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離婚小35歲妻 徐立德確定恢單

▲最高法院將前總統府資政徐立德離婚案駁回上訴,判准離婚確定。(圖/翻攝google map)
▲最高法院將前總統府資政徐立德離婚案駁回上訴,判准離婚確定。(圖/翻攝google map)

前總統府資政徐立德9年前再婚,對象是小他35歲的女音樂家陳怡伶,但再婚後第三年,徐立德以「生活習慣、價值觀差異」等理由訴請離婚。最高法院駁回上訴,判准徐立德、陳怡伶離婚確定。

高齡91歲的徐立德,擁有美國哈佛大學公共行政碩士,韓國慶北大學經濟學榮譽博士,加拿大維多利亞大學榮譽法學博士等學位,曾任台灣省財政廳長、財政部部長、經濟部部長、經建會主委、行政院副院長、總統府資政。其元配劉勤生2009年過世,2013年6月與陳女結婚,2015年初即搬離2人住處,並於2016年向台北地院訴請離婚。

徐立德的離婚理由是,2016年8月,陳女與父母爭執而怪罪他,同年底,陳女因婚前私事在媒體上曝光出現自殘行為,以此為情緒勒索,他年歲已高難承受。

一審判徐敗訴,二審卻逆轉判准2人離婚,不過最高法院將案件廢棄,發回更審,高等法院更一審認為,徐、陳在分居期間都沒有積極挽回婚姻,雙方對於婚姻裂痕加深,破綻更加擴大有相同程度責任,因此判准離婚。案經最高法院駁回上訴,全案定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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