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永明收賄遭判7年4月 時力:概括承受所有政治責任

徐永明。(圖/TVBS)
徐永明。(圖/TVBS)

台北地院審理立委集體收賄案,包含4名前、現任立委被控收受前太流公司負責人李恆隆賄賂,為公司法修法爭議向經濟部官員施壓。北院今天宣判,其中前時代力量黨主席徐永明遭判7年4月。對於判決結果,時代力量今(6)日表示,尊重法院判決結果,今天的判決結果,時代力量將持續深自檢討,概括承受所有的政治責任,並以此作為時代力量全體夥伴的警惕。

針對立委集體收賄案,徐永明一審遭判7年4月徒刑,時代力量今天表示,徐前主席所涉司法案件今天一審宣判,時代力量尊重法院的判決結果,對於判決結果,時代力量將持續深自檢討,概括承受所有的政治責任,並以此作為時代力量全體夥伴的警惕。

前時代力量黨主席徐永明。(圖/TVBS)
前時代力量黨主席徐永明。(圖/TVBS)

時代力量指出,兩年前,全體時代力量黨員和支持者,共同經歷備受質疑的艱難時刻,但他們不會放棄,「謝謝每一位相信時代力量的朋友,因為有您,我們不會懷憂喪志;謝謝每一位鞭策時代力量的朋友,因為有您,我們仍然奮勇向前」。時代力量指出,他們知道,在爭取信任的過程中,需要無比堅定的意志,更要虛心接納各界對他們的批評與指正。

時代力量表示,清廉是時代力量堅守的價值,他們深知所乘載的期許與信念,未來亦會繼續堅持,回應社會的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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