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控-KY去年每股稅後盈餘(EPS)8.28元,每股發放5.15元現金股息及0.46元股票股利,除息基準日7月29日,原預計8月26日發放,但因大陸子公司盈餘匯出尚未獲得當地國稅局核准,延後至9月26日發放。證交所一直以為康控-KY已完成股息發放。

惟據了解,11月12日茂林-KY會計師出具保留意見財報後,證交所相關上下人員都上緊發條,嚴審所有上市公司第三季財報後,驚覺康控-KY第三季財報顯示尚有2.28億元股息未發放,大為跳腳立即要求更正財報及解釋。

康控-KY於17日晚間10點更正財報,增加關係人應付帳款資料,尚欠款大股東Monster約1.32億元、Casco約83.9萬元及AGI約9,529萬元的現金股息,合計約2.28億元。

康控-KY積欠股東股息且未主動揭露重訊,其中積欠股東股息已違反營業細則第46條第9項,該條款規範上市公司除息基準日後3個月內發放現金股息,未發放,第1個月將開罰10萬元違約金,第2個月再不改善將罰10~100萬元,第3個月罰20~100萬元,罰到公司發放為止。依規定,康控-KY須在10月26日發放完畢,但至今仍未發放,證交所擬罰10萬,若拖延到11月26日仍未發,將再開罰第二次。至於未主動公告訊息部分,證交所正討論是否違規。

證交所營業細則第46條第9項市場俗稱為「三陽條款」,主因當年三陽延遲發放股息,證交所2014年5月20日火速通過修正案,隨後三陽立即發放並未受罰。康控-KY將是第一家違反「三陽條款」遭罰的上市公司。

康控-KY日前宣布辦理25億元第二次無擔保可轉換公司債。主管機關18日表示,任何一家上市櫃公司辦理增資計畫都需說明資金的詳細用途,若出現一手延遲發放股息、另一手又要募資,就需釐清募資是否做為發放股息的市場疑慮。

#財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