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邦VIX 低成本的高避險工具
2016即將結束,展望2017年,包括梅克爾是否能繼續連任德國總理、中美兩強的貿易壁壘競賽,這些市場擔憂的變數,都可能成為黑天鵝事件再次浮現的隱憂。富邦標普500波動率短期期貨ER指數股票型期貨信託基金經理人楊邦珩指出,面對黑天鵝的避險方式不外乎放空期貨、買進反向型ETF或VIX期貨ETF等,其中因為高波動的特性,VIX期貨ETF能夠以較低的投入成本達到同等甚至超額的避險效果,國內第一檔追蹤VIX期貨指數的富邦VIX(股票代號:00677U)於今(19)日起募集,以新台幣計價、交易方式跟買賣台股一樣,避險更輕鬆。
楊邦珩說,避險的方式有很多種,最常被使用的就是融券、放空期貨等,但自從法令開放後,反向ETF成為相當時興的避險工具,主要就是在於ETF可讓投資人用投資台股的同一套資金進行無縫接軌的轉換,同時更具有無須保證金管理、無合約到期日等優勢。最新推出的富邦VIX,不但是國內第一檔VIX期貨ETF,相較於美國市場火紅的VIX ETF,還具備新台幣計價、以台灣交易時間投資排除時差困擾等優勢。
楊邦珩進一步指出,投資50萬元在反向ETF來避險,若改投資VIX期貨ETF來避險,最低只需要10萬元即可達到相同避險效果。根據Bloomberg 2007年至2015年的資料,分別投資50萬元資金在標普500反向指數跟10萬元VIX期貨指數,只有2012及2015年VIX期貨指數年度報酬率較標普500反向指數為差,差幅分別為0.2%、3.44%,其他年度則有6個年度都優於標普500反向指數5%以上,顯示最低只要以投資反向ETF的五分之一資金投入在追蹤VIX期貨的ETF,就能夠達到與反向ETF同等甚至超額的避險效果,展現VIX期貨指數高波動的特性。
不過,楊邦珩還是要提醒,依據期信基金風險等級分類的衡量標準,富邦VIX風險等級屬於高波動度,約為全球主要股票指數的2~3倍,儘管波動度越高的商品,越適合搭配策略操作,但不見得每位投資人的風險屬性都適合採取如此高波動的商品來避險;且VIX指數即使沒有任何波動,VIX期貨ETF也會因為轉倉成本而使該類ETF價格越來越低,不宜長期投資,僅適合短期操作,因此建議對市場有高度敏感性、對相關商品有投資經驗的投資人較為適宜。
20%VIX期貨指數與100%反向指數之報酬差額
年度 | 報酬率差額 |
2007 | 9.38% |
2008 | 5.71% |
2009 | 13.63% |
2010 | 1.79% |
2011 | 6.67% |
2012 | -0.20% |
2013 | 12.31% |
2014 | 8.17% |
2015 | -3.44% |
資料來源:Bloomberg;資料日期2007~2015。註:上述VIX期貨之報酬計算係採標普500波動率短期期貨ER指數扣除2%經管費用估算;反向指數之報酬計算係以S&P500反向指數價格計算而得。20%VIX期貨ETF扣除100%反向一倍ETF之報酬同樣依據前述方式計算年報酬率後相減而得。上述統計績效為依歷史資料模擬之結果,不代表實際報酬率及未來績效保證。
【警語】
n 本期貨信託基金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核准,惟不表示本基金絕無風險。本期貨信託事業以往之經理績效不保證本基金之最低投資收益;本期貨信託事業除盡善良管理人之注意義務外,不負責本基金之盈虧,亦不保證最低之收益。本文提及之經濟走勢預測不必然代表本基金之績效;本基金之投資風險及有關基金應負擔之費用已揭露於基金之公開說明書,投資人申購前應詳閱基金公開說明書。本公司及各銷售機構備有簡式公開說明書或公開說明書,歡迎索取;投資人亦可連結至富邦投信網頁(https://www.fubon.com)或公開資訊觀測站(http://mops.twse.com.tw)查詢。
