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聖:PCT提起之再審經上訴法院駁回,公司獲確定之勝訴判決
公開資訊觀測站重大訊息公告
(6442)光聖-有關Andes Industries, Inc.及PCT International Inc.於103年間共同在美國對本公司提起民事訴訟案。
1.法律事件之當事人: 原告:Andes Industries, Inc.及PCT International Inc(合稱PCT公司) 被告:光紅建聖股份有限公司 2.法律事件之法院名稱或處分機關:美國聯邦第九巡迴法院(UNITED STATES COURT OF APPEALS FOR THE NINTH CIRCUIT)。 3.法律事件之相關文書案號:D.C. No. 2:15-cv-01810-NVW 4.事實發生日:108/06/28 5.發生原委(含爭訟標的): (1)PCT公司於103年間,向美國管轄法院起訴主張本公司違約及違反隱含義務等,藉此奪取PCT公司之智慧財產權、營業機密及商業機會,並獲取或控制PCT公司致受有損害,故起訴請求本公司賠償PCT公司超過75,000美元之損害及未指明金額之懲罰性賠償。對此,本公司前已於103年10月29日在公開資訊觀測站公告此案。 (2)查PCT公司指控本公司之內容,陳述空泛、並無實據,本公司已委任美國律師應訴處理,並獲得管轄法院之即決判決,判決本公司勝訴而無須賠償PCT公司。對此,本公司前已於106年9月15日在公開資訊觀測站公告此案。 (3)次查,經PCT公司上訴後,美國聯邦第九巡迴法院駁回其上訴,嗣經PCT公司向上訴法院聲請再審(rehearing),本公司於台灣時間108年6月28日經美國律師通知PCT公司提起之再審(rehearing)經上訴法院駁回,全案確定。 6.處理過程:本公司已委任美國律師處理,獲得確定之勝訴判決。 7.對公司財務業務影響及預估影響金額:PCT公司之本件請求並無實據,且本公司業已獲得確定之勝訴判決,故本件訴訟對公司財務業務應無影響。 8.因應措施及改善情形:無。 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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