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見問題解答 – 創業通 MasterCorp

常見問題解答

註冊有限公司常見問題

1.如何在香港成立一間有限公司?

答案:

請先填妥申請表格,連同 (a) 董事 及(b) 股東之香港身份證或護照複印本及住址證明(例如最近三個月內的電費單),以電郵或傳真 (852)30075298 給我們便可。我們收到表格及資料後會聯絡閣下。

請留空問卷上不知怎填寫的項目,我們會提供建議給你。我們將免費查名,查名結果通常會在當日通知閣下。閣下也可致電本所預約面談及簽署文件。

2. 非香港居民可以在香港成立有限公司?

答案:
可以。非香港居民是可以在香港成立有限公司。香港公司只需要一位或一位以上股東和董事,而且香港公司條例對股東和董事國籍、住所和居所無限制。

3. 有限公司可否出任為另一間有限公司之董事?

答案:

可以。有限公司一樣可以持有其他公司股份及出任為董事。但 2014 年《公司條例》規定每間私人公司須有至少一名董事為自然人。

4. 成立有限公司註冊資本需要多少?需要股東成員人數是多少?

答案:

香港公司法例沒有規定要求公司最低註冊資本是多少。 本地有限公司股東成員人數最少1人需持有公司股份最少1股。

5.申請成立有限公司及開始商業活動時,發行及實收資本金額最低是多少?

答案:

香港公司法例沒有規定要求公司最低註冊資本是多少。 本地有限公司股東成員人數最少1人需持有公司股份最少1股。

6. 本地有限公司註冊地址是否可以不是在香港?

答案:
否。 本地有限公司註冊地址必須在香港。

7. 本地有限公司是否可以委任非香港居民為公司董事和公司秘書?

答案:

非香港居民可被委任為公司董事。但是公司秘書如屬個人,須通常居於香港;如屬法人團體,則須在香港設有註冊辦事處或營業地點。

8.公司唯一董事是否可以同時出任公司秘書?

答案:

否。香港公司法例不容許唯一董事同時出任公司秘書。此外,香港公司法例規定,如果某私人公司的唯一董事,同時也是另一公司的唯一董事,該私人公司不可以被委任為另一公司的法定秘書。

9.股東需要現身簽署有限公司申請表?

答案:

申請本地有限公司時,股東無需現身簽署有限公司申請表,但仍需提供地址及身份証明文件作申請用途。若有股份買賣需要時,股東需要簽署股份買賣文件。另開設銀行帳戶時,銀行有可能需要股東現身簽署文件,視乎個別銀行要求。

10.香港公司名稱有甚麼限制?

答案:

有限公司名稱必需以”有限公司”或英文”LIMITED”作為公司名稱的結尾,公司名稱不能含有 [銀行],[保險],[再保險] 及其他某些字眼,除非另行申請牌照;也不可含有可能令人誤會該公司與香港政府有任何關係之字眼。除此以外,法律沒有對公司名稱作出什麼特別的規定。例如,公司可以使用 [國際],[集團],[控股] 或[投資]等字眼。

以下的字及其縮寫順視為相同:

“and” = “&”

Hong Kong = Hongkong = HK

Far East = FE

ABC Hong Kong Limited = ABC Hongkong Limited = ABC HK Limited

公司註冊處處長就兩間公司的名稱是否「過分相似」得出意見時採用的準則:

名稱相同 – “KWUN TONG ENGINEERING LIMITED”對“KWUN TONG ENGINEERING COMPANY LIMITED”,或「發達(貿易)有限公司」對「發達貿易有限公司」。

名稱發音相同 – “LYFECITY LIMITED”對“LIFECITY LIMITED”及“AB-CHEM LIMITED”對“ABKEM LIMITED”,或「興隆企業有限公司」對「興龍企業有限公司」。

11.開公司綠盒及印章是否必須?

