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素人進大觀園(上):「卷證不併送」和「密集審理」將對審檢辯三方帶來什麼挑戰? - The News Lens 關鍵評論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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舉起人民的法槌:開箱國民法官

法律素人進大觀園(上):「卷證不併送」和「密集審理」將對審檢辯三方帶來什麼挑戰?

2023/04/25 ,

評論

李秉芳

李秉芳

李秉芳

當過小編、文案、企劃,寫字的人。現為關鍵評論網記者。

我們想讓你知道的是

國民法官正式上路,與過去的審判最大的不同是什麼?民眾對司法的信任度會提升嗎?《關鍵評論網》訪問了法官、檢察官以及辯護律師,分享國民法官上路後的挑戰有哪些。

國民法官新制在今年1月正式上路,這個討論多時、各界期待已久的「人民參與審判」的司法改革終於在台灣付諸實現;而在正式上路之前,全台各地方法院也舉辦了數場的「模擬法庭」,讓民眾在模擬舊案的狀況下,實際體驗國民法官審判制度,而許多參與的民眾也在事後接受問卷調查時表示,因為參與了審判,他們對司法的信任度提升了。

聽起來很好,不過國民法官在訴訟實務上,和過去最大的差別是什麼?可能會有哪些問題,對於審判、檢察官和辯護人這關鍵的三方,又有哪些挑戰?

起訴狀一本/卷證不併送是什麼意思?

過去刑事案件所採取「卷證併送」,也就是在過去以及其他案件的審理過程中,檢察官在調查完後,會將起訴書、大量案件資料和證據等,全部送到法院讓法官看,而法官也會在開庭審理之前,就要先將這些資料讀完,了解案情;所以在這種情況下,台灣的法庭其實是「很有效率」的,因為法官已經看過資料,開庭變成只是「走程序」,法官在開庭時向檢辯雙方確認主張是否「如同資料所述」,假如沒有差別,那通常開庭一下子就結束了。

在《國民法官法》上路後,改為「卷證不併送」,又稱「起訴狀一本主義」,代表開庭前僅會收到起訴書,所有證據都會等到國民法官法庭已經組成以後,9個法官都坐在台上時,才能把證據拿出來看。國民法官不會、也不需要先看資料;所以所有的卷證都將在法庭上才會呈現,這也將大幅改變整個審判過程。法官就跟國民法官一樣,要等到開庭的時候,才能看到證據,才能聽到檢辯雙方的主張論述,也才能看到被告的資料,而且國民法官新制中,起訴書上也不能再出現檢察官要求「從重量刑」等字眼。

江哲瑋法官直言,這是為了力求職業法官與國民法官審判的平等基礎;不過對過去習慣看大量資料的法官而言,感受有很大的不同。過去法官可能結束白天開庭審理的工作後,稍晚回到辦公室,可以泡杯咖啡再慢慢閱讀厚厚的卷證,但現在是必須在開庭的時候,保持全神貫注、高度集中力認真地聽檢辯雙方講什麼、證人講什麼,這種吸收資訊方式的轉變,會是非常大的挑戰。

國民法官法庭席位布置
Photo Credit: 中央社

「過去我們收到檢察官的證據,不管檢察官有沒有整理,我們自己一定會整理,因為判決是我們要寫,也是我們要做判斷。」江哲緯表示,可是新制是檢察官手上才有那個證據,整理與確認證據細節這件事情跑到檢察官跟辯護人身上,不僅對檢辯兩方的工作量增加,也十分考驗法官在開庭的時候的專注力,因為需要一邊聆聽證據呈現、再將自己的思緒整理清楚。

另外,以前法官會先看卷證和書狀,但現在檢辯雙方只能在法庭上透過辯論和簡報等方式讓國民法官認識案件,因此如何選擇要呈現的證據,如何整合證據建立論述,如何呈現和表達,都將是重點。

台北地檢署的林佩菁檢察官表示,整個檢察署都為了國民法官「動起來」,因為對檢方而言,從蒐證到起訴,到最後開庭辯論,國民法官的加入都會產生徹底的影響。北檢除了為此規劃了一系列的課程,包括,被選入「國民法官專組」的6位檢察官每堂都要上,還有舉辦讀書會。

