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美麗島到太陽花,義務律師團的信念:透過訴訟和證詞,歷史會留下評斷

2014年3月24日凌晨在行政院發生的警察強力驅離陳抗民眾事件,是太陽花學運中最為血腥的一段。圖為當時反服貿民眾與鎮暴警察在北平東路上對峙。(攝影/楊子磊)
2014年3月24日凌晨在行政院發生的警察強力驅離陳抗民眾事件,是太陽花學運中最為血腥的一段。圖為當時反服貿民眾與鎮暴警察在北平東路上對峙。(攝影/楊子磊)

文字/林雨佑;攝影/楊子磊;核稿/何榮幸;責任編輯/張詩芸

2014年爆發的318運動(又稱太陽花學運)落幕後,法庭上的攻防戰才展開;在國家與人民互告的所有案件中,義務辯護律師扮演了重要角色。尤其許多訟訴一打就是6年、9年,當社會逐漸淡忘318運動,這些當年的菜鳥律師仍堅持陪伴到最後,成為群眾訴訟最重要的支撐力量。

如今所有太陽花學運案件中,只剩一件憲法訴訟還在進行中。此案為兩位抗爭者在占領行政院當天剪斷拒馬鎖頭遭判刑4個月,但當時狀況是否屬於憲政失靈的特殊時刻?憲法的抵抗權和公民不服從概念該如何定義?此案已送進憲法法庭,有待大法官做出釋憲。

在太陽花學運屆滿10年之際,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已完成所有相關訴訟的資料庫,期待新世代和有心人能從這些珍貴紀錄,重新審視國家與人民的互動關係。

「下一秒這個男生跌倒,這個警察會用盾牌往下剁他⋯⋯這個警棍等一下會打在他身上,但只有0.5秒而已⋯⋯。」

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簡稱司改會)辦公室裡,太陽花學運義務律師郭皓仁一邊看著2014年3月23日占領行政院事件的紀錄影像,一邊向眾人指出影片中的各種細節。明明是3、4年前就開完庭的案件,郭皓仁卻像昨天剛整理完卷證資料般的記憶清晰,連他自己都自嘲,在家追劇還不一定背得出劇情。

總時長403小時、共2,077支影片的行政院清場影像

2014年3月17日,立法院內政委員會審議《海峽兩岸服務貿易協議》(簡稱《服貿協議》),在一片爭執混亂中,擔任會議主席的國民黨立委張慶忠倉促宣布完成審查,引發群眾不滿,隔天晚上共200多人衝進立法院占領議場,開始長達24天的太陽花學運。

當時,郭皓仁仍是一個深藍家庭出身的法律系學生,他自己也沒想到,後來竟然會成為太陽花學運義務律師。

司改會同仁從倉庫拿出4個大盒子及好幾堆封面布滿灰塵的卷宗,這些都是太陽花學運的訴訟資料。大盒子裡共裝了近400片光碟片,其中有161片是323占領行政院事件的現場影片,其餘的主要是同年428反核運動占領忠孝西路事件的警方驅離影像。

郭皓仁在電腦上點開一個表格,上面詳細地記錄了這161片光碟中的內容,總共有2,077個影片檔案,影片總時長403小時。每一個檔案中標記著是否有群眾行動、警察驅離,而警察驅離的方式又細分為「拉扯/脫離」、「盾/棍打」、「水車直射」等10幾項,鉅細彌遺。

當年司改會和太陽花義務律師團費了相當多功夫,從各管道搜集跟整理警方暴力驅離的影片,其中出力最多的人就是郭皓仁。

其實,太陽花學運義務律師團剛開始有數百名律師,起初帶領團隊的顧立雄因擔任行政院不當黨產處理委員會主委離開律師團,訴訟中後期就由律師尤伯祥帶領新生代律師們接手,尤伯祥也於2023年轉任司法院大法官。

當年未到現場,整理檔案時卻「愈看愈不對」

太陽花義務律師郭皓仁,花了數十個晚上加班看片,從2,077個檔案中挑出20幾支警察打人的影片作為法院證據。(攝影/楊子磊)
太陽花義務律師郭皓仁,花了數十個晚上加班看片,從2,077個檔案中挑出20幾支警察打人的影片作為法院證據。(攝影/楊子磊)