答案:

綠盒:不需要,存放下列工具之用。

公司章程:法例規定每間公司必須要有公司章程方可成立。

股票簿:作為將來發行新股票之用。

法定紀錄冊:用於存放董事名冊,股東名冊,秘書名冊,董事會議記錄,股東會議記錄,法定表格等。

鋼印:用於重要的法律文件,比如是樓宇買賣、股份買賣、公司上市、融資、購置固定資產等。

方印:蓋章加上有效授權人的簽名、便可讓大部分合同生效,可用於銀行開戶、支票、匯款單、取款單、轉帳單、簽署合同、訂單、公司授權人士代公司簽署文件等。 

圓印:方便公司日常運作使用,例如簽收速遞文件、修正等,不會用作合同的確認。

購買現成公司常見問題

1.什麼是現成公司?

答案:

因為公司註冊成立需時,但部分人士可能急需註冊成立公司,然後以公司名義簽訂合同或辦理其它業務。因此,專業的諮詢服務機構,例如本公司,於是預先註冊成立大量公司,以供購買。此類公司既屬空殼公司(shelf company),也叫做現成公司(readymade company)。

2.現成公司的特點?

答案:

空殼公司通常都具備以下特點:

  • 沒有委任董事
  • 具備註冊證書、公司印章、股票簿等法律上要求的文件
  • 沒有經營業務記錄

因此,購買者只須提供所需文件,便可以即時使用,而且不需擔心隱蔽風險。

3. 購買空殼公司有風險嗎?

答案:
空殼公司的運用在大部分國家,例如香港、新加坡、英國、美國和開曼群島等地,都極為普遍,而在絕大部分的情況下都不會有風險。通常,現成公司在出售前是不會委任任何的董事,因此公司也就沒有權力開展業務,因此不會有潛在的風險。

4. 現成公司會否有隱藏的債務及商業糾紛?

答案:
不會。所有本公司出售的空殼公司,我們都會提供由現任股東出具函件證明該公司從未開始營運、沒有購買任何資產、沒有負債,並承諾會承擔出售日期前的所有公司債務。

5.如購空殼公司,什麼時候可以開始使用?

答案:

當你收到我們的確認通知書時,便可使用該公司,而我們通常會於收到我們所要求的檔和款項後的一個工作日發出確認通知書。雖然該公司的一些檔可能還沒有送到。但你也可以該公司名字來簽合同及談生意.

6.購入現成公司後,可以更改公司名字嗎?

答案: 可以的,你可以隨時改變公司的名稱。但是和全新註冊公司一樣,擬使用之名稱也要經過查冊,如沒有相同的,便可向公司註冊處遞交檔更改名稱。

更改名稱的政府費用是HK$295 (按政府最新公報為準),須時約7天,完成後可以收到公司註冊處簽發的一張改名證明書。

7.會否有其它隱藏費用?

答案:
本公司之收費已包括可令有限公司開始運作(不包括銀行開戶)之所有費用,絕無隱藏費用。但不包括更改公司名字及文件快遞費用。

8. 公司註冊完後可以增加註冊資本嗎?

答案:

可以。每增加HK$1,000 的註冊資本,需繳交厘印稅HK$1。之後,便可根據需要,配售股份給新、舊股東。本公司可代為辦理,如選用本公司秘書服務計畫,則不另收費用。

9. 購買空殼公司,可委任多少位董事?

答案:

所有公司需委任最少一個董事。公司董事人數沒有上限。

10. 購買現成有限公司,可發行多少股份?

答案:

空殼公司預設已發行股數為一股,即每位股東獲發一股,也就是說您可以再發行9999股。如欲增發股份至多于HK$10,000,本公司可代為辦理,如選用本公司秘書服務計畫,則不另收費用。

離岸公司常見問題

1. 如何擬定離岸公司名稱?

答案:
通常而言,公司名稱必須包括「Limited」、「Corporation」、「Incorporated」、「Societe Anonyme」或「Sociedad Anonima」或簡寫「Ltd.」、「Corp.」、「 Inc.」或「S.A.」。 如擬選用的公司名稱與已註冊之公司名稱相同,便不准註冊。而且,公司名稱一般不能含有「銀行」「保險」「再保險」或會令人聯想到擬註冊公司與當地政府有任何聯繫字樣。

2. 離岸公司名稱是否可用中文?