而法扶基金會、公設辯護人和義務辯護人,也透過和律師公會、台灣刑事辯護律師協會合作,開設各式各樣的工作方,強化辯護人能力。林佩菁認為,在過去模擬法庭的案例中,他感覺國民法官好像更需要「動之以情」,以往檢方在辯護時比較會針對事實證據做論述主張,但現在可能也要提升簡報的技巧,如何讓國民法官了解證據。

雖然卷證不併送最大的目標就是避免法官在審判前就先形成心證,而讓開庭流於形式,更希望國民法官可以保持開放心態來參與審判,不過曾在模擬法庭擔任國民法官的陳淑玲直言,他其實希望能夠在審判前多獲得一些資訊,不管是法律知識,或是對案情的了解;而觀摩模擬法庭的李牧宜也提到,他不太喜歡自己完全是「一張白紙」的狀態,然後在審判過程中一直受影響而反覆改變,希望能夠先有多一點認識。

但他們也不約而同表示,「不過也許這就是新制度對國民法官的期待,希望我們就是沒有預先判斷吧」,另外陳淑玲也提到,他甚至有被交代「不要查當時審理案件的報導和判決」,他雖然照做了,不過內心確實有點想要「偷做一點功課」讓心裡有個底。

連續開庭5到7天,密集審理對審檢辯都超燒腦

林俊宏說明,以台灣的律師生態而言,大部分的律師都在小型的律師事務所,而國民法官案件最大的問題就是「排他性」,也就是當一個律師接手了國民法官案件的辯護,從準備程序到國民法官的選任程序,一直到開庭,都需要常密集的工作,進而影響本來可以同時處理多個案件的工作節奏。

尤其是開庭時,可能會連續5到7天,每天都要從早到晚長時間待在法庭,這樣就會對律師手上其他案件的當事人造成影響,「當事人今天早上打給你你在開庭,下午打給你你還在開,明天後天打給你你都還在開庭,他會不會就跑掉找別的律師了?」而且除了開庭時間外,可能也得密集準備隔天的審判,導致根本沒辦法處理其他案件。

海軍退役少將夏復翔捲共諜案  出席羈押庭
Photo Credit: 中央社

而對法官、檢察官來說,這也是完全不同以往的工作型態,也因此大部分的案件都將會需要2個檢察官互相搭配,可以輪番上陣,分工合作。而對職業法官來說,3個人也得透過分工方式來進行,例如當審判長在處理程序問題,主持流程時,其他2位法官就可以多幫忙注意證人等。

曾任國民法官的陳淑玲和李牧宜回想模擬法庭,都表示一早就要到法院報到,結束時是晚上超過晚餐時間,是非常疲憊的;尤其是在檢辯雙方交互詰辯,證人出庭作證這些需要高度專注的工作結束後,就要進行評議,「一整天真的好累」,不過進一步問他們「覺得這樣用一天審完一個案子,時間夠嗎?」時,又覺得「太趕了」。

陳淑玲就說,雖然兩天的模擬審判經驗時間感覺很漫長,但從理解案件內容到能夠參與討論、甚至進一步做評議決定,都會需要時間好好消化、吸收,過去的模擬經驗讓他感覺時間仍不夠充裕,希望能更充分的討論;而李牧宜也有相同的感受,坦言「用一週的時間決定一個人的人生,真的是太短了」,「既然決定交到我手上,應該要好好做。」

司法院刑事廳的陳思帆法官表示,根據司法院的問卷調查,確實這樣矛盾的心態很常見,大家都希望評議,多數人可以接受的是「3天」左右的審理時間,不過實際上要看案件複雜程度,也有可能需要5-8天的審理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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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稿編輯:翁世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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舉起人民的法槌:開箱國民法官:

2023年1月份國民法官新制上路,人民將有機會走進法庭,與法官共同審理案件,為台灣訴訟制度史寫下新的篇章。誰可以當國民法官?又會審理哪些案件?對於熟悉法庭活動的審檢辯三方,又會有哪些挑戰?國民法官及職業法官該如何更公平、精準的量刑,以去除「恐龍法官」的污名?《關鍵評論網》訪問曾經參與模擬法庭的民眾、檢察官、法官及辯護律師,深入瞭解國民法官新制上路可能碰到的種種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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