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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場攤商未戴口罩 侯友宜:依食安法開罰最少3萬元

新北市長侯友宜表示,市場攤商若未配合戴口罩,可依食安法開罰最少三萬元。(記者賴筱桐攝)

新北市長侯友宜表示,市場攤商若未配合戴口罩,可依食安法開罰最少三萬元。(記者賴筱桐攝)

2020/04/08 10:59

〔記者賴筱桐/新北報導〕新北市政府宣布從今天起,公有市場攤商須強制戴口罩營業。市長侯友宜表示,食品業者經勸導不配合者,將依照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開罰,小吃店最少開罰3萬元、大型業者罰鍰6萬元以上,即日起公告實施。

侯友宜今天在市政會議後表示,針對公有市場攤商全面戴口罩,新北市府在3月26日已行文要求業者配合,清明連假不斷宣導,昨天他到黃昏市場及樂華夜市視察,所有攤商都戴起口罩,經過一週宣導期,今天正式上路。

侯友宜說明,只要是食品業者,經過勸導仍未改善,將依照食品衛生安全法加以處罰,小吃店至少開罰3萬元、大型業者6萬元以上。至於民眾會要求做好管控,進入時消毒、戴上口罩,相信民眾有自律性,大部分消費者都已戴上口罩,只有少數一、兩個人沒有,將請業者配合勸導。

侯友宜說,針對消費者未戴口罩並沒有罰則,若強制實施可能引發爭議,目前以勸導為主,就算沒有強制,市府也會不斷勸導,按照以往的經驗,通常民眾都會戴起來。

衛生局長陳潤秋表示,與食品接觸的工作人員皆應全程戴口罩,衛生局將加強稽查,若有違反者,經限期改善仍不聽,有商業登記者可依違反食安法第8條處6萬元以上罰鍰,沒有商業登記的食品業者如夜市、黃昏市場、傳統市場、跳蚤市場等,只要有販售食品的攤商,則依食安法第14條處以3萬以上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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