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冠肺炎|確診+12!維持二級警戒至 10/4,但有條件開放會展、宴席|經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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疾管署

新冠肺炎|確診+12!維持二級警戒至 10/4,但有條件開放會展、宴席

2021-09-19 經理人編輯部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今 (19) 日公布國內新增 12 例 COVID-19 確定病例,分別為 1 例本土及 11 例境外移入;另確診個案中新增 1 例死亡。

新增 1 例本土病例

指揮中心說明,今日新增 1 例本土病例 (案 16251),為 60 多歲女性,因曾接觸確診者 (案 16227),於今 (2021) 年 9 月 17 日由衛生單位安排採檢,於今日確診;衛生單位持續進行疫情調查及防治,接觸者匡列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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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增 11 例境外移入

指揮中心表示,今日新增 11 例境外移入個案,為 5 例男性、6 例女性,年齡介於 10 多歲至 50 多歲,分別自俄羅斯 (案 16240)、美國 (案 16241、案 16243)、宏都拉斯 (案 16242)、新加坡 (案 16244)、加拿大 (案 16245)、捷克 (案 16246)、波蘭 (案 16247)、緬甸 (案 16248)、南非 (案 16249) 及柬埔寨 (案 16250) 入境,入境日介於 9 月 5 日至 9 月 17 日,皆持有搭機前 3 日內檢驗陰性報告。

新增 1 例死亡個案

指揮中心指出,今日新增 1 例死亡個案 (案 15745),為本國籍 70 多歲男性,7 月 9 日於柬埔寨出現發燒及呼吸困難症狀,當日就醫檢查發現有肺炎情形,7 月 19 日於柬埔寨當地住院治療,7 月 28 日搭乘醫療專機抵臺後即送醫治療並採檢,7 月 29 日確診,9 月 10 日死亡。

指揮中心統計,截至目前國內累計 3,142,093 例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相關通報 (含 3,124,360 例排除),其中 16,141 例確診,分別為 1,511 例境外移入,14,576 例本土病例,36 例敦睦艦隊、3 例航空器感染、1 例不明及 14 例調查中;另累計 110 例移除為空號。2020 年起累計 840 例 COVID-19 死亡病例,其中 829 例本土,個案居住縣市分布為新北市 411 例、臺北市 318 例、基隆市 28 例、桃園市 26 例、彰化縣 15 例、新竹縣 13 例、臺中市 5 例、苗栗縣 3 例、宜蘭縣及花蓮縣各 2 例,臺東縣、雲林縣、臺南市、南投縣、高雄市及屏東縣各 1 例;另 11 例為境外移入。

二級警戒延長至 10/4,酒吧、遊藝場所仍不開放

0919-3維持疫情警戒標準為第二級
疾管署

指揮中心表示,考量國內疫情雖趨緩但仍有零星不明感染源之本土病例,經與相關單位溝通討論及評估後,宣布自今 (2021) 年 9 月 21 日至 10 月 4 日維持疫情警戒標準為第二級,並將維持或調整相關管制規定如下:

一、通案性原則:
1. 除飲食外,外出全程佩戴口罩。
2. 實聯制、保持社交安全距離。
3. 營業場所及公共場域人流控管或總量管制:室內空間至少 1.5 米 / 人 (2.25 平方米 / 人),室外空間至少 1 米 / 人 (1 平方米 / 人)。
4. 集會活動 (含會展、宴席等) 人數上限:
(1) 室內 80 人,或室內超過 80 人但容留人數符合室內空間至少 1.5 米 / 人 (2.25 平方米 / 人)。(以活動場所之樓地板面積 (扣除固定設施設備) 除以 2.25 平方米計算容留人數)
(2) 室外 300 人。
(3) 不符上列條件者,應提防疫計畫,或依主管機關防疫規定辦理。
5. 會展活動及場館:依照經濟部相關防疫指引辦理。
6. 餐飲管理及宴席:遵守餐飲防疫指引;宴席不得離桌進行敬酒 / 茶等社交互動。

二、仍須關閉之場所:
1. 歌廳、舞廳、夜總會、俱樂部、酒家、酒吧、酒店 (廊)、錄影節目帶播映場所 (MTV)、視聽歌唱場所 (KTV)、理容院 (觀光理髮、視聽理容)。
2. 遊藝場所、電子遊戲場、資訊休閒場所、休閒麻將館及其他類似場所。

指揮中心說明,目前國內疫情穩定控制中,為兼顧防疫與民眾的生活品質,未來將持續觀察疫情態勢,循序漸進,適度放寬管制措施;面對病毒變異株的威脅,將持續強化邊境監測及防疫作為,籲請民眾應落實手部衛生、咳嗽禮節及佩戴口罩等個人防護措施,減少不必要移動、活動或集會,避免出入人多擁擠的場所,或高感染傳播風險場域,並主動積極配合各項防疫措施,共同嚴守社區防線。

經濟部:為使會展活動回復正軌,可有條件開放

0919-4維持疫情警戒標準為第二級
疾管署

隨著疫情逐步趨緩,中央疫情指揮中心宣布,將有條件開放會展活動辦理。會展場館及會展主辦單位可配合新的「會議及展覽場館防疫管理措施」規定,辦理各種會議或展覽活動。

經濟部國際貿易局表示,為了讓會展活動回復正軌,又能兼顧防疫,新的管理措施要求主辦單位必須在活動 3 周前報送經地方政府核可的防疫計畫,給場館管理單位審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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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也規定會展場館及從業人員自主防疫管理措施,如場館相關從業人員須進行造冊,應有 6 成以上已完成施打第 1 劑以上疫苗、從業人員分流上班計畫,以及會展場館環境清潔消毒,場館每 2 小時應定時進行新鮮空氣換氣作業等等。有關的應變計畫應確實造冊,並且逐日即時更新。

貿易局表示,會議及展覽之容留人數上限,應以總面積除以 2.25 平方公尺計算,且會議須採梅花座、展覽使用總攤位面積以租用的展區面積 40% 為上限。

為持續協助業者維持營運,並有更佳實力因應疫情衝擊,經濟部正同時對會展業者提供今年第 3 季的員工薪資與一次性營運資金補貼,希望能為全國會展產業在疫後時期的振興發展,注入更多活水動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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