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的养老金政策?

香港的养老金政策能解答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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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6年之前,香港沒有任何養老金之類計劃。該類計劃由僱主額外提供(吸引及保留人材)。

計劃分兩類,公積金(供款先決)及退休金(利益先決)。主要是大型公司及政府機構提供。

1986年,成立長期服務金條例,僱主要為服務5年以上員工,在離職及退休時(主動辭職不算)提供一筆金額,約每服務一年三分之二個月(有封頂)。以服務10年,最後月薪12000元為例,則為 12000x10x 2/3=80000元。

之前沒有準備的僱主,就為每個僱員成立公積金/退休金計劃,為長期服務金作準備。當公積金/退休金大於長期服務金,按公積金/退休金付,如少些長期服務金,則補足。

1995年,香港政府成立職業退休計劃署,規管上述所有計劃。

2000年成立強積金計劃管理局,統一規定,所有僱主要為僱員成立強積金計劃,僱主及職工各自按薪金5%供款,到65歲時才可領取。

經營強積金的信託公司,要向強積金計劃管理局申請牌照,要組成計劃管理人、監察人、投資經理。投資項目限制購買指定基金。

職工方面,之前有職業退休計劃的,可以保留及免加入強積金(職業退休計劃利益較高)。之後僱用的職工,按新計劃辦理。

沿用至今。

内地人养老靠养老保险,那香港人靠什么?

在香港,没有社保的说法,他们养老主要是靠强积金,也就是强制性公积金,不仅可以给自己存养老钱,还可以拿这笔钱进行投资,自行选择投资方向。

强积金的缴纳比例呢,是个人和公司各交5%,由指定的投资公司进行管理,65岁退休之后就可以取出。

香港的强积金相比内地的养老保险,最大的优势在于没有连续缴费年限限制,也就是说不用连续参保满15年,只要年满65岁就可以领取。也不用担心,因为各种原因中断工作,导致清零连续缴费时间!

就凭这一点,是不是很优秀?

除了强积金以外呢,香港还有综合社会保障援助计划、长者生活津贴、高龄津贴等多种养老保障措施。

其中综合社会保障援助计划,简称综援,申请资格是60岁以上并且贫困的人群。

长者生活津贴,是65岁以上、收入没有超过规定限额就可以领取,现在每月是发4060元。

高龄津贴,也叫生果金,只要满70岁以上就可以领取,没有其它限制条件,相当于是一种“零用钱”,现在每月是发1570元。

我是吴sir,中产焦虑终结者,关注我不迷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