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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3-15 21:19:05| 人氣3,708| 回應0 | 上一篇 | 下一篇

主耶穌傳福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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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恩插圖




主耶穌傳福音
(約翰福音12:49-50)

費城有一位當地的牧師,為住在附近的孩子們開辦了一個主日學校。

海蒂(Hattie May Wiatt,1877-1886)去參加了第一次的聚會,可是由於地方太小了,容不下太多的人。小海蒂的許多伙伴都無法參加,甚至有些到了門口,也不得不悵然離去。當天晚上,小海蒂傷心地上床睡覺了。

兩年之後,海蒂不幸夭折。有一天,她的父母請牧師前來,交給他一個在海蒂枕頭下發現的破舊的紅色小錢包,裡面裝著海蒂平時打雜賺來的五毛七分錢,另外還有一張紙條,上面寫著:「這筆錢用來蓋大一點的教堂,好讓更多的小孩都可以參加主日聚會-海蒂。」

就在海蒂葬禮之後的第二個禮拜日,牧師把那個紅色小錢包帶到他的講台前,拿出那五毛七分錢,然後再一個一個地把那些硬幣放回錢包裡。他講述海蒂是如何奉獻了她的所有。在場的人都為之動容。

禮拜結束後,有一位來賓走上前來,表示願意為新教堂提供一塊良好的土地。他說:「只要支付五毛七分的價格,我便讓教會擁有它。」當這個故事在媒體披露之後,人們紛紛伸出援助之手,教會不斷地收到來自各地的募捐的支票。

今天,當你走進寬敞且擁有3300個座位的教堂(The Grace Baptist Church of Blue Bell)時候,而這一切都是從一個小女孩的願望而開始的,她讓這個世界變得多麼不一樣!

不要以為只有我們需要神,神也需要我們參與在祂的計畫中。

 

  四福音書的結尾,讓我們知道,傳福音是怎樣重要的事情,是一件怎樣使主耶穌牽掛的事情。

  馬太福音的最後一章:「所以,你們要去,使萬國萬民都作我的門徒,奉父、子、聖靈的名給他們施洗」(馬太福音2819

  馬可福音的最後一章「門徒出去,到處傳福音;主與他們同工,藉著所行的神蹟,證明他們所傳的道是真實的。」(馬可福音1620

  路加福音的最後一章「你們要奉他的名,把悔改和赦罪的信息傳開,從耶路撒冷遍及萬國。」(路加福音2447

  約翰福音最後一章,耶穌三次問彼得..約翰的兒子西門,你愛我勝過這些嗎?」他回答:「主啊,是的,你知道我愛你。」耶穌說:「你餵養我的小羊。」(約翰福音2115

  從四福音書裏我們知道,在地上傳道的三年時光中,主耶穌身體力行的告訴了我們,祂做了什麼。 「道成為人,住在我們當中,充滿著恩典和真理。我們看見了他的榮耀,這榮耀正是父親的獨子所當得的。」(約翰福音114

 

1)主耶穌傳福音的對象是非常多元化的,是沒有“歧視”的。

  從種族的角度看,主耶穌傳道的對象不僅有本族的猶太人,更有外邦人。對於猶太人,包括法利賽人(尼哥底母)、撒都該人(詢問復活之事)等不同的階層和黨派。對於外邦人,包括撒瑪利亞人(井邊打水的婦人)、希臘人(女兒被鬼附的女人)等。

   從社會身份看,主耶穌傳福音的物件可以說是三教九流、無所不包,有稅吏(撒該),平民(血漏婦人),知識份子(請客的法利賽人西門),富人(少年財主),窮人(捐小錢的寡婦),娼妓(被抓的行淫婦女),漁夫(主要門徒),官員(百夫長),強盜(十字架上的強盜),和無數的病人等等。

  既然主耶穌傳福音是不分身份、地位、職業、貧富、男女、老幼的,是有教無類,無論遠近、親疏的,那麼我們也應當這樣行,對嗎?可是,我不願意傳福音的物件,往往是在社會上比我成功的人,是很驕傲的人,或是其他我“看不順眼”的人;主耶穌有沒有這樣做、這樣“歧視”呢?沒有!