並不是每個離岸公司註冊地都容許使用中文名稱的,但某些國家是容許的,例如在英屬處女群島 (BVI)、塞席爾(SEYCHELLES)及薩摩亞(SAMOA)等國家,註冊公司都可使用中文名稱。

3. 最低註冊資本需要多少?

答案: 離岸公司註冊資本的多少取決於客戶經營規模、用途的需要。不一樣國家有不一樣的註冊資本需求,詳情請聯絡我們

4. 離岸公司至少要有多少名董事及股東?

答案:
離岸有限公司一般須最少一名董事及股東,股東可同時兼任為董事。

5. 公司董事及股東的相關資料會否被其他人士查閱?

答案:
大部份離岸公司註冊地的法律都不要求公開股東及董事的身份等重要資料。實際上,大部分的離岸公司註冊地都有很好的法律去保障股東及董事的身份資料的私密性。

6. 成立離岸公司有什麼優勢?

成立離岸公司優勢如下 :

 

  • 審慎監管框架較簡單,減低業務成本
  • 減低註冊成立公司的障礙
  • 擁有充份的法律框架,保障委託人與代理人之間的誠信關係
  • 鄰近主要經濟體或吸引資金流入的國家
  • 享有特定離岸司法管轄區的聲譽,並可獲提供專業服務
  • 免受外匯管制
  • 是保障資產免受訴訟、主權風險和當地/宗教法律影響的方法之一
  • 稅項較低,稅後利潤隨之增加
7. 離岸公司一經註冊,是否可用於香港運作而不須向香港政府申報?

答案:

不能夠。任何國家或地區的公司,若在香港進行業務,必須領取商業登記證及報稅,依照香港公司法例,該公司必須登記為一間香港註冊的離岸公司。

8. 離岸公司股東及董事的資料需存檔於當地政府嗎?

 

答案:

不需要,大部份離岸公司只需將董事/股東資料寄存當地代理便可。

9. 離岸公司開設銀行帳戶有什麼需求?

答案:

需供給下列經會計師或律師簽發的公證副本 :

 

  • 股東及董事登記冊
  • 公司註冊證書
  • 董事會會議記錄
  • 公司規章
  • 出任董事同意書
  • 董事個人住址證明(如水、電、電話費單等)
  • 公司傑出記錄證明書(由當地政府發出)
  • 董事個人銀行資信證明正本

10. 如何證明離岸公司的存在和合法性?

 

答案:

公司註冊後,我們會轉交該公司的註冊證書、公司鋼印和公司規章等文件給客戶。另外,我們也可協助客戶向當地政府申請「公司註冊證明」。

11. 離岸公司成立後,公司的規章及其它文件是否可更改?

 

 

答案:

能夠。離岸公司是可對規章和其他文件進行合法修正和補充的。

12. 假如離岸公司要在中國境內投資,如何獲得中國政府需求的《資信證明》?

答案:

離岸公司需在銀行開設帳戶,並有必定的資金,銀行經過查核後,方會發出資信證明 。

秘書服務常見問題

1. 何謂公司秘書﹖

答案:

根據香港現行法例,每家有限公司必須委任最少一位公司秘書。公司秘書乃法定職位,其職責為安排會議、準備會議紀錄、提交法定檔給政府部門、確保公司符合法定要求等。

2.香港的公司條例對公司秘書有什麼資格要求﹖

答案:

公司秘書可以是個人,也可以是法人團體(有限公司)。如屬個人,必須為年滿18歲的香港居民;如屬公司法人,必須是在香港註冊的有限公司 。

3.非香港居民可否被委任為有限公司的董事及秘書?

