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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頁  > 時事  > 時事速報 2012 年 09 月 30 日

分家60年 廣州店踩過界註冊 蓮香樓老闆:誓保月餅招牌

傳統廣東茶樓兼以「蓮蓉第一家」美譽售賣月餅的香港蓮香樓,在臨近中秋佳節,爆出一場月餅商標爭奪戰。

蓮香樓在廣州創辦逾百年,在港亦有八十六年歷史,港店一直由顏氏家族經營,至○六年才發現「蓮香」的月餅商標,早被擁有廣州蓮香樓的國營企業,踩過界來港搶先註冊,雙方調解多年不果,至上周終對簿公堂。

本刊追訪興訟力爭商標的香港蓮香樓第三代掌舵人,他表示與廣州店分家逾六十年,可以不計較在內地及海外的「蓮香」月餅商標,惟獨香港的招牌,代表了家族歷代心血,絕對不容有失。

顏尊輝表明不會爭奪內地與海外地區的「蓮香」月餅商標,但一定要保住香港的招牌。

每到中秋,香港蓮香樓一班擁躉都會到酒家買月餅應節,雖然蓮香樓沒刻意做宣傳,平均每年仍售出三萬多盒月餅。

「內地各省市、歐洲、美加、以至澳洲等地,他們都註冊了『蓮香』的月餅商標,我都無所謂,因為我要堅守的,只是香港的招牌。」香港蓮香樓掌舵人顏尊輝坦言,這場商標之爭,雖然對手是一間國營企業,但他仍會堅持到底,因為蓮香樓由祖父顏樂天傳給其父顏同珍和二伯顏志人,再由他承繼,三代都付出了無數心血,他有責任保住祖業,傳承下去。

香港蓮香樓是從廣州老店分支出來,一九四九年中國解放,廣州店被國有化,後改由「廣州飲食服務企業集團」經營,該集團另持有廣州大部分老字號的商標,並在九十年代起,陸續在內地及外國多處地方,申請註冊「蓮香月餅」商標。

「父親話過,香港與廣州店早有默契,不會在對方的地頭賣月餅,即使廣州店要來港搵食,也會用『珠江月餅』商標,大家講個信字,也因要尊重父親的決定,所以我們一直未有將商標註冊。」顏尊輝透露,直至父親○六年離世,他才向知識產權處申請註冊,卻發現有關麵粉和殼類製品、麵包、糕點和甜食類別的『蓮香』商標,早在九六年已被「廣州飲食服務企業集團」捷足先登。

代表廣州國企來港作供的張雪清離開法庭時,以曹植的《七步詩》暗指香港店不念舊情。

五十年前的蓮香樓月餅是用紙盒(上)盛載,盒面印有一對穿西方婚禮服的男女圖像,相信也可當作嫁女餅盒;現在的餅盒則簡單印上「蓮香月餅」四個大字(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