2)主耶穌傳福音是隨時隨地的。

  對於主耶穌而言,行路也好,坐下也好,渡船也好,吃飯也好,休息也好,處處都是傳福音的機會。  主耶穌把每一個場合都變為福音的講臺,在每一個地方都看到需要拯救的靈魂。

  在河邊,彼得聽到了主耶穌的講道,並且順從的撒網,從而認識、跟隨了主耶穌俯伏在耶穌膝前,說:「主啊,離開我,我是個罪人!」(路加福音 58b

  在宴席上,主耶穌和罪人們坐在一起,身邊是蒙呼召的利未和許多的稅吏,在這裏,主耶穌向世人說出祂為何要來到世上..康健的人用不著醫生,有病的人才用得著。」(馬太福音9:12)   

  在大街上,主耶穌治好了血漏的婦人,使瞎子重獲光明,潔淨了麻風病人,也抬頭看到了桑樹上的罪人撒該,把他呼喚到自己的身邊,還將福音帶給撒該的全家今天救恩來到這一家了,因為這個人同樣是亞伯拉罕的子孫。人子來是要尋找和拯救迷失的人。」(路加福音 199-10

  甚至在十字架上,主耶穌也沒有忘記拯救靈魂的需要主對一旁被釘的犯人說..我告訴你,今天你要跟我一起在樂園裏。」(路加福音 2343

3)主耶穌傳福音是直指人心的,直截了當地挑戰對方面對真實的自己。

  在井邊,前來打水的撒瑪利亞婦人聽到了主耶穌的話語,知道了什麼是生命的活水,什麼是真正的敬拜,也認出了主耶穌就是那一位彌賽亞「耶穌對她說:「去叫你的丈夫,然後再到這裏來。」女人說:「我沒有丈夫。」耶穌說:「你說你沒有丈夫,並沒有錯。你曾經有五個丈夫,現在跟你一起的不是你的丈夫。你說的話是對的。」女人說:「先生,我看出你是一位先知。」(約翰福音 416-19

  因為這位婦人生命中的弱點乃是把婚姻和情欲當作偶像。主耶穌說出了她生命的問題,從而打開屬靈眼睛,認主耶穌為基督。

  馬可福音十章裏,少年財主來跪在主耶穌面前,希望從主耶穌那裏得到一個確認,那就是,靠著守律法可以進入永生。當少年人回答說他從小就遵守了一切律法之後,同樣的,就在這個時候,主耶穌話鋒一轉,說到,「耶穌定睛看他,心裏很喜愛他,就說:「你還缺少一件。去賣掉你所有的產業,把錢捐給窮人,你就會有財富積存在天上;然後來跟從我。」(馬可福音10:21)」耶穌挑戰了少年人不得不面對一件自己根本無法超越的東西,放下靠行為完美承受永生的幻想。

  約翰福音三章記載,法利賽人尼哥底母半夜來探訪耶穌,約翰福音說他是「個法利賽人。」這代表他在宗教上的身份:守律法、熟識舊約聖經,耶穌更稱他為「猶太人的師傅」,是個嚴謹的猶太教徒。他「是猶太人的官。」意思指他是猶太人公會的領袖之一,羅馬政府授權管理猶太人大小的事。

尼哥底母顯然是一位上層社會的知識份子,年紀肯定不輕,有地位,是個受人尊敬的人。他被耶穌給震攝到了「他在晚上來見耶穌,說:「老師,我們知道你是從上帝那裏來的教師。你所行的神蹟,要不是有上帝同在,沒有人能行。」(約翰福音3:2)。主耶穌呢,沒有和這位上層階級的官寒暄或是泛泛而談,而是單刀直入地說你們必須重生」(約翰福音3:7)赤裸裸地揭穿尼哥底母企圖以自己的學問和宗教經驗作為條件,加入門徒的陣容的意念

4)主耶穌所傳的福音是講罪的福音。

    她將要生一個兒子,你要給他起名叫耶穌,因他要將自己的百姓從罪惡裏救出來。」(馬太福音1:21)主耶穌所傳的福音裏面,不僅講罪,而且把罪的重要性講得很清楚,絕不含糊。