答案:

非香港居民可被委任為公司董事。但是公司秘書如屬個人,須通常居於香港;如屬法人團體,則須在香港設有註冊辦事處或營業地點。 每間私人有限公司最少須有一名董事及一名秘書。如公司只有一名董事,該名董事不得兼任該公司的秘書。

4. 董事可否兼任公司秘書﹖

答案:

可以,只要該位董事符合以上第二題的要求便可。 但是,如果一家有限公司只有一個董事,那麼該董事就不可以同時兼任公司秘書一職。

5. 股東可否兼任公司秘書﹖

答案:

可以,只要該位股東符合以上第二題的要求便可。但是,如果該股東也是董事,而且是公司唯一的董事,那麼該股東就不可以同時兼任公司秘書一職。

6. 如沒有適合人選出任公司秘書一職怎辦﹖

答案:

你可以委任本公司出任貴公司之公司秘書一職。

7. 我可否更改公司秘書?

答案:

可以,公司可以隨時變更秘書,但必須於變更後的14日內以指定表格形式通知公司註冊處。

8. 公司秘書是否有管理公司的權力?

答案:

公司秘書不具備管理公司的權力。例如,公司秘書不可以公司名義與公司的供應商簽訂貨物或勞務的購銷協議,也不具備代替公司簽訂各項投資協議的權力,除非得到董事會的正式授權。

註冊地址常見問題

1. 在香港註冊公司是否需要擁有辦公室或地址?

答案:

不一定需要擁有自己的辦公室,但需要一個香港的註冊地址。創業通 可提供公司註冊地址服務,客戶不需花費額外的經費以租用辦公室 。

2. 公司註冊地址是否一定要在香港?

答案:

是。所有在香港註冊的公司,必須提供香港註冊地址。因為政府信件均寄往該公司註冊地址 。

3. 如果在香港沒有註冊地址怎麼辦?

答案:

貴公司可以使用 創業通 提供的公司註冊地址服務。

4. 可不可以更改註冊地址?

答案:

公司任何時候都可以更改註冊地址。但必須於更改後的一個月內以指定表格通知公司註冊處。如使用本公司的公司秘書服務,則只需要把新地址通知本公司,我們會代為辦理更改手續。

5. 可否以住宅地址作為公司註冊地址嗎?

答案:

未必一定可以,有機會被退回,政府會收取$300手續費, 而且重新再入申請表需時。

商標註冊常見問題

1. 註冊商標的有效期是多少年?

答案:

根據商標法的規定,自核准之日起計算有效期為十年 。

2. 何謂商標?

答案:

商標是一個標誌,用以識別不同商戶的貨品和服務。商標可以由文字 ( 包括個人姓名 ) 、徵示、設計式樣、字母、字樣、數字、圖形要素、顏色、聲音、氣味、貨品的形狀或其包裝,以及上述標誌的任何組合所構成。能夠藉書寫或繪圖方式表述的標記,才可以註冊為商標。

商標具有如下特徵 :

  • 商標是區別於他人商品或服務的標誌
  • 商標是由文字、圖形、字母、數位、三維標誌或顏色構成,亦可以是上述要素組合的標誌
  • 商標具有獨佔性。商標持有人對其商標具有專用權,受法律保護
  • 商標是一種無形資產。商標的價值可以通過評估確定。並可轉讓,經商標持有人同意,許可他人使用,並獲取利益
3. 為什麼要申請辦理商標註冊?

答案:

商品品牌的重要性是毋可置疑,而把商品的商標註冊妥當是建立品牌的第一步。從20041月起實行的內地與香港更緊密經貿關係的安排(CEPA)優惠後,註冊商標建立品牌更是一項在香港及內地商品推廣的必要的事而。

商標註冊授予商標擁有者獨有的權利在註冊範圍內無限使用其標記,商標註冊是獲取商標專營權的法定保障行為。如果其他商戶未經你同意將該商標用於相同或類似的貨品或服務人,即屬侵權行為,你可以就此採取法律行動。但如果你的商標沒有註冊,便難於證明你是商標的擁有人,而得不到應有的保障。

4. 一般商標註冊所須的時間要多久?

