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管局女高層與夫涉AEON偷竊 保安稱二人將未「嘟」機食物放入袋

醫管局女高層與夫涉AEON偷竊 保安稱二人將未「嘟」機食物放入袋

撰文:凌子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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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與張竹君一同出席疫情記者會的醫管局女高層莊慧敏,與同為醫生的丈夫被指在黃埔一超市偷竊海膽、小玉西瓜等食物,價值逾1600元。二人否認盜竊罪,案件今(6日)在九龍城法院開審。超市便衣保安供稱,當日見到兩名被告的手推車上放著許多貨品,包括貴價食物,但他們使用自助付款機時,部份貨品未經條碼閱讀器掃描便被放入袋。辯方盤問保安員稱,當日警員到場後,曾向兩名被告說:總之無「嘟」機便算偷,保安稱沒有印象警員曾這樣說。

涉偷10件貨品價值1632元

兩名被告:趙名宇(47歲)及莊慧敏(48歲),均報稱醫生。他們被控於2022年4月23日,在黃埔花園青樺苑(第5期)地庫一層及地下永旺(香港)百貨有限公司,偷竊一個西瓜、一個蜜瓜、兩包布丁、兩包藍莓、兩包刺身、一包壽司和一包雞,總值1632.8元。

兩名被告均為註冊醫生。(詳看下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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將爭議是否忘記了掃描貨品

二人分別由資深大律師駱應淦及大律師布喜后代表。控辯雙方承認事實指,兩被告當日在上址共購買了23件貨品,但不包括涉案未經付款的貨品。兩人的長女當晚6次致電父母不果,最終報警報稱父母失聯,其後獲警方通知父母正在警署處理文件。控方透露,兩名被告將爭議錄影會面的呈堂性,並會出庭作供。辯方確認,不爭議部份貨品未經掃描,但爭議此舉意圖,即二人或是忘記了掃描該些貨品。

購買貴價貨品吸引保安員留意

控方傳召永旺便衣保安陳行舉,他指涉案黃埔店共有34部自助付款機,顧客掃描貨品條碼後,自助付款機便會發出「咚」聲響,螢幕亦會閃一下,並會出示貨品名稱。

陳續稱,當日下午3時40分,他在自助付款區巡邏,看到兩被告推着手推車,走到17號付款機付款。陳見二人的手推車內的貨品數量較多,當中包括貴價貨品,便開始觀察他們,他解釋,若顧客使用自助付款機購買大量貨品,則「好易有啲事情發生」,故他當時才會留意兩被告。

永旺便衣保安陳行舉稱因兩名被告購買大量貨品,包括貴價食物,故有特別留意。(凌子淇攝)

兩被告被截時均稱有畀錢

據陳觀察,二人付款時,部份貨品未有「過機(放在條碼閱讀機掃描)」便被放入袋,包括:一盒海膽、一個西瓜及一個密瓜。陳思疑兩人盜竊,故待趙付費後,便尾隨他們至B2層停車場,向他們表明自己身份,並問:「你拎緊嘅貨品係咪未畀曬錢?」兩人回覆指:「有畀錢。」

影片見部份貨品未掃描

陳之後帶兩人返回永旺保安室,再按趙提供的單據對照他們手中的貨品,發現共有10件貨品未有付款。他把這些未付款的貨品打印出來,交給二人確認,隨後便向店舖經理交代事件及報警。

庭上播放閉路電視片段,可見二人當時將手推車上的貨品,逐一移到付款機櫃檯,趙把貨品放在條碼閱讀機掃描,莊則將貨品放入袋內,惟部份貨品未經掃描。

女被告莊慧敏及男被告趙正宇,兩人均報稱是醫生。(凌子淇攝)

兩被告離開超市繼續有購物

辯方盤問時指出,當日二人付款後,趙曾獨自返回超市再購買三文魚籽,又到G樓處理泊車優惠事宜,之後他與莊一起在超市同層的展銷場買濕紙巾,才到B2層停車場。陳承認二人付款後曾經逗留一段時間,包括到過展銷場,而他一直尾隨其中一人,但不記得是趙抑或莊。

兩被告被截無表現驚慌

陳認同,當時在停車場向二人表明身分後,他們沒有逃跑,也無表現驚慌,而是合作地跟他到保安室。被問到有否要求兩被告將車上所有貨品帶到保安室檢查,包括他們在其他地方購買的貨品,陳稱沒有印象。

貨品均非直接放入袋

辯方又指,閉路電視片段可見,兩名被告使用自助付款機時,沒有一件貨品是直接放入袋的,全是先放在枱面上再入袋。陳同意。

辯方質疑,陳在保安室點算貨品時,或不小心將已付費的貨品誤當成未付款,陳不認為有此事發生,解釋警員到場後亦會親自點算,但當日警員到埗後,他不在場,故沒有看到警員點算。

辯方指警曾稱總之無嘟就係偷

至於辯方指警員到場後,莊曾問:「intentional同non-intentional有咩分別?」警員回應稱:「有意無意都冇分別,總之啲嘢冇嘟機就係偷嘢。」對此陳再度表示沒有印象。

審訊明(7日)續,料將傳召宣布拘捕及負責錄口供的警員。

案件編號:KCCC1147/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