軍公教年金改革自一九九五年退撫舊制改革以來,期間歷經多次的討論及研議,立意皆是希望能在國家財政支出以及公務人員應有的退休金之間,取得合情合理的平衡。而這次年金改革所帶來的變動可說是歷來最大,不只是首當其衝影響軍公教族群的生涯規劃,伴隨而來如漣漪般的效應擴散,事實上影響了全臺灣的民眾。

一九九五年前臺灣的退撫舊制為「恩給制」,即退撫經費全額由政府負擔,改革成新制後為「儲金制」,是由政府與公務人員各依一定比率,共同提撥進「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再依照公務人員的職級以及年資,經過計算,待人員退休時,一次性發放或以定期給付方式撥付予退休人員。 而參與「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的公務人員(包含軍公教在職人員及退休人員),依據考試院銓敘部統計資料,截至二○一七年共計有63萬9,412人,其中在職公務人員共有將近35萬人(包含司法官及警務人員),軍公教領取退撫基金的退休人員,則是超過28萬人。

此次年金改革,直接影響的就是無論在職或已退休,這將近64萬人的軍公教族群,使其面臨到當初在進入公職時,所能預想之外的退休情況,勢必要對自己的退休生涯重新規劃。除此之外亦可能引發經濟學中的 「乘數效應」,預期收入降低,消費意願及消費力縮減,影響到市場上供給與需求的關係,對經濟恐怕不是正向影響。既然如此,為何還要年金改革?

年金改革的原因

身兼國家年金改革委員會委員與銘傳大學風險管理與保險學系系主任邵靄如表示,軍公教年金改革的主要緣由有3:

1.財務性因素:退撫新制自一九九五年實施至今,已累積了2兆的「未提存精算應計負債」(UAL),而未提存精算應計負債的產生,意指退撫基金的責任準備提存不足,影響到基金未來的償付能力及財務能否永續發展。而退撫舊制在新制之前更是累積了18兆的負債。參加退撫基金的人口不超過百萬,卻製造出20兆的負債,這項財務缺口過於龐大。而長期收支不平衡亦透過精算預估出基金破產年度,故使得年金制度的改革迫在眉睫。

2.退休金制度設計目的:退休金制度的設計,是為鼓勵勞工在職時可以將勞動力全心投入職場,到了退休之時可以領取一筆使其無後顧之憂,老有所終,支應生活開支的退休金。但若是退休金額與在職時相同,甚至更高,反而促使勞動力很早離開職場,完全違反了鼓勵勞動力投入的原理原則。

3.少子化與高齡化社會:根據內政部統計處的資料,二○一七年的二月「老化指數」 已經正式超越100,意指65歲以上的老年人口超越了14歲以下的人口,少子化與高齡化對於一個經濟體來說是非常大的考驗,意味著未來從事生產的就業人口會下滑,同時老年人口會愈來愈多,年輕人的扶養負擔會愈來愈大。以退撫基金為例, 就業人口少,基金的挹注便少,退休人口則因為平均餘命的延長,以及老年人口比例的提高而持續增加,退撫支出會逐年增加,故需要更加鼓勵中高年齡層人口繼續留在職場或回到職場。

 

更多內容請見《Advisers財務顧問》352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