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牌私校的「魔鬼契約」:只聘「專案教師」、薪水不滿12個月如同「臨時工」 - The News Lens 關鍵評論網

老牌私校的「魔鬼契約」:只聘「專案教師」、薪水不滿12個月如同「臨時工」

老牌私校的「魔鬼契約」:只聘「專案教師」、薪水不滿12個月如同「臨時工」
Photo Credit: 高教工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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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105學年度到106學年度,台灣12所私校中,沒有任何法律保障的「專案教師」人數增加了70名,而淡江、文化、大同大學今年新聘將近40名教師中,更沒有任何一位是「專任」。

大學1年1聘的「專案教師」越來越多,台灣高等教育產業工會(簡稱高教工會)調查發現,過去1年來,不少大專院校紛紛雇用聘期只有1年、毫無保障的「專案教師」,而老牌私校包括淡江、文化、大同3所大學,今(2018)年新聘的教師更沒有任何一位是「專任」,全是用如同「魔鬼契約」的專案模式聘僱,讓大專師資淪為臨時工。為此教育部表示,目前「的確無法可管」。

高教工會昨(6)日舉辦記者會,公布針對全台12所老牌私校組成的「優久大學聯盟」(U12 Consortium)【註】的調查結果,顯示從105學年度到106學年度,這12所私校的全職「專任教師」人數下降了近90名,同時,目前既不是用《教師法》也不是用《勞基法》、沒有任何法律保障的「專案教師」人數卻增加了70名,大幅度成長了近27%。

高教工會
Photo credit: 陳柏謙臉書

其中,淡江、文化、大同大學今年新聘將近40名教師中,沒有任何一位是「專任教師」,全部皆是「專案教師」,淡江大學日前的延攬師資公告更是直接規定,107學年度起「新聘專任講師及助理教授均以『約聘』方式聘任」。而靜宜、東吳、輔仁與銘傳等大學,也都以高於5成的比例聘用專案教師。

《苦勞網》報導,高教工會研究員陳柏謙痛批,「優久大學聯盟」這12所私校的財務、招生狀況都沒問題,卻大幅用專案教師取代正式員額的專任教師,根本是藉此壓低新進教師的勞動條件,若繼續放任此趨勢惡化,大學教師恐有淪為「臨時工化」的危機。

工作一樣薪水卻比人家少,教團痛批「魔鬼契約」

高教工會指出,所謂的「專案教師」,原僅存在於教育部制定的「國立大學校院校務基金管理及監督辦法」中,是國立大學透過校務基金自籌收入支應的編制外教研人員。由於專案教師是「編制外」人員,不受《教師法》保障、也不適用《勞基法》,成為法制上的孤兒,也因其無法律保障、1年1聘的性質,吸引不少私校以此聘用,取代編制內的專任教師。

高教工會也驚覺,除了這些知名的老牌私校以外,在南部同樣具有超過50年歷史知名的「文藻外語大學」,也透過行政會議,訂出「專案教師」1年僅能領取11個月薪(暑假等待續約期間無薪可領)等等離譜的《實施要點》

《自由時報》報導,陳柏謙指出,「專案教師」不僅不受《教師法》、《勞基法》等保障,勞動條件缺乏準則規範,需1年簽1次聘約,薪水還只有9到11個月,無私校退撫保障。但檢視相關工作契約,卻要等同專任,如每週授課16小時等,簡直淪為「臨時工」。

師大英語系教授黃涵榆指出,專案教師原本是因應學校特殊任務或計畫的短期補充性人力,但現在私校卻把例外常態化,扭曲了專案教師的設計目的。他形容專案教師的契約如同「浮士德和魔鬼的契約」,簽了就陷入地獄般被剝削的狀態,不但沒有法律保障,待遇、教學時數和敘薪也都不如專任教師,且因為專案教師是1年1聘,為了要通過教師評鑑,即使權益受損也不敢聲張,痛批「這是極為惡劣剝削的制度」。

《苦勞網》報導,對於工會的訴求,教育部高教司科長曾新元則表示,目前各校運用專案教師的情形,教育部也有關注,年底會揭露統計數量;若專案教師自認權利義務受損,則是回到和學校的契約去處理。至於只發11個月的薪水,到底違不違法?曾新元則表示,「回到兩造契約,學校有照契約執行就不違法」。

私校聘僱「專案教師」教育部:當作「試用期」無可厚非

台灣私立大專院校「專案教師」比例愈來愈高,《中央廣播電臺》3月報導,全國私校工會理事長尤榮輝表示,根據去年3月統計資料,全國私立大專院校「專案教師」總數共有1597人,大約每17位教師就有1位是「專案教師」。

《焦點事件》報導,教育部高教司專門委員倪周華3月表示,許多大學都會藉由聘僱「專案教師」來改善教學環境,如降低「生師比」等目的,「也算是合理的彈性,教育部不好去加以限制」。而另一方面,若站在攬才的角度來看,使用「專案教師」來當作「試用期」其實無可厚非。

倪周華也指出,目前大學聘用「專案教師」目前屬於「私法契約」範圍,對於其勞動條件現在「的確無法可管」,而專案教師若要適用《教師法》恐怕需要修法,目前教育部仍在研議中。

陳柏謙指出,(一般勞工)「試用」期間同樣也要適用《勞基法》,但問題是「專案教師」沒有《勞基法》保障,再加上在教育部的解釋下,也不適用《教師法》,沒有任何法令保障,「只要雙方同意,學校愛怎麼訂就怎麼訂」,要解決這種「無法可管」的現象,陳柏謙認為教育部只需要主動公告,將專案教師納入《教師法》即可。

《苦勞網》報導,高教工會呼籲教育部,應將專案教師納入適用《教師法》,並對過去遭各校濫用而權利受損的專案教師們提出救濟。工會也警告,若下學年度,老牌私校仍未改善濫用專案教師的情形,他們將在大學博覽會前向家長和大學新鮮人公告「雇用大量臨時工教師的學校」,避免這些學生到不良學校就讀。

【註】由東吳、大同、文化、北醫、世新、淡江、銘傳、輔仁及實踐等北區9所大學所組成的「優九聯盟」,率先於2015年正式成立。2017年12月再增加中原、逢甲、靜宜3所大學加入聯盟,成為12校聯盟,優「九」聯盟更名為優「久」聯盟,共享教育資源、觀念、策略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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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稿編輯:羊正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