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会有人认为汉末时割据诸侯强=东汉政府军强呢?

有种说法,因为诸如曹操这类的诸侯对外战绩好,所以就能说明东汉即使到了末年军事实力依旧很强大,对此我感到非常不解。 这春秋战国之时,我也没听说过有人说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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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問題不好答,因此也值得答

要攪清這個問題,答案可能足夠出一部書。區區既沒這個能耐,也不喜歡長篇大論,所以答案難免不全面,或有所遺漏,這個有言在先,望各看倌海涵。

第一件事,是要忘掉「政府軍」這個觀念,因為那時候還沒有嚴格意義下的「職業軍人」,東漢的軍隊都是由服義務役的農民組成的。平時必須的警衛任務,也是由各地農民輪番服役充任的。在邊地,有些屯兵歷久不能廢,如漁陽營,黎陽營,度遼將軍營,護羌校尉營,護烏桓校尉營等等。他們的屯兵,是以徵發所在地旁郡的農民或派譴囚犯屯戍,再由全國以「更賦」的方式支持費用,這些可視之為「職業軍人」之初形,但他們的本質上仍然是農民,而且常備的數目也不多。到有大規模的軍事行動,就發調某地區的農民去充當戰士。

所以東漢的軍隊,無論是中央軍還是州郡兵,在本質上差異不是很大。當然,地域的不同,會令他們的戰鬥力有差異,惡山險水的居民,自然比較強猂,這是平常的生存條件所決定的。另外,軍隊的武器平常儲存在各地的武庫之中,要使用時再分發到士兵手上。而在冷兵器年代,武器是否精良,成為戰力是否強大的重要指標。武器不外矛(攻)與盾(防),從文獻及考古得知,漢軍的環首刀,鐵甲(兩當、筒袖、明光等等)後來出現的馬鎧,還有機械式的強弩,這些在當時整個亞洲,應當都是最精良的武具。但使用武具的,始終是血肉之軀。

東漢中、末葉,西方的羌亂對帝國造成了重大的傷害,除了是財政負擔外,也是由於有更多的精良武器流落到其他民族的手中(這點沒證據,不過可想當然矣),而歷練戰陣越多的將士,戰力自然也越強(這點同樣沒證據,不過亦是可想當然矣)這也是為何東漢中、後期對羌族的戰爭中,每每損失都很大。

漢末是亂世,職業軍人開始出現,也即是後來所說的「世兵制」,但這些制度的建立,不是一蹴而及的。原則上,我們今天知道曹魏與孫吳,應當都是實行世兵制,所以當曹操挾持漢帝,他的職業化的軍隊即可視為東漢的軍隊,在這個情況下要區別割據勢力或是中央軍兩者,其實是無意義的。可以猜想,若孫策成功後曹操手上奪取漢帝,他的軍隊自然也可視為東漢的軍隊,這個情況,落到其他軍閥低下,也是一樣的。軍隊的背景大略如此,那麼,他們的強弱就視乎運用他們的將領的能力了。

東漢的練兵之法,沒有留傳下來。現在我們可以看到曹操和諸葛亮的軍令,其中有些儀仗、行軍的部分,是很相似的;可以相信,那些應該原本都存在於東漢的軍制之中,或者在那之中有一個基礎的藍本,畢竟大部份事物,都甚少是憑空而出的。

由漢末到魏晉,是社會劇烈變動的年代,可以權作一條分界線,所以在談論漢末的某些事情時,要等別小心,例如說東漢的中央軍與州郡兵,在身體質素上和武器裝備的質量上,差異可能不會很大,但到了漢、魏之際,中軍與州郡兵的強弱已經很明顯。那麼要強作比較,就更容易出差錯。

汉末群雄募兵和征兵兼有,汉末部份军阀仍是沿用东汉那套,这个不是不可以,但用在曹操军身上就不行了,因为已是质变,简单来说有三点:一、士家制,二、已经开始有持节都督区的雏形,三、禁军系统改变(中领军、有武选的中护军的出现、统领武卫营的武卫将军等)


先回顾一下东汉兵制结构性的问题:

募兵制不但需花费,而且兵源也不稳定、可靠,曹操在扬州募兵就遇兵变;曹操得冀州后校计甲兵,说可得三十万兵(见《崔琰传》),估计这时候征兵制仍是其兵源的主要来源之一。但这需要建立在稳定的社会环境及有效控制戶籍的前提下,汉末时人口大减且流民众多,何况豪强所建的坞堡林立,像司马芝调郡主簿的宾客为兵成美谈,这不会是单一事件,反证征兵制实行之难。因为一般地方官吏沒有司马芝的魄力和才干,无法征调被豪强包疪的依附民,不想反负“留负”的责任;“百姓恶惮远役”乃人之常情,动荡期间更容易造成叛乱,孙狼杀县主簿和应关羽就是例子;像吕虔从亡民中挑选精兵之例,更是少之又少。

《续汉书.百官志五》注引《汉官》云:“自郡国罢材官骑士之后,官无警备,实启寇心。一方有难,三面救之,发兴雷震,烟蒸电激,一切取辨,黔首嚣然。不及讲其射御,用其戒誓,一旦驱之以即强敌,犹鸠鹊捕鹰鹯,豚羊弋豺虎,是以每战常负,王旅不振。”荀悅也在《申鉴.时事》直言:“今国家忘战日久,每寇难之作,民瘁几尽,不教民战,是谓弃之。”刘秀自己也想在都试时起事,立国初不愿成真,便除消都试之役(见《续汉书.百官志五》)。虽然也有利于民,但大量沒有军事训练考核的內郡兵,战斗力自然下降;

东汉营兵已开始全由弛刑徒担当,比方邓训如此建议应对羌乱(更多例子可参考黄今言先生等编著的《中国军事通史》第六卷第四章第一节),军人质素参差不齐且社会地位大幅下降,结果东汉兵制在黄巾之乱的冲击下,已为时人应劭所非议,王朗更在上奏中,力陈汉虎贲羽林、募兵之弊:

“旧时虎贲羽林五营兵,及卫士并合,虽且万人,或商贾惰游子弟,或农野谨钝之人;虽有乘制之处,不讲戎陈,既不简练,又希更寇,虽名实不副,难以备急。有警而后募兵,军行而后运粮,或乃兵既久屯,而不务营佃,不修器械,无有贮聚,一隅驰羽檄,则三面并荒扰,此亦汉氏近世之失而不可式者也。”


世兵制:

兵民分离、像羽林虎贲的父死子继,加上士亡法、士家內部的配婚制等,终形成一个以前从沒出现的世兵制。士家为终身职业之兵,训练量和实战经验,自然比临时征召的平民为优,这也更适应战事频起的三国时代。另一方面,自耕农减少服兵役的时间,也有利于他们恢复小农经济,长远也能增加国家收入、降低民变风险。

臧知非先生在《秦汉赋役与社会控制》第七章第四节曾这样总结:“为了保证兵源的稳定性,曹操在逐鹿中原的过程中,即实行屯田制,把农民束缚在土地上,置于国家严格控制之下,隋唐将均田制和府兵制合而为一的目的也在于此。寓兵于农、兵农合一,既保证兵源,又保证士兵的军事素质。”

事实上,从戏口将晋宗背叛孙吴后,图袭鄱阳乐安取其保质(见《三国志.贺齐传》)一事上,可知孙吴也有家属在后方的保质制(注1),不是仅仅曹魏实行;世兵制也同样实行于孙吴,而且还要是将领家族能传承下去,例子如凌操父子、韩当父子等;蜀汉也有南中的世兵:聘策恶夷为家部曲,得多者奕世袭官(见《华阳国志.南中志》),通过用当地大姓为官,间接能动用其部曲作战。刘备曾对刘璋降兵“质诸将并士卒妻子”,从在籍民戶抽兵的征兵制自然沒有质,但被举家移走的夷兵,家属自然不会随军作战,实际上也有质任之实。由此可见,曹操的措施确实适合于汉末。


东汉边地武人社会地位不高,有军功的凉州三明下场如何就是最好的说明,黄巾之乱还有腐儒建议感化,可知当时风气,将领都不受重视,军队战斗力自己想想。


注1.吴以草创之国,信不坚固,边屯守将,皆质其妻子,名曰保质。《孙晧传》注引《搜神记》

陶丹,吴时例任妻息,丹子操,任在武昌。《北堂书钞》卷37引《晋中兴书》

吴简(贰.8630)有保质一词,凌文超先生在《长沙走马楼孙吴“保质”简考释》一文中就认为由保质曹管理,重点对象是州、军吏的男性家庭成员,各乡劝农掾进行隐核,他们散居在各乡或发遣外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