影像來源有律師團從法院取得向警方扣留的員警蒐證影片,也有民眾自行蒐證跟媒體拍攝片段。郭皓仁說,明明都在同一個現場,各式來源的影片拍攝方式卻很不同──只要出現警察要揮警棍打人,民眾或媒體拍攝的影片就會聚焦且持續拍攝該處,但警方的蒐證影帶反而是鏡頭快速移開,改去拍攝較平和的畫面,因此他必須想辦法找出警方鏡頭移開前的那半秒鐘畫面做為證據。

之所以投入這項繁瑣的工作,郭皓仁自嘲他是在「贖罪」。當年立法院、行政院被抗爭群眾占領時,他的法律系同學們從外縣市北上聲援,但家庭是深藍背景、爸爸是退伍軍人的他,卻覺得這些「暴民」本來就不應該衝進行政院。因此他當年從來沒到過立法院或行政院的現場,只是待在宿舍打電動跟念書。

郭皓仁說,他考上律師之後,也沒想到會接觸太陽花學運的案子,直到他進入律師事務所,被指派要整理訴訟資料。原本他只把這件事情當成一般工作,沒想到看了愈多警察打人的影片愈覺得不對:

「國家做錯事就要承認,國家跟人民才能和解,⋯⋯我只是盡我一份小小的心力,哪怕民主只會有一點點的進步。」

數百人捲入漫長訴訟,對當事人和義務律師都是極大考驗

涉及290名當事人人次和432名律師人次的太陽花學運系列訴訟,留下大量資料。圖為司改會所保存自訴案(原告民眾於2020年敗訴)的卷宗與警方暴力驅離的影像存檔。(攝影/楊子磊)
涉及290名當事人人次和432名律師人次的太陽花學運系列訴訟,留下大量資料。圖為司改會所保存自訴案(原告民眾於2020年敗訴)的卷宗與警方暴力驅離的影像存檔。(攝影/楊子磊)

占領立法院議場24天的太陽花學運震動全台,期間發生的323占領行政院,更在324凌晨造成警民嚴重流血衝突,並且衍生許多官司。

太陽花學運訴訟主要有三大類型:

  • 國家告人民侵入住居、毀損的刑事案

  • 人民告警察和指揮官傷害、殺人未遂的刑事自訴案

  • 人民針對遭到警察打傷提出的民事國家賠償案

另外,當時發生的411路過中正一分局事件,以及428忠孝西路反核抗爭事件,則因同樣出現警察驅離執法過當,而被一起歸入太陽花學運訴訟。

這些案件纏訟多年之後,318占領立法院案在2018年二審宣判抗爭者無罪;323占領行政院案在2016年時因為民進黨執政而由行政院撤告,剩下部分無法撤告的案件繼續進行;324警方驅離自訴案在2020年宣判,遭控告的前總統馬英九、前行政院長江宜樺、前警政署署長王卓鈞和前台北市中正一分局局長方仰寧都獲判無罪,也無任何施暴的員警遭定罪;324國賠案則在2022年二審判決台北市政府賠償19人共約140餘萬元,另10人則敗訴沒有獲賠;428國賠案直至去年(2023)二審才判決台北市政府賠償12人共42萬餘元,1人由警局賠償3.4萬元,另2人敗訴沒有獲賠。

僅有民事的國賠部分勝訴,因法院認為,雖然原告無法證明是哪一個警察用什麼方式打傷哪一個民眾,但當時確實是一個許多警察對民眾施以暴力的環境,也是客觀上民眾不會自行受到挫傷、顱內出血等嚴重傷勢,故成立警察對民眾施暴。至於少數民眾國賠敗訴部分,主要因其驗傷時間間隔過久,如學生林瑞姿過了4天後才驗傷,法院認為無法證明其傷勢是來自當天的警察暴力。

根據司改會統計,太陽花系列訴訟涉及高達290名當事人人次和432名律師人次,是相當少見的大規模社運抗爭司法案件。長達6~9年的官司,不論對當事人或是對協助辯護的義務律師來說都是極大的考驗,若不是更多新生代律師堅持投入,訴訟很難完整走完。