n 本基金之每單位淨資產價值可能因跨時區交易而無法揭露最新淨值,標的指數成分契約之價格、基金淨資產價值及證券交易市場之市場價格可能受期貨契約標的現貨之價格影響,而可能產生折、溢價之風險,且專業投資人通常較一般投資人容易取得期貨契約及期貨契約標的現貨之資訊及評價,投資人於現金申購、買回或於證券交易市場買賣前,應審慎評估價格之合理性,並詳閱基金公開說明書。
n 期貨信託基金從事之期貨交易具低保證金之財務槓桿特性,在可能產生極大利潤的同時也可能產生極大的損失,致基金受益權單位淨資產價值大幅增減,投資人投資基金前,應審慎考慮本身的財務能力及經濟狀況是否適合於這種投資,並詳讀本公開說明書及至少考量第25頁開始載示之風險因素、第37頁買回開始日、第8頁短線交易及第41頁損益兩平估計等事項。
n 本基金上市日前(不含當日),經理公司不接受本基金受益權單位數之買回。依期貨信託基金管理辦法第15條及本基金期貨信託契約規定,本基金自成立日(含當日)起四十五日後,受益人始得申請買回。
n 於基金上市日前申購本基金受益憑證之受益人,應於申購書上填具受益人之證券交易集保帳號及依臺灣證券交易所規定向該集保帳號所屬證券商完成填具風險預告書作業後,始得於本基金上市日(含當日)後在證券集中交易市場買賣本基金受益憑證,該風險預告作業應依各證券商規定辦理。
n 本基金採被動式管理方式,以追蹤標的指數報酬為目標,基金風險等級屬高波動度,不適合追求長期投資且不熟悉本基金之投資人,投資人交易本基金時應注意下列事項及風險:
1.基金之投資績效將視其追蹤之標的指數之走勢而定,當其追蹤之指數價格波動劇烈時,基金之淨資產價值將有波動之風險。此外國內外政經情勢、台美關係之互動、未來發展或現有法規之變動,均可能對本基金所參與的投資市場及投資工具之報酬造成直接或間接的影響。
2.標普道瓊斯指數公司編製一系列波動率期貨指數,其中的差異性主要在於指數成分中,持有期貨合約存續期間的不同。持有愈遠月份的期貨契約,指數報酬受正價差現象影響的幅度較小,但日變動幅度卻也將因此與VIX指數存在較大的差異。本基金之標的指數為「S&P 500 VIX Short-term Futures Index Excess Return」(標普500波動率短期期貨超額回報指數),指數名稱為指數提供者提供並授權本基金使用,其指數成分為近月、次近月之VIX期貨。VIX期貨在歷史資料中的大部分期間存在正價差現象(Contango Effect),故以VIX期貨為成分的波動率期貨指數因此存在兩特徵,並影響報酬表現:1.遠月合約價格大於近月價格,轉倉時面臨正轉倉成本;2.期貨價格大於VIX指數,期貨、VIX指數價差隨距到期日減少而縮小;由於VIX期貨常出現正價差,若正價差過高或延續期間過長,除了恐造成轉倉之高成本壓力外,基金淨值將因VIX期貨正價差幅度隨到期日收斂而減損,因此長期持有本基金可能產生極大的損失;另外,本基金標的指數報酬表現與VIX指數將存在差異(註),標的指數報酬表現除受VIX指數影響外,成分VIX期貨正價差現象將對標的指數報酬產生負面影響,故本基金報酬表現可能大幅低於VIX指數。另外,「超額回報」係指數提供者中譯「Excess Return」之文字,並非對標的指數或本基金績效表現有超額回報或投資獲利之暗示或保證。本基金之績效表現將視標的指數成分期貨契約之表現及本基金追蹤標的指數之成效而定。故投資人投資本基金可能產生利益或發生損失。
註:標普500波動率短期期貨ER指數、VIX指數歷年報酬率
年度 | 2006 | 2007 | 2008 | 2009 | 2010 | 2011 | 2012 | 2013 | 2014 | 2015 | 平均值 |
