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控-KY擬發行國內第二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上限25億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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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43)康控-KY-本公司董事會決議發行中華民國境內第二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8/11/13 2.名稱﹝XX公司第X次(有、無)擔保公司債﹞: 英屬開曼群島商康而富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中華民國境內第二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 3.發行總額:總面額上限為新台幣貳拾伍億元整。 4.每張面額:新台幣壹拾萬元。 5.發行價格:實際發行價格依競價拍賣結果而定,底標以不低於面額為限。 6.發行期間:三年 7.發行利率:票面年利率0% 8.擔保品之總類、名稱、金額及約定事項:不適用 9.募得價款之用途及運用計畫:償還銀行借款及充實營運資金,節省利息費用增加營運資金靈活運用空間。 10.承銷方式:採競價拍賣方式辦理公開承銷。 11.公司債受託人:授權董事長代表本公司辦理相關簽署後另行公告。 12.承銷或代銷機構:中國信託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13.發行保證人:無。 14.代理還本付息機構:中國信託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代理部。 15.簽證機構:採無實體發行,故不適用。 16.能轉換股份者,其轉換辦法:相關轉換辦法呈報中華民國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申報生效後,擬請授權董事長視金融市場狀況與主辦承銷商共同議定後另行公告。 17.賣回條件:相關轉換辦法將依有關法令規定辦理,並報奉相關主管機關核准後另行公告。 18.買回條件:相關轉換辦法將依有關法令規定辦理,並報奉相關主管機關核准後另行公告。 19.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其換股基準日:相關轉換辦法將依有關法令規定辦理,並報奉相關主管機關核准後另行公告。 20.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對股權可能稀釋情形:相關轉換辦法將依有關法令規定辦理,並報奉相關主管機關核准後另行公告。 21.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本次轉換公司債於主管機關申報生效發行後,擬授權董事長另訂發行日,並向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申請櫃檯買賣。 (2)因資本市場籌資環境變化快速,為掌握訂定發行條件與實際發行作業時效,本次發行無擔保轉換公司債有關之發行條件、發行及轉換辦法之訂定、計畫所需資金總額、資金來源、計畫項目、資金運用進度及預計可能產生效益及其他相關事宜,如遇有法令變更、經主管機關指示修正或因應主客觀因素而須訂定或修正時,擬請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之。 (3)為配合本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之發行作業,擬授權董事長代表本公司簽署一切有關本次發行無擔保轉換公司債之契約及文件,並代表本公司辦理相關發行事宜。 (4)本次於中華民國境內發行無擔保轉換公司債如有未盡事項,擬請授權董事長視實際情況依相關法令規定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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