  面對被別人抬來的癱子,主耶穌說「有人用褥子抬著一個癱子到耶穌跟前來。耶穌見他們的信心,就對癱子說:「小子,放心吧!你的罪赦了。」(馬太福音9:2)

「這個人為甚麼這樣說呢?他說僭妄的話了。除了 神以外,誰能赦罪呢?」(馬可福音2:7)為此耶穌在許多經歷中證明「人子在地上有赦罪的權柄。」(路加福音5:24a)

  耶穌對一個用香膏塗膜祂腳的有罪的女人說「你的罪赦免了。」(路加福音7:48)

  對已經被主醫治了的人,主耶穌總是提醒他們離開罪惡。對已痊癒的癱了38年的病人,主耶穌說,你已經痊癒了,不要再犯罪,恐怕你遭遇的更加利害。」(約翰福音 514

  我們傳福音的時候,很容易只講信主的好處(像今生得百倍,來世得永生等等),卻不講罪;但是,如果我們不講罪,那麼即使我們也提到了主耶穌並祂釘十字架,那也是徒然的,是沒提到重點。就像司布真在他的《自傳》裏提到的,“有太多人輕看了罪,因而也就輕看了救主。”

  如果在我們所傳的“福音”裏面,沒有提到罪,沒有提到主耶穌的在十字架上為我們的替罪、受死、和第三天的復活,那麼,我們所傳的“福音”就不是完整的福音,甚至不是真正的福音。唯有講清楚我們的罪,我們的當死,主耶穌的替死,主耶穌的復活,我們口裏的福音,才是真正的福音,才是救人的生命之道。

5)主耶穌傳福音時,總是很尊重對方的意願、等候對方自己主動顯出信心。

  在畢士大水池旁,那個癱子無望的等了38年,仍舊沒有等到醫治的機會「耶穌看見他躺著,知道他已患病多年,就問他:「你要得到醫治嗎?」(約翰福音5:6)主耶穌是何等地尊重我們的意願和選擇呢!

  還有那個在路邊討飯的瞎子,當他聽到主耶穌經過的時候,就高呼耶穌的名字,主耶穌吩咐門徒把瞎子帶到自己面前,沒有立即治癒他的眼睛,而是問,..你要我為你做甚麼?」盲人回答:「老師,我要能看見!」(馬可福音1051)主耶穌尊重我們的願望和意志,祂等我們敞開邁出那信心的一步,並按照我們的信心回答我們。

  神創造我們,並賦予了我們自由意志;作為這樣創造的結果,神非常尊重我們的選擇權,神不會強行改變我們的意志去做一件事情。

  我們在傳福音的時候呢,卻常常不由自主地想要操控對方的心理活動,不是用愛和尊重,而是用強勢和壓力。很長一段時間,我們傳福音的時候就是這樣,看重的是技巧和姿態為了使對方馬上做決志禱告,有時甚至可以說是不擇手段,軟硬兼施,威逼利誘,隨便替主許諾。

  但主耶穌從來沒有這樣做。其實如果主願意,祂從一開始就可以這麼做!祂不必以一個馬槽嬰兒的方式來到世間,把自己交在我們的手裏,就如Yancey在《耶穌真貌》裏說的,主耶穌總是選擇放棄強勢,而選擇一種比我們想像的要艱難許多,耐心許多,謙卑許多,柔和許多,也是徹底許多的方式。主耶穌在世上的一生,是拒絕走捷徑的一生:主沒有用強力消滅罪人,而是用愛擔當了罪人的罪;主沒有從十字架上走下來,而是從墳墓裏走了出來;主沒有隨意改變我們的心,而是尊重我們的自由意志。

  我們傳福音,也當是這樣不是用心理上的強勢,也不是利用屬世的權力和優勢,而是用基督生命中的愛、謙卑和尊重,以禱告、盼望和忍耐的心,依靠福音自己的大能,並把最後的結果交托給神。

 

 

人若不是從水和聖靈生的,就不能成為上帝國的子民(洗禮是用水 你的生命更新是靠聖靈)

  一個人真正認罪悔改、受洗歸入基督的死,同時領受聖靈在他生命裡面,使他深刻體會到:「如今活著的不再是我,乃是基督在我裡面活著」,這人就經歷了「重生」,擁有新生命,是上帝國的子民。

台長: 加恩教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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