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制性公積金(「強積金」)制度自2000 年12 月起由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推行,旨在保障在職人士之退休生活。強積金制度連同社會保障和個人儲蓄及保險是退休保障的三大支柱,讓退休人士早作儲蓄準備,以應付退休後所需的基本生活開支。
選用深受信賴的退休夥伴
宏利相信,您的強積金跟其他投資一樣必須小心妥善處理。選擇合適的方案,作出明智的投資抉擇,將會令您更快達成退休目標,享受理想退休生活。
宏利一直深受本港僱員推崇,理由包括:
僱員自選安排於 2012 年 11 月 1日實施。此後,僱員可每曆年一次,把現職僱員強制性供款的 累算權益從現有僱主選擇的計劃轉移至自己選擇的強積金計劃中。
警告:投資帶有風險。有關計劃詳情,包括風險因素、費用及收費,請參閱強積金計劃說明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