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祺忠涉殺妻|張祺忠自辯:妻開朗樂於助人 個人觀點強烈要他人跟從 (18:50) - 20201112 - 港聞 - 即時新聞 - 明報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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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祺忠涉殺妻|張祺忠自辯:妻開朗樂於助人 個人觀點強烈要他人跟從 (18:50)

香港大學機械工程學系副教授張祺忠涉於前年8月在港大宿舍偉倫堂殺妻,案件今(12日)在高等法院續審。張祺忠出庭自辯,稱與妻子的婚姻愉快,但亦有緊張的時刻,形容妻子為人開朗和樂於助人,同時對很多事均抱持強烈個人觀點,以及要求他人跟從,否則會生氣及會斥責他人。

代表被告的資深大律師夏偉志在辯方開案陳辭表示,被告張祺忠(56歲)於前年8月17日凌晨殺死妻子,他事後試圖隱瞞事件,包括向警方和家人說謊,但邀請陪審團思考箇中原因,以及會否判處被告刑責較輕的誤殺罪罪成。

辯方形容本案實屬悲劇,被告殺妻一事並非有計劃或預謀地進行,否則他不會正值兒子身處隔壁睡房,以及姨仔和外甥女在客廳的情況下犯案,認為當晚有事發生,導致原本體面、受人尊敬和專業的大學教授失控犯案。

辯方:兩精神科專家稱被告犯案時患抑鬱

辯方又指出,兩名精神科專家均同意,被告犯案時患上抑鬱症,要求陪審團考慮被告犯案時的精神是否出現異常。雖然事主嘮叨的行為,不能成為被告殺死她的藉口,但辯方要求陪審團思考,會否有些事持續或短時間內發生,刺激被告失控和犯案。

被告出庭自辯,稱1987年在英國求學時,認識在英國生活的事主陳慧文(終年53歲、洋名Tina),兩人翌年結婚,婚後兩年後誕下女兒Nancy。至女兒一歲多,夫婦舉家返港定居,被告於1992年起在港大任教。

被告指出,夫婦自子女就讀中學開始出現爭執,形容子女變得更有主見,與事主的爭執變多,事主亦要求被告與她站在同一陣線,「即使我唔同意佢嘅觀點,佢都要求我跟佢咁做。」被告又稱,兩名子女在英國升學後,他對事主的要求「就到就就咗佢」,但當子女返港、變得更有主見後,事主開始對女兒的就業選擇提出意見,亦將相關責任放在被告身上;假如被告不跟從,事主「經常攞返件事出嚟怪責我」。聆訊明(13日)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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