答案:

有關的申請文件提交香港商標註冊處後,而擬註冊商標又沒有遇到反對的話,則整個程序需時大概六個月至一年。

5. 商標註冊有效期有多久?

答案:

商標註冊有效期為十年。商標註冊屆滿期前六個月可辦理續期手續,每次可續十年。商標註冊屆滿後六個月內可繳交過期款辦理續期,如未能在六個月期限內續期,過期商標將從註冊紀錄冊中刪除。

6. 申請商標註冊過程是怎樣?

答案:

一般簡單的申請有以下四個階段

1. 申請前商標檢索-商標於申請註冊之前應先進行商標檢索,確認你的商標是否已被其他商戶註冊或申請註冊。

2. 提交註冊申請 申請文件提交香港商標註冊處後,商標註冊處一般於兩個月內發出審核通知是否接納申請。如商標註冊處接納申請,商標將會在香港知識產權公報作出公布。如申請未符合註冊規定,註冊處會提出異議。申請人可在六個月內符合有關規定,提交註冊處從新審核。

3. 接納及公布申請 申請被接納後會在香港知識產權公報作出公布,公布期三個月內任何人均可在香港知識產權公報閱覽你的商標,並有權對你的註冊申請提出反對。

4. 發出註冊證明書 順利通個三個月的公布期後,該商標的詳細資料將被記入註冊紀錄冊,並獲發出註冊證明書。註冊日期將追溯至提交申請當日,換言之,成功註冊後,商標擁有人的權利將會由提交申請當日起計。

7. 申請商標註冊需要甚麼資料?

答案:

1. 申請人姓名或公司名稱

2. 申請人地址

3. 申請國籍或公司成立、註冊國家

4. 擬註冊商標的樣本

5. 商標的產品或服務類別

8. 商標轉讓是否需要協定?

答案:

是。需提交由雙方簽署的申請書及轉讓合同 。

9. 我的有限公司名稱已於公司註冊處辦理登記手續,我是否可以利用該有限公司名稱作為商標使用?該名稱會否自動獲得註冊商標的保護?

答案:

在香港,有限公司註冊和商標註冊的作用各異,它們受不同的法例規管,並由不同政府部門管理。公司註冊處負責註冊本地有限公司和在香港以外成立為法團並於香港設立營業地點的非香港公司,而由知識產權署管理的商標註冊處則負責辦理商標註冊。因此,即使你公司的名稱在公司註冊處註冊,並不表示公司有必然權利將公司名稱作為商標,使用於推廣或經營其貨品或服務上。你必須另行向商標註冊處申請註冊你的商標,才可獲得根據《商標條例》所授予的保護。

 

會計報稅常見問題

1. 剛成立有限公司後,何時才須要報稅?

每間有限公司約成立後18個月後,會收到香港稅務局發出的利得稅報稅表。除非得到稅務局同意延期,否則收到稅表後三個月便要報稅。若沒有在指定期限滿前提交報稅表,即屬違法,並會受到懲罰。新成立公司第一份財務報表可選擇有18個月的財政年度,以後便以每12個月的財政年度,且選擇的財政年度的日期不能超過18個月。

閣下應盡早在收到報稅表前完成貴公司之賬目紀錄,並交由執業會計師審核。如有需要可聯絡我們

2. 香港公司每年需繳交什麼稅?

答案:

香港公司每年只須繳付利得稅,此稅項以利潤的16.5% (2007/08: 17.5%)來計算。如公司沒有盈利,也就不需要繳交利得稅 。

3. 香港公司的發票收據是由哪個部門製作的?

答案:

跟中國內地不同,香港公司的發票收據並不是由稅務局統一印製,而是由公司根據公司的業務性質自行印製的。發票收據及其它單據只要加蓋公司印章,並由負責人鑒署後就可生效。

4. 香港公司何時年結?

