舉報濫用公屋需具名面談 獎金3000冀年內推 25萬租戶明起申報資產 - 20240401 - 港聞 - 每日明報 - 明報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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舉報濫用公屋需具名面談 獎金3000冀年內推 25萬租戶明起申報資產

【明報專訊】房屋署去年10月要求首批約8.8萬個未住滿10年的公屋租戶申報居住情况及資產。房屋署長羅淑佩表示,明日(2日)將向約25萬個已住滿10年的公屋戶派發第二輪資產申報表,有關人士須在5月31日或之前交表。她提到,車輛是檢視住戶資產的線索,並透露已掌握一些車主身分、車輛年份和轉手次數。她亦冀今年內推出獎賞計劃,鼓勵市民舉報濫用公屋。

羅淑佩昨在無綫《講清講楚》強調,獎賞計劃將要求舉報具名、署方與舉報人面談,成功發出收樓通知才有獎賞,以防市民濫報,並稱會參考「好市民獎」,獎金約3000元。被問到現時政府財政一般、獎勵計劃能否持續,她認為建屋成本十分昂貴,如果「一個小小的獎勵」能令署方收回被濫用公屋,「這筆生意做得過」。

藉車價查資產 加強巡停車場

羅續說,車輛是資產之一,向來要申報,雖受折舊價、二三手車價錢不一等情况影響,但仍是很好的線索,以檢視住戶資產是否超標,署方將加強巡查轄下停車場。她特別指出,入伙年期較長的屋邨由於租金較便宜,租戶生活穩定,有積蓄買車並不奇怪,但若在新屋邨出現較昂貴的車,甚至有「中港牌」,很可能屬濫用公屋者。署方將重點調查該些個案,並透露已掌握一些車主身分、車輛年份和轉手次數。

她亦表示,會積極考慮抽查正在輪候公屋的申請人,調查資產、輪候期間資產有否增加以致不符合資格,如情况屬實,署方會把該人從輪候名冊剔除。她提醒虛報最高可被罰款5萬元及監禁6個月,罰則也適用於申請輪候公屋時申報的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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