標普500波動率短期期貨ER指數 | -53% | 37% | 123% | -65% | -72% | -4% | -78% | -66% | -26% | -36% | -24% |
VIX指數(CBOE Volatility Index,VIX) | -4% | 95% | 78% | -46% | -18% | 32% | -23% | -24% | 40% | -5% | 12% |
相對報酬率 | -49% | -58% | 45% | -19% | -54% | -36% | -55% | -42% | -66% | -31% | -36% |
3.本基金以追蹤標的指數績效表現之操作策略,故投資人交易本基金需承擔下列風險:
(1)本基金以追蹤「標普500波動率短期期貨超額回報指數」績效表現為目標,故本基金將投資至少70%於指數成分期貨標的,同時透過每日重新平衡機制進行轉倉,使基金淨值報酬率盡可能貼近標的指數報酬率。此外,本基金係以交易美國CBOE期貨交易所之波動率期貨為主,投資人應了解波動率期貨價格不等同於波動率現貨價格,兩者之間可能存在價格差異。
(2)本基金投資標的指數之指數成分為近月、次近月之期貨契約,無論於參與廣泛性、活絡性、代表性等層面上,皆屬相對良好的投資標的,雖此可降低單一標的商品之風險,但仍無法完全避免。此外,本基金追求標的指數報酬之目標及操作,不因標的指數劇烈波動而改變,同時,標的指數價格可能因市場波動上升而大幅上漲,相對而言,波動下降後亦可能導致標的指數價格快速下跌,因此若標的指數下跌亦將造成本基金淨資產價值之損失。
(3)因下列因素可能使基金報酬未能完全緊貼標的指數報酬而產生追蹤偏離,且偏離方向無法預估:
A.本基金交易美國CBOE期貨交易所之波動率期貨以美元計價,本基金淨資產以新臺幣計價,且本基金原則上將不進行匯率避險,因此各資產幣別之匯率產生變化,將會影響本基金之淨資產價值而可能使基金績效與標的指數績效產生偏離,故本基金操作需承擔匯率風險。
B.本基金需負擔的費用包括但不限於基金經理費、保管費、指數授權費、上市費、因投資或交易所衍生之費用或稅負、證券集中保管相關費用、換匯相關費用等。相關的費用支出會抵減基金淨資產價值,雖然基金仍可運用現金部位進行增益投資(如交易RP或定存等),但此部分的投資收益未必能補足前述基金應負擔之費用,而可能使基金績效與標的指數績效產生偏離。
C.本基金因應指數成分佔比,透過每日重新平衡機制進行轉倉調整,故交易中因滑價所造成價格差異等因素,可能導致基金績效無法完全緊貼標的指數表現。因滑價造成本基金需負擔較高交易成本,雖可藉由本基金所投資之其他有價證券、投資組合調整時所產生的正報酬等收入與之互抵,惟仍無法避免基金績效與標的指數績效產生偏離。
D.指數提供者在任何時候可能變更指數的編製方式,或發生指數值計算錯誤使指數失真,或受限跨市場交易之營業日不同,本基金可能無法依指數的編製方式進行期貨交易或轉倉交易等情形,即使本基金已做好嚴謹控管各項投資組合或作業流程,惟仍無法避免基金績效與標的指數績效產生偏離。
(4)本基金主要投資標的波動率期貨,在過去歷史資料中多存在正價差現象,除了轉倉時面臨正轉倉成本外,基金淨資產價值也將因價差收斂產生損失,因此長期持有本基金可能產生極大的損失,本基金不適合以追求長期投資為投資目標之投資人。投資人交易前,應詳閱基金公開說明書並確定已充分瞭解本基金之風險及特性。
n 本基金掛牌上市前參與申購所買入的每單位淨資產價值,不等同於基金掛牌上市後之價格,參與申購之投資人需自行承擔基金成立日起至上市日止之期間,基金價格波動所產生折/溢價之風險。
n 本基金自成立日起之申購,期貨信託公司將依本基金每一營業日所公告「現金申購買回清單」所載之「每申購買回基數約當淨值」加計125%,向申購人預收申購價金。
