詐領補助款 屏市長林亞純及丈夫均判16年

屏東市長林亞純與夫婿陳俊良(現改名藍俊良)涉在林亞純擔任議員期間,虛設五個協會,詐領政府補助款近九百六十萬元案,屏地院昨(十九)日審理終結,依違反貪污治罪條例公務員利用職務機會詐取財物、偽造文書罪,將夫妻兩人均重判十六年有期徒刑、褫奪公權五年。 屏東縣府民政處指出,依照地方制度法第七十八條第一項第一款規定,林亞純將遭到停職,由縣府派員代理屏東市長職務。值得一提的是,屏東市向來是藍軍政治灘頭堡,一旦林亞純被停職,未來是否牽動藍綠政治版圖,引起政壇注目。 判決書指出,一○三年屏東市長選舉期間,李涂怡娟等人告發藍俊良涉及詐領議員補助款,檢方指揮調查局南機站進行調查,發現藍俊良虛設屏東市屏東市親子文化服務協會、屏東市才藝創作服務協會、屏東市終身學習服務協會、屏東市希望工程服務協會、屏東市新世紀婦女服務協會等五個協會,自己任總幹事。 該五個協會並未實際運作,亦未召開會員大會、理監事會議,自民國九十五年間起迄一○二年間止,藍俊良藉配偶現任屏東市長、當時擔任屏縣議員林亞純有補助款建議權之機會,或由藍自行填載林亞純姓名,或由林亞純出面交換取得其他議員之建議款額度後,由藍俊良向黃姓廠商取得不實發票並持申請資料,連同建議箋送交屏東縣府申請補助,經核准之五個協會補助款共計九百五十九萬七千元,所得款項或供私人花用,或購高爾夫球具、馬桶座、冷氣、淨水器與電腦等設備,放置家中供私人及家人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