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住正義再往前!房地合一2.0三讀 7月起實施

政府打炒房政策逐一實踐,「房地合一2.0」所得稅法修正案今天(9日)在立法院院會三讀通過,持有5年內出售房屋將被課重稅,且回溯至2016年取得房地均適用。新法也將配合實價登錄2.0,同樣在7月1日上路實施。

立法院財政委員會日前完成「房地合一2.0」的所得稅法修正草案初審後,因對新法上路時間未有共識,7日進行朝野協商。財政部官員指出,由於子法規還必須修正申報作業要點、發布解釋令等行政作業,若立即實施容易有疏漏,因此朝野決議訂定7月1日上路。

原定下週才會進入院會三讀的「房地合一2.0」所得稅法修正草案提前在9日院會列入討論事項,並經院會三讀、院長游錫堃敲槌宣布通過,台灣居住正義再次向前邁進一大步。游錫堃說:『(原音)決議:所得稅法第4條之4、第4條之5,第14條之4至第14條之6,第24條之5及第126條條文修正通過。』

國民黨立委、同時也是立院財委會召委曾銘宗在草案通過後發言表示,「房地合一2.0」完成後,接下來還需要關注租賃市場透明化,以保障更弱勢的族群,完成居住正義的最後一塊拼圖。

「房地合一2.0」所得稅法的精神主要在遏止短期交易炒作房價,境內個人、企業持有房地2年內出售所得須課徵45%稅率;持有逾2年、未滿5年出售則課35%;因財政部公告非自願因素出售持有期間5年內房地,以及企業以自有土地與其他企業合作興建房屋,從土地取得日起算5年內完成銷售,可適用20%稅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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