n 本基金受益憑證上市後之買賣成交價格無升降幅度限制,並應依臺灣證交所有關規定辦理。
n 指數編製公司免責聲明
標普500波動率短期期貨超額回報指數(“S&P 500 VIX Short-Term Futures Index Excess Return”)是 S&P Dow Jones Indices LLC(“SPDJI”)的一款產品,且已授權予期貨信託事業使用。Standard & Poor’s® 與 S&P® 均為 Standard & Poor’s Financial Services LLC(“S&P”)的註冊商標;Dow Jones® 是 Dow Jones Trademark Holdings LLC(“Dow Jones”)的註冊商標;這些商標已授權予 SPDJI 使用,並已再授權予期貨信託事業用於特定用途。SPDJI、Dow Jones、S&P 及其各自的關係公司(統稱“S&P Dow Jones Indices”)均不保薦、擔保、銷售或推廣本基金。S&P Dow Jones Indices 概不就一般地投資於證券或特別是投資於本基金的合理性或標普500波動率短期期貨超額回報指數追蹤一般市場表現的能力,向本基金的受益人或任何公眾做出任何明示或暗示的聲明或保證。就標普500波動率短期期貨超額回報指數而言,S&P Dow Jones Indices 與期貨信託事業的唯一關係,是指數及 S&P Dow Jones Indices 和/或其許可人的特定商標、服務標章和/或商品名的授權。標普500波動率短期期貨超額回報指數由 S&P Dow Jones Indices 確定、組成及測算,無需考慮期貨信託事業或本基金。S&P Dow Jones Indices 在確定、組成或測算標普500波動率短期期貨超額回報指數時概無義務考慮期貨信託事業或本基金受益人的需求。S&P Dow Jones Indices 概不負責且不參與確定本基金的價格和數量,或本基金的發行或銷售時間,亦不負責且不參與確定或測算本基金轉換為現金、退回或贖回本基金之相關公式(視情況而定)。S&P Dow Jones Indices 就本基金的經營、行銷或交易概不承擔任何義務或法律責任。概不保證基於標普500波動率短期期貨超額回報指數的投資產品能夠準確追蹤指數表現或提供正投資回報。S&P Dow Jones Indices LLC 並非投資顧問。將某個證券納入指數並非 S&P Dow Jones Indices 就購買入、賣出或持有該證券的建議,亦不能被視作投資建議。S&P DOW JONES INDICES 概不保證指數或任何相關資料或通訊,包括但不限於口頭或書面通訊(包括電子通訊)的充分性、準確性、及時性和/或完整性。S&P DOW JONES INDICES 概不對當中的任何錯誤、遺漏或延遲做出任何損害賠償或承擔任何法律責任。S&P DOW JONES INDICES 對期貨信託事業、本基金的受益人、或任何其他人士或實體因使用指數或與之有關的任何資料所造成的後果,或者針對任何特定目的或用途的適銷性或合適性,概不作任何明示或暗示的保證,並且明確否認這方面的一切保證。不限於前述情況,S&P DOW JONES INDICES 概不對任何間接的、特殊的、附帶的、懲罰性的或相應而生的損害(包括但不限於利潤損失、交易損失、時間或商譽損失)承擔任何法律責任,即使該等公司知悉在合同、侵權法、嚴格法律責任或其他方面可能發生該等損害,亦然。S&P DOW JONES INDICES 與期貨信託事業間的任何協議或安排除 S&P DOW JONES INDICES 的許可人外,概不存在任何第三方受益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