答案:

通常習慣以每年的331日或1231日作為計稅基期。香港公司第一年計稅基期最長為18個月。

一般的法定財政年度為331日,很少選擇在1231(一般回中國內地作投資用途的香港公司,為與中國內地的財政年度相互銜接,多選擇以1231日為財務基準日期)。

5. 何時繳納稅款?

答案:

當報稅表呈交到稅務局,評稅主任裁定所需繳交的稅款後,會發出一份繳稅通知書,公司需按照指定日期繳稅。

6. 當收到稅表時,公司尚未營業,該如何處理?

答案:

公司尚未營業,報稅表亦必須填妥後,呈交到香港稅務局。

7. 第一年報稅後,收到稅局發出的三年不發稅表通知書,是否代表三年內不須理帳和審核?

答案:

收到三年不發稅表通知書,不表示三年不用理帳及核數,只代表稅務局不主動發出利得稅報稅表,如在任何一個評稅年度內,公司發生任何利潤,都必須主動向稅務局申請報稅表,並且報稅,即表示每年都需要理帳及審核,否則董事將需承擔相關的行政責任。

8. 香港進出口商品是否需支付關稅?

答案:

除了煙、酒及汽油外,一般進出口商品是不需要支付關稅的。但進出口商品必須報關。

9. 創業通 能否提供香港會計、報稅方面的服務?

答案:

可以。您只須提供相關資料,我們便可以代辦會計、審計及報稅等事宜,費用方面會以實際工作量而定,詳情請聯絡我們

 

10. 香港稅項有哪些?

答案:

香港的稅項主要分為三大類:利得稅、薪俸稅及物業稅。

利得稅為公司應課稅利潤之16.5%

薪俸稅根據薪金收入以累進稅率計算,繳稅上限不超於總薪金收入之15%

物業稅根據擁有物業之租金收入扣除20%的修葺及支出的標準免稅額後以15%計算 。

11. 香港的會計年度(評稅基期)如何定訂?

答案:

評稅基期較常見為331日或1231日定為年結,亦可定為其他月份作為年結。

 

12. 香港稅務條例對捐款扣減有何限制?

答案:

捐贈給已獲認可的慈善機構可獲准扣除。但規定捐款的總額須不少於$100及不超過應評稅利潤之35%

13. 香港公司利潤可否抵銷前年度虧損?

答案:

於某一課稅年度所蒙受的虧損,可予結轉並用以抵銷該公司隨後年度的利潤 。

14. 何謂暫繳利得稅?

答案:

利得稅是根據課稅年度內的實際利潤而徵收的。由於某一年的利潤要到該年度完結之後才能確定,因此稅務局會在該年度完結前徵收暫繳稅。在下一年當有關年度的利潤評定後,已繳付的暫繳稅款可作支付該年度應繳付的利得稅。

15. 香港公司在什麼情況下可豁免繳納利得稅?

答案:

若企業的收入非來源自香港,且公司未有在香港設立辦事處及招聘香港員工,其所賺取的利潤便可獲得豁免繳納利得稅 。但需向香港稅務局申請離岸收入稅務豁免。

16. 我的香港公司只在銀行開立賬戶,代收代付中國公司貨款,香港公司是否需要做賬、審計和報稅?

答案:

需要,因公司成立是以盈利為目的,就算香港只扮演代收代付的角色,也需做賬、審計,通過做賬將整個代收代付的過程列式出來,然後視情況確定香港公司的實際收入。

17. 本公司只在中國境內的外資銀行開立戶口,並沒有在香港開立戶口,這樣,本公司所作的業務是否不須在香港報稅?

答案:

不是。香港法例規定,所有香港公司都有向香港稅務局申報財務狀況的義務,而不分其業務是否在香港發生。若企業的收入非來源於香港,可向稅務局申請豁免繳稅 。

18. 如員工是海外或中國內地人士,收到”顧主填報員工薪酬及退休金報稅表”,如何辦理?

答案:

一般會在4月份收到,非本港居民未經許可,不得在港工作。如有工作證者,所有員工也要申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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