百人律師團萎縮到不滿十人,菜鳥律師幾度自我懷疑

10年前剛開始執業的張靜如就接下了太陽花訴訟案。圖中行政院前的路口即為當年警方水炮車強制驅離抗爭群眾的地點。(攝影/楊子磊)
10年前剛開始執業的張靜如就接下了太陽花訴訟案。圖中行政院前的路口即為當年警方水炮車強制驅離抗爭群眾的地點。(攝影/楊子磊)

10年前的張靜如才剛實習完,沒想到開始執業當律師的第一年,就遇到太陽花學運。

張靜如回憶,學生占領立法院議場後,司改會在群組號召律師排班聲援,當時報名的律師非常多,她想要排隊都還排不到。324行政院驅離事件當天,她接到需要陪偵的電話,匆忙趕到警察局,才發現跟她一樣緊急趕來陪偵的律師就有20幾位。

太陽花訴訟在國民黨執政時期幾乎沒有進展,直到2016年民進黨全面執政後,才稍微看到一些曙光,但進度仍相當緩慢。隨著時間流逝,參與的律師也愈來愈少,從過去數百人律師團,到後期開會時只剩下不到10人。

在訴訟進入第5、6年時,張靜如一度想要放棄,「法官一直在換人,除了國賠案有進展外,其他訴訟都在原地踏步。」而隨著部分案件陸續敗訴,媒體跟輿論開始謾罵義務律師團,也讓張靜如幾度自我懷疑,必須不斷說服自己參與辯護是正確決定,「但我回頭看影片,不對呀,(行政院)隔天要準時上班真的有這麼重要,重要到警察可以這樣打人嗎?」

然而,這些官司長達7、8年時間,也不容易找到警察施暴的具體證據,張靜如坦言,要不是當事人願意堅持訴訟,作為律師的她可能早就放棄了。雖然打了8年官司之後,還是沒有找出動手打人的警察,但她告訴自己,同樣的結果在不同時間會出現不同意義,「現在看(自訴案)訴訟結果可能只看到我們輸了,但我們透過訴訟留下所有被告(指馬英九、江宜樺、方仰寧等人)的證詞,再10年後來看,歷史會留下評斷。」

接替同伴遺志,太陽花最後一案爭取人民扺抗權提釋憲

太陽花學運訴訟最後一役,律師賴秉詳替剪斷拒馬的當事人提起釋憲,希望大法官能針對公民不服從跟人民抵抗權作出解釋。(攝影/楊子磊)
太陽花學運訴訟最後一役,律師賴秉詳替剪斷拒馬的當事人提起釋憲,希望大法官能針對公民不服從跟人民抵抗權作出解釋。(攝影/楊子磊)

10年後的今天,所有自訴案、國賠案都已結束,但仍有一件釋憲案尚在進行。

占領行政院事件後,行政院原本控告132位抗爭群眾,2016年民進黨執政,行政院撤回侵入住居告訴,但仍有11人屬於公訴罪而無法撤告。2021年,最高法院更一審宣判,學運要角魏揚等7人「煽惑他人犯罪」部分因屬於行政院撤告範圍而不受理確定;但李冠伶和許順治兩人當天持油壓剪剪斷行政院拒馬的鎖頭而涉「毀損公務員掌管物品罪」,最高法院認為具有暴力性且非最後不得已之手段,不符合緊急避難要件,2022年駁回李和許兩人上訴,判刑4個月得易科罰金定讞。

律師團決定替兩人提起釋憲,該案在2023年已經送進憲法法庭,目前正等待大法官受理中。

主寫憲法訴訟書狀的律師賴秉詳主張,以一般情況來說,破壞鎖頭確實有罪,但當時是一黨獨大下、立法跟行政都失靈的特殊情況,人民進入行政院是維持憲政秩序的必要手段,應符合憲法抵抗權或公民不服從的概念。他認為,李許兩人剪拒馬鎖頭目的在於,維持出入口的暢通與通行民眾的安全,同樣也是言論自由的表達,不應判其有罪:

