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富智康集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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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ntitled[編輯]

建議將訴訟事件作為單獨條目來寫Billyliang 10:29 2006年10月6日 (UTC)

為了更全面的認識富士康,請考慮增加以下部分:

戶口與違約金問題[編輯]

集體戶口成了企業的工具,中國的很多企業都存在此問題,而在富士康的身上體現得尤為典型,肯請有正義感的人士關注此問題並貢獻更多內容。目的並不是針對這家公司,而是為促進法律與人權在中國的進步,富士康作為知名大企業更應做出正面表率,而不是迴避與封殺。

富士康收取新干班所謂的違約金是違法的

富士康霸王合同

徵集對富士康扣押檔案行為的集體訴訟

油松派出所是怎樣處理富的戶籍問題的

敬請注意:維基百科不是抗議場所[編輯]

請維護加入內容的中立性以及維持版面的正常。—Edouardlicn (留言) 2010年5月16日 (日) 17:23 (UTC)回覆[回覆]

九連跳,沒人寫嗎?[編輯]

維基百科應該記錄啊!!!—5·12中国爱 2010年5月17日 (一) 01:18 (UTC)回覆[回覆]

如果你覺得有必要有有時間歡迎你自己寫。我是比較缺乏具體的材料,還有我覺得沒有太大必要寫9連跳,畢竟富士康太大了,相比9個人比例還不算高。另外破壞版面的內容裏有涉及跳樓的,你也可以參考那些資料整理一下放上去。—Edouardlicn (留言) 2010年5月17日 (一) 14:16 (UTC)回覆[回覆]
這麼有趣嗎?那有興趣的朋友還真應該收集一下資料寫。—Edouardlicn (留言) 2010年5月26日 (三) 12:57 (UTC)回覆[回覆]
  • (!)意見,反對再開新條目,要是年年都有人跳,那樣豈不是這種條目一堆?跳樓應該用平常心看待,畢竟這與空難或重大交通事故不一樣,影響力有限。-P1ayer (留言) 2010年5月26日 (三) 13:10 (UTC)回覆[回覆]
我比較傾向於讓群眾說明影響力,如果真的影響力有限,條目掛上去最終還是要被刪除的。—Edouardlicn (留言) 2010年5月26日 (三) 15:04 (UTC)回覆[回覆]
  • 貌似除了深圳富士康,廊坊富士康也有出事。。。是否可以寫入百科? 本虛 (留言) 2010年5月27日 (四) 15:47 (UTC)回覆[