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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2至未滿5歲幼兒育兒津貼及5歲至入國民小學前幼兒就學補助線上申請

#同線上申辦#

全國2至未滿5歲幼兒育兒津貼及5歲至入國民小學前幼兒就學補助線上申請 發布單位: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 服務內容
    教育部為執行我國少子女化對策計畫,對於未接受公共或準公共化服務之家庭,擴大發放二至未滿五歲育兒津貼,以減輕家長育兒負擔,並自112年1月起,取消家庭綜所稅率所得未達20%之限制。另自111年8月起,5歲至入國民小學前幼兒就學補助比照育兒津貼額度、申請及發放方式,並自112年1月起,取消須就學方得申領就學補助之規定。
    申辦資格

    一、2至未滿5歲幼兒育兒津貼之幼兒為實際年齡滿2歲至未滿5歲學齡的我國籍幼兒(111學年度為10692()以後出生至生理年齡滿2)。

    二、5歲至入國民小學前幼兒就學補助之幼兒為「學齡滿5歲」至「學齡未滿6歲」的我國籍幼兒(111學年度為105年9月2日(含)至106年9月1日間出生,即尚未就讀國民小學)。

    申辦流程
    教育部指定之資訊網站採網路線上申辦方式辦理。
    • 1
      詳閱線上申請說明
    • 2
      輸入幼兒基本資料
    • 3
      輸入申請人身分證號
    • 4
      驗證申請人身分資料
    • 5
      填列申請資料
    • 6
      確認所有資料均填列且上傳完成,送出申請資料
    應備物品
    由幼兒之雙親雙方或監護人提出下列文件:
    • 一、 幼兒及申請人(雙親雙方或監護人)的身分證明文件(如身分證影本、戶口名簿影本,如為外籍人士請提供居留證或護照影本)。
    • 二、 幼兒或申請人(雙親其中一方或監護人)之金融機構帳戶影本。
    • 三、 其他相關佐證資料(如第2或第3名以上子女相關證明文件等)。
    • 四、 委託他人代為申請者,申請人應於申請表內有關同意授權委託之欄位簽章。但代理人送件時,仍應提交上開資料。
    作業天數
    經審核確認符合請領資格者,政府將自核定日之次月起,按月於每月月底前撥付育兒津貼或就學補助至申請人指定帳戶(雙親其中一方、監護人或幼兒)。
    聯絡窗口
    諮詢專線:0800-205-105
    服務時間:週一至週五 8:30~18:00
  • 服務內容
    教育部為執行我國少子女化對策計畫,對於未接受公共或準公共化服務之家庭,擴大發放二至未滿五歲育兒津貼,以減輕家長育兒負擔,並自112年1月起,取消家庭綜所稅率所得未達20%之限制。另自111年8月起,5歲至入國民小學前幼兒就學補助比照育兒津貼額度、申請及發放方式,並自112年1月起,取消須就學方得申領就學補助之規定。
    申辦資格

    一、2至未滿5歲幼兒育兒津貼之幼兒為實際年齡滿2歲至未滿5歲學齡的我國籍幼兒(111學年度為10692()以後出生至生理年齡滿2)。

    二、5歲至入國民小學前幼兒就學補助之幼兒為「學齡滿5歲」至「學齡未滿6歲」的我國籍幼兒(111學年度為105年9月2日(含)至106年9月1日間出生,即尚未就讀國民小學)。

    申辦流程
    • 1
      請填具2至未滿5歲育兒津貼申請表並檢附應備物品。
    • 2
      向幼兒現戶籍所在地的以下地點提出申請:
      • (1) 嘉義市:請親送至聯合里辦公處。
      • (2) 其他21縣(市):請親送至幼兒戶籍所在地的鄉(鎮、市、區)公所。
    應備物品
    由幼兒之雙親雙方或監護人提出下列文件:
    • 一、 幼兒及申請人(雙親雙方或監護人)的身分證明文件(如身分證影本、戶口名簿影本,如為外籍人士請提供居留證或護照影本)。
    • 二、 幼兒或申請人(雙親其中一方或監護人)之金融機構帳戶影本。
    • 三、 其他相關佐證資料(如第2或第3名以上子女相關證明文件等)。
    • 四、 委託他人代為申請者,申請人應於申請表內有關同意授權委託之欄位簽章。但代理人送件時,仍應提交上開資料。
    作業天數
    經審核確認符合請領資格者,政府將自核定日之次月起,按月於每月月底前撥付育兒津貼或就學補助至申請人指定帳戶(雙親其中一方、監護人或幼兒)。
    參考資料
    聯絡窗口
    諮詢專線:0800-205-105
    服務時間:週一至週五 8:30~18:00
  • 服務內容
    教育部為執行我國少子女化對策計畫,對於未接受公共或準公共化服務之家庭,擴大發放二至未滿五歲育兒津貼,以減輕家長育兒負擔,並自112年1月起,取消家庭綜所稅率所得未達20%之限制。另自111年8月起,5歲至入國民小學前幼兒就學補助比照育兒津貼額度、申請及發放方式,並自112年1月起,取消須就學方得申領就學補助之規定。
    申辦資格

    一、2至未滿5歲幼兒育兒津貼之幼兒為實際年齡滿2歲至未滿5歲學齡的我國籍幼兒(111學年度為10692()以後出生至生理年齡滿2)。

    二、5歲至入國民小學前幼兒就學補助之幼兒為「學齡滿5歲」至「學齡未滿6歲」的我國籍幼兒(111學年度為105年9月2日(含)至106年9月1日間出生,即尚未就讀國民小學)。

    申辦流程
    • 1
      請填具2至未滿5歲育兒津貼申請表並檢附應備物品。
    • 2
      向幼兒現戶籍所在地的以下地點提出申請:
      • (1) 嘉義市:請郵寄至聯合里辦公處。
      • (2) 其他21縣(市):請郵寄至幼兒戶籍所在地的鄉(鎮、市、區)公所。
    應備物品
    由幼兒之雙親雙方或監護人提出下列文件:
    • 一、 幼兒及申請人(雙親雙方或監護人)的身分證明文件(如身分證影本、戶口名簿影本,如為外籍人士請提供居留證或護照影本)。
    • 二、 幼兒或申請人(雙親其中一方或監護人)之金融機構帳戶影本。
    • 三、 其他相關佐證資料(如第2或第3名以上子女相關證明文件等)。
    • 四、 委託他人代為申請者,申請人應於申請表內有關同意授權委託之欄位簽章。但代理人送件時,仍應提交上開資料。
    作業天數
    經審核確認符合請領資格者,政府將自核定日之次月起,按月於每月月底前撥付育兒津貼或就學補助至申請人指定帳戶(雙親其中一方、監護人或幼兒)。
    參考資料
    聯絡窗口
    諮詢專線:0800-205-105
    服務時間:週一至週五 8:30~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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