「如果再發生一黨獨大的情況,相同的爭議還會再出現。大法官有必要針對『抵抗權』和『公民不服從』做出一個解釋。」

除了憲政理念,學運訴訟對賴秉詳而言,還有另一層特別的意義。10年前,他還在念法律研究所,當時班上有個好朋友陳瑞光,因為精通英、日、德、法及拉丁文等7種語言,在學運期間成為議場內的翻譯組組長,負責發送各種語言新聞稿向全世界發聲。學運退場後半年,陳瑞光卻在山路騎車墜落山谷身亡。

賴秉詳還記得,當時他是第一個趕到醫院的人,沒想到迎接的卻是好友身亡的事實:「他(指陳瑞光)希望能阻擋服貿,我覺得我是接替他,是他的遺志支撐我走完訴訟⋯⋯。」

提到釋憲案的訴訟當事人許順治,賴秉詳也感嘆道:「學運領袖們通通都無罪,現在還有人在政壇高位,最後被判要入監服刑的反而是沒人聽過的農夫(指務農的許順治)。」這樣的反差,也是讓律師們堅持下去的理由之一。

剪拒馬遭判刑,兩人對「入監」想法不同

323占領行政院當天剪掉拒馬的李冠伶(左)和許順治(右),遭判刑4個月。雖然最後選擇易科罰金,但時至今天,兩人對於入獄與否的意義仍有不同想法。(攝影/楊子磊)
323占領行政院當天剪掉拒馬的李冠伶(左)和許順治(右),遭判刑4個月。雖然最後選擇易科罰金,但時至今天,兩人對於入獄與否的意義仍有不同想法。(攝影/楊子磊)

台南佳里一處農地,種著許多青綠色的果子。許順治身穿工作裝從果叢中走出來,這片諾麗果果園就是他工作的地方。果園旁就是他們家的工廠,採收果子後經過加工發酵,才變成一瓶瓶的諾麗果原汁。諾麗果有股特殊的味道,不是每個人都能接受,但愛喝的人認為能夠提高身體免疫力。

今年66歲的許順治幾乎一輩子都在種諾麗果,他也很熱衷政治參與,工廠內還能翻出20幾年前民進黨的各種文宣品。10年前他就跟著公投護台灣聯盟一起到處抗議馬英九政府,太陽花學運期間幾乎都睡在立法院大門廣場的地上。而釋憲案的訴訟另一位當事人李冠伶,在當年則是西門町台獨旗隊隊長,323當天他們被分派到的任務就是帶工具去破壞拒馬,讓更多人能進到行政院內去聲援。

323當天像他們一樣破壞拒馬的其實還有很多人,但最後卻只有李許二人被起訴跟定罪,甚至還要入監服刑。他們兩人相識多年,政治立場頗為接近,對於判刑定罪這一點卻有不同的想法。許順治認為,家中還有老小,況且在2022年判刑時的時空,已經沒有人在意反服貿運動,進去監牢蹲也得不到任何關注,為了理念犧牲沒有意義;李冠伶則覺得,她的家庭比較沒有包袱,可以接受犧牲4個月的自由。

司改會律師們的想法跟許順治一樣,還請許順治私下勸勸李冠伶,接受司改會支持太陽花訴訟的公用基金,易科罰金以免除牢獄之災。李冠伶形容,當時幾乎所有親朋好友都勸她,她受不了這樣的「情緒勒索」才沒有進去服刑。但如果再來一次選擇的機會,她會堅持入獄。

李冠伶認為,若拉遠歷史尺度來看,台灣更多白色恐怖受難者被監禁的時間遠比4個月還長。她也不是為了要出名才這樣做,但只要她入監服刑,歷史就會記錄曾有人為了這場太陽花學運而坐牢,告訴大家,參與社會運動並不是一件輕鬆的事情:

「我了解律師們說的『不想要有任何人因為這場運動而入獄』,他們想表達這是一場和平的運動。但我反而不這樣想,對我來說,這本來就不是一場和平、是有缺角的運動。」

1990年,還在念高中的李冠伶就曾瞞著爸媽偷偷北上參與野百合學運3天,和大學生們在中正紀念堂集會,要求廢除國大代表。後來成為太陽花學運被告時,她為了不讓家人擔心,也選擇自己低調承擔。

★更多324事件訴訟當事人的故事:〈太陽花群眾的漫長創傷路:那些因324行政院驅離事件與國家纏訟的人們〉

從父親美麗島律師到兒子太陽花律師

從小看父親參與黨外運動的洪偉勝深知民主的珍貴,太陽花訴訟最後仍找不到施暴員警,但他認為司法留下紀錄,仍是歷史重要的一筆。(攝影/楊子磊)
從小看父親參與黨外運動的洪偉勝深知民主的珍貴,太陽花訴訟最後仍找不到施暴員警,但他認為司法留下紀錄,仍是歷史重要的一筆。(攝影/楊子磊)

回頭看奮鬥至今的太陽花義務律師,還包括最具父子傳承意義的洪偉勝。洪偉勝的父親洪貴參是美麗島軍法大審的辯護律師,他從小受到父親影響走上律師之路,如今也成為年輕一代的人權律師。

洪偉勝回憶,小時候常看到爸爸四處參加黨外運動被警察強制驅離,回家少隻鞋子。他在求學過程中因為爸爸的關係被貼上流氓、黑道的標籤,老師同學都會對他酸言酸語。因為深知民主運動及社會運動遭到國家機器鎮壓的恐懼,他更珍惜民主自由。10年前洪偉勝剛回國執業就碰到台灣發生太陽花學運,「318讓我非常驚訝,怎麼這事情(警察暴力驅離)又來了,竟然在我有生之年還會看到?」

打完8年的太陽花訴訟,依然找不到當初施暴的警察,國賠案雖有部分勝訴,但國賠金額也不多。洪偉勝坦承,結果雖不盡人意,但從歷史觀點來看,台灣民主還是有微小進步──當年他父親的當事人是上街頭後被國家控告,而他的當事人則是坐在原告席上控告國家;現在支持社運抗爭或保持中立的人,也比美麗島事件時多了很多。

洪偉勝只希望,未來若再度發生大規模警民衝突,能夠不再有任何人因此走進法院,更不用跟國家打6年、9年的訴訟。

318運動10週年,「訴訟資料庫」盼形成新世代歷史記憶

民間司改會副執行長李明洳希望能順利取得所有當事人的授權,讓太陽花訴訟資料庫,能幫助後來的人形成新的歷史記憶。(攝影/楊子磊)
民間司改會副執行長李明洳希望能順利取得所有當事人的授權,讓太陽花訴訟資料庫,能幫助後來的人形成新的歷史記憶。(攝影/楊子磊)

人民與國家互有勝負的太陽花訴訟落幕之後,究竟留給台灣社會什麼東西?

既是義務律師也是司改會副執行長的李明洳,在太陽花訴訟中後期擔任律師團和當事人的重要橋梁,如今則是整理龐大訴訟資料庫的核心人物。

5年前李明洳在司改會開始接手聯繫太陽花訴訟相關業務,3年前部分訴訟案已經結束,司改會布置了「查無此人」實體展覽,透過法庭筆錄、現場影片及模擬水炮車等,試圖呈現及還原當年太陽花運動對當事人造成的影響。今年學運10週年前夕,司改會更召集志工協助整理所有與訴訟相關的法律文件,整理超過3,000多份卷宗、照片、錄音,將法院和數百名律師提供的資料統一格式,花費數個月後終於完成了「太陽花學運訴訟資料庫」,提供給學術研究使用,預計今年年中能上線。

李明洳本來很擔心如何整理跟詮釋這些訴訟資料,學者專家則建議資料應該愈原始愈好,如何使用跟詮釋資料是未來研究者的工作,司改會只需要取得當事人同意授權資料使用就好。然而,過了10年,上百名訴訟當事人中,許多人已失去聯繫方式,這是讓李明洳很傷腦筋的新課題。

「太陽花學運訴訟資料庫」對於台灣社會有什麼意義?李明洳這樣說:

「台灣要再發生一次太陽花並不容易,社會環境跟公民參與形式都有很大改變⋯⋯,對於當年沒經歷過太陽花的年輕朋友來說,我們希望留下完整歷史,只要有人想重新講故事,有這些資料就能形成新世代的歷史記憶。」

2014年3月24日清晨,監察院前的民眾遭到警方鎮暴水車水柱攻擊。(攝影/楊子磊)
2014年3月24日清晨,監察院前的民眾遭到警方鎮暴水車水柱攻擊。(攝影/楊子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