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静宜(林彪第一任妻子未婚妻)_百度百科

汪静宜

林彪第一任妻子未婚妻
展开3个同名词条
收藏
0有用+1
0
本词条缺少概述图,补充相关内容使词条更完整,还能快速升级,赶紧来编辑吧!
汪静宜(1907年12月6日~1963年),原名汪伯梅,湖北黄冈人 [1]1907年12月6日生,比林彪晚一天出生。与林彪订婚后,按林家的提议改名汪静宜。因1925年10月林彪考入黄埔军校后与家庭失去联系,未能成婚。 [1]
中文名
汪静宜
国    籍
中国
民    族
出生日期
1907年12月6日
逝世日期
1963年
原    名
汪伯梅
性    别

人物生平

播报
编辑
汪静宜,1907年12月6日生,比林彪小一天,是本镇汪家的二小姐。汪家在回龙镇上亦为小康人家,汪二小姐也生得秀丽端庄,心灵手巧,性情温婉,深为邻里所喜爱。八岁时,父母为她和林彪订了婚。
汪二小姐的唯一缺陷是没有文化,是其父在“女子无才便是德”思想下,使汪二小姐没有受到教育。汪二小姐的哥哥汪绍铎与林育南还是好朋友,并参加过“二七”大罢工,不料在罢工失败之际突患急病而死。这门亲事按理说是门当户对,可林彪此时正心系军旅,他不同意结婚。大年初一,林彪换上绸缎长袍看望了岳父母。第二天,林彪就登程上路,自此一去不回,留下了独守空房的汪二小姐,制造了一个人间悲剧
林彪回部队后给汪二小姐写了一信,称:“值此国家破裂之时,战事方殷,前途难卜。彪自投身革命,献身共产主义,义无反顾。国民党反动政变,共产党被抓被杀,武汉国民政府已决定第二次北伐。彪决心从军征战,难免有个三长两短,岂不误汝青春,此为退婚因由。乞谅。”
林彪同时给其父写了一信,言己已从戎,说不定什么时候会身首异处,要父亲转告汪二小姐改嫁,免得耽误她的年华。其父见了此信气得大骂林彪,然又无可奈何。而汪二小姐又很封建,指天发誓不再嫁,在家中侍奉林彪的父母。1937年年初,林明卿打听到林彪到了延安,就写信与林彪,要把汪静宜送到延安。而林彪认为自己与汪二小姐没有一点感情基础,遂不同意,并匆忙与陕北延川县姑娘刘新民结了婚。由于种种缘由,林明卿也没把汪静宜送到延安。一直到平型关大捷后,汪静宜才得知林彪已是共产党里的大官了。 
1938年春,林彪把他和刘新民结婚的照片寄给了父母,搞得林明卿着实难为了一阵,因为无法向汪二小姐和汪老先生解释。后汪静宜得此消息,几乎晕倒,但她决心不嫁,要生为林家人,死为林家鬼。到了1949年林彪率第四野战军南下到武汉之际,群众都去看他。林彪叔伯房的婶娘林贾氏告诉林彪,汪静宜还在等他。林彪刚要讲话,适叶群进来,话头中止,而叶群还是知晓了此事,好难过了一阵。后来,又有乡亲在林彪面前提起汪静宜,但林彪表现得很冷淡。
林明卿很觉得对不起汪静宜,经他努力说服林彪和叶群,最后二人同意汪静宜来当保姆。当去人接汪静宜时,汪静宜得知去当保姆,坚决不去。林明卿只好给黄冈民政局负责人写信,要民政局对汪静宜在生活上给予关照,但汪静宜得知是林明卿的建议后,坚决不领民政局的钱。时有人劝她改嫁,汪静宜摇头。她留下了这样的话:“道路不平有人踩,作事不正后世讥。育蓉找了人,我不找;他把话给人家说,我不能让人家指责。我玉碎不改白,竹焚不改节。我生是林家人,死是林家鬼。”  
到了1954年,汪静宜家只有她和也未嫁人的妹妹汪金宜,姐妹二人靠做鞋度日。
1959年初秋的一天,林彪到武汉参加中央工作会议。他回到了家乡,也许是触景生情,他向公社书记问起汪静宜。公社书记告诉林彪,说汪家奶奶以卖鞋为生。林彪没动声色。时公社书记小心翼翼地问:“是不是叫她来?”林彪木然地摇摇头:“不必了。”他要秘书拿了三千元钱,交给公社书记,要其转给汪静宜,并叮嘱不要说是他给的。三千元在20世纪50年代的中国不是小数字,当公社书记给汪静宜时,汪言不收不明不白之钱。公社书记要她对天发誓,才告以实情。汪静宜听了,两眼流泪,讷讷地说:“他还没忘我。”  
此后,汪静宜姐妹还以做鞋为生。1961年大风吹倒她们的房子,大队为她们盖了一间二十平方米的厢屋。时汪静宜又患了哮喘病。1963年,汪静宜因病离开了人世。武汉军区一位与林彪过从甚密的领导致电林彪,问林彪有何“指示”。林彪没有回话。这位军区领导便备了一口好棺木,将汪静宜安葬。清理遗物时,人们在箱底见到三千元钱,分文未动。 [2]

亲友回忆

播报
编辑
汪静宜的三哥汪夫之之子、1948年出生的汪培天回忆说:
“林彪给我姑姑造成的痛苦是很大的。她是一个正常而且是很不错的女人,却不能像其他女人一样出嫁成家,而且还常听别人的冷言冷语。寂寞、孤独伴随她一生。到了20世纪50年代,她已五十多岁了,与她同龄的女人大多儿孙满堂,而她仍是孤单一人。她心里的苦处,可想而知。她一生未婚配,没有子女,便将爱和希望全寄托在我身上,把我当做她的儿子。我小时候的吃饭、睡觉、穿衣基本由她料理。三年自然灾害时期,她自己没有吃的,却生怕我饿坏了。她有两口饭,也要分一口给我。我小时长得很白,又很乖。她一有空就逗我,带我看戏、看电影,还常带我到街上的商店去玩,给我买糖果、饼干、芝麻饼吃。可以说,我出生后,给她增添了不少乐趣。要不,她还活不到五六十岁。对于她与林彪的婚约,因我是晚辈,她从未向我谈过。但有一次,我听她与村里一位婶娘谈到1927年林彪到我们家的情况时,曾说:‘我要是不与这个没有良心的订婚就好了。我是小姐身子丫环命。’这两句话可以看出,她对林彪未娶她是很有意见的,但又没有办法,是一种无可奈何的心态。”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