼貼上警備車,人際互動時寒暄問候,下雨時替警察撐傘。一位警察在臉書上貼文說「我們是站在對面的戰友」,也獲得友善的迴響。

避免釀成流血衝突,是群眾運動必需具備的技術與智慧,也是對民主價值的承諾。因此,這種警民和諧的氣氛塑造,在戰術上或有必要。但是,我們不能不看清楚,在民主倒退的這幾年,國家暴力就是透過警察來執行的。警察總是站在人民的對面,而且從來不是我們的戰友。

這幾年的社運抗爭現場,警察暴力節節上升,恣意逮捕驅離,已經實質上成為一個有組織的犯罪集團。陳雲林來台時,警察執法粗暴,被打傷的民眾事後提出告訴時說:「沒想到我一輩子第一次為了上法庭而申請驗傷單,竟然是被警察打的」;都記錄在陳育青的紀錄片《公民不服從》裡。在大埔案抗爭中,警察將政大徐世榮教授當街拖走,說他觸犯公共危險罪;在場聲援的台大學生洪崇晏被猛力推倒,頭部受創,縫了三針

在目前為止看似平和的三一八佔領活動裡,警察也並非不曾施展暴力。導演李惠仁在立法院議事廳持攝影機拍攝,警察毫無正當理由就禁止拍攝,將他拖走、相機弄壞,濫權逮捕之餘,還反咬李惠仁攻擊警察

警察暴力表現在作為與不作為。和平抗議的民眾遭到警察以各種方式侵害人身自由,真正的暴力卻因為警察的默許而得以施展。前一陣子,護家盟在反同志遊行裡,將不同意見的人圍在人牆中,對這樣妨害人身自由的舉動,警察坐視不理。這張照片是幾天以前在士林王家的抗爭現場。這人虎虎生風對著抗爭者揮拳,而戴著帽子穿著制服的警察,表情卻那麼淡定。

類似的消極作為也一樣發生在三一八佔領活動。那些騎著機車前來挑釁的人,攜械者有之,結夥者有之;這是什麼樣的組織、非法的刀械與爆裂物從哪裡來、主謀與目的為何?挑釁者西瓜刀都亮出來了,但是警方沒有興趣追查他們之間的組織關係;我們那些「站在對面的戰友」,還是只顧著站在我們對面。立院牌匾被拆,一塊木頭,不痛不癢,警方倒是立刻積極偵辦。

為了打壓異議份子,犯罪偵查的整條生產線都是扭曲的,不只警察無視於有組織的暴力,代表國家追訴犯罪的檢察官,也有同樣的一張「作為」與「不作為」的清單。這些年,社運抗爭的秋後算帳都由檢察官執其大纛,起先用違反集會遊行法起訴,用訴訟來恐嚇與折磨人;近來另創新招,天馬行空地依強制罪、侮辱公署、妨害公務罪起訴。現在三一八人數眾多、情勢緊繃,警察們暫時放軟了身段要跟抗議者當「戰友」,但檢察官應該已經磨刀霍霍了吧。

三一八的參與群眾很體諒基層警察的辛苦;受到國家暴力壓迫的人,都學會了寬恕。警察的辛苦是什麼性質的辛苦?基層警察必需執行自己所不認可的任務,心裡很為難?揮西瓜刀的小弟可能也很為難,他的大哥可能也跟他說,你不去你就別混了。中天剪接師被迫把新聞剪成抹黑學生的樣子,因此他把訊息釋放出來,揭露了不義。我們那些「站在對面的戰友」呢?有消息他會偷偷告訴我們嗎?一旦高層下令清場,他們拖人、推擠、偷打、丟包時會手下留情嗎?他會因為抗爭者幫他撐傘,於是投桃報李地把盾牌遞過來嗎?

警察並無原罪。但執法偏頗、非法侵害人民集會遊行自由、縱容犯罪的警察,不配得到人民的尊敬,不配得到一朵花或一點好臉色。暴力不可容忍,而我們已經容忍警察暴力容忍了太久。假如警察在處理群眾抗爭時都能中立的執法,我們又哪裡需要立委陪在立法院「保護」學生?

不是都說「台灣最美的風景是人」?台灣最美的風景,就是這些在抗爭現場席地而睡、流汗流淚的人。誰敢讓他們流血,誰就是人民公敵!

*作者為知名作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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