密切接觸者定義是什麼?
由於確診者增加,指揮中心為保存篩檢及醫療量能,自5月8日起,調整密切接觸者定義。密切接觸者定義是指:
- 密切接觸者為確診者的同住親友,確診者的同事或同學採自主應變,必要時採取防疫架或停課處理。
- 確診者的同事或同學雖不用隔離,但仍建議一人一室、戴口罩、勿與家人共餐。
- 居家隔離單只會發給確診者的同住家人或大學生的同住室友。
若為「密切接觸者的接觸者」,則需要自我監測:
- 若密切接觸者陰性,即可解除監測。
- 與確診者同個工作場域(高風險24小時內,無適當防護,長時間接觸15分鐘以上),無症狀有接種3劑疫苗滿14天者,健康監測至最後接觸日滿7日。
- 避免前往人潮眾多、餐廳內用及參加聚會聚餐
居家隔離對象
若你是確診者的密切接觸者,則需要進行居家隔離。
居家隔離規定:3+4
- 以最後接觸(第0天)算起居家隔離3天。
- 第4~7日為自主防疫,非必要不要出門,若要出門,需要快篩陰性才能外出、復學或復工。
- 禁止出入公共場所和聚餐。
- 隔離和自主防疫期間,若出現症狀快篩為陽性,則視為確診,應留在家中不可外出,並向衛生局或衛生所通報,由衛生機關協助後續視訊診療和居家照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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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家檢疫對象
自境外返國的民眾,需要進行居家檢疫。
居家檢疫規定:7+7
- 居家檢疫7天,自主健康管理7天。
- 隔離期間須1人1戶。
- 7天自主健康管理期間,無症狀即可無須快篩外出,但禁止出入公共場所和聚餐。
- 篩檢:落地PCR篩檢,第7天期滿需快篩。
- 檢疫期間若出現症狀快篩為陽性,則視為確診,應留在家中不可外出。並向衛生局或衛生所通報,由衛生機關協助後續視訊診療和居家照護。
居家照護對象
- 輕症、或無症狀的確診者
- 65歲以下確診者
- 無懷孕或血液透析(洗腎)確診者
以上三點符合一點,且符合以下條件,即可居家照護。
居家照護規定:7+7
- 以上3類人確診後,需居家照護7天不可外出。無症狀或症狀緩解,且距發病日或採檢日達7天,無須採檢直接解除隔離,並進行7天自主健康管理(自主健康管理無須快篩即可出門,但禁止出入公共場所和聚餐)。
- 以1人1室(單獨房間含衛浴)為原則,若整戶都為確診者,可以共用衛浴設備,廁使用後要清消。
- 居家照護期間若出現喘、呼吸困難、胸痛、胸悶、意識不清、皮膚或嘴唇、甲床發清等狀況,要立刻聯繫119或地方衛生單位。
- 居家照護期間避免接觸其他同住者,尤其是65歲以上老年人、孕婦、孩童和免疫力低下的家人等。
- 居家照護期間,隔離者和同住者都須戴口罩。
- 未確診者因必要的照護或被照護需求(如幼兒須家長陪伴照顧),可與確診者同室,最多以4人為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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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家照護該準備哪些東西?
- 日常生活用品,如盥洗衣物、個人清潔用品、衛生紙等。
- 三餐飲食取得之規劃方式。
- 相關電子用品,如手機、電話、電腦、網路、視訊配備等。
- 環境清潔用具,如清潔劑、漂白水、75%酒精、抹布、垃圾袋等。
- 醫療相關用品,如口罩、體溫計、乾洗手液、血氧機(如家中有)等。
- 常規服用之慢性病藥物,及退燒、止咳、止痛等症狀緩解藥物。
- 對外聯絡資訊,同住家人以外的緊急連絡人、地方政府關懷服務中心或衛生單位窗口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