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進黨前立委張清芳之子張定瑋在擔任副總經理的「柏雲特」公司,打著巴西對資金需求泛濫,可以到巴西放款收取高額利息作幌子,以每單位10萬美元,保證獲利年息7到13%吸金,並向被害人保證「保本」,共有19名受害人,最高投資金額達7000萬元,不法金額達2.6億元,台北地檢署偵查後16日依違反《銀行法》起訴張定瑋及公司的林姓、陳姓業務員。

張定瑋在2016年投資成立的益高投顧公司,就因向友人借款1600萬元以供驗資之用,完成公司登記後,就將借款匯出返還友人,被新北地方法院依違反《公司法》、《商業會計法》及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的偽造文書罪判刑3月,金管會並依據《投信投顧法》,廢止益高投顧公司投顧執照,並解除張定瑋董事職務。

檢方調查,張定瑋及2013年起,在擔任副總經理的美商「柏雲特」公司台灣分公司,與台灣分公司負責人林俞君、林女丈夫亞洲區總經理鄭敏恆,向投資人鼓吹巴西正在開發,資金需求泛濫,只要到巴西放貸就可以收取高額利息,接著以10萬美元為一單位接受投資,年息率保證7到13%。

柏雲特並在位於台北101的辦公室及文華東方酒店舉辦感恩茶會,會中也提到巴西放款投資項目。

不過,被害人原先都有順利獲得10%年息,2016年中旬被害人開始拿不到應得款項,遲至2017年才向檢調檢舉。林女及鄭男在檢調調查時已出境,且款項當初是直接匯往香港,以致於無法追回查扣。

張到案後供稱,這些投資人不是「不特定多數人」,部分是自己在投顧業的舊客戶、父親的朋友,連家族成員、父親等人都有投資並沒有違反銀行法犯意。

檢方勘驗雙方投資合約書及傳喚被害人作證,發現合約載明保本且張男等人口頭上也向被害人等保證,後期合約書並載明等一年期滿後,只要提早三個月前告知即可贖回,還強調巴西有銀行資金充沛,可保障投資不會虧損。

檢方查出,張定瑋每筆投資可抽2.5%佣金、李姓業務可抽3%佣金,陳性業務雖自稱沒抽佣金,但確實有介紹朋友加入投資因此依違反銀行法第29條、29之1條規定,依法起訴張、李、陳等3人,並對主嫌林女及鄭男發布通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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