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務中介騙案首定罪 9職員囚4至6年 - 20171118 - 港聞 - 每日明報 - 明報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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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務中介騙案首定罪 9職員囚4至6年

【明報專訊】財務中介公司疑向債務纏身者訛稱是銀行或財務機構職員,以低息貸款及較長的還款期,誘使事主將物業加按或轉按,從中收取大額顧問費後不知所終。9名中介公司的董事及職員,早前被裁定串謀詐騙及串謀洗黑錢罪成,9人昨在區域法院分別被判囚4至6年。警方指案件是首次成功對財務中介騙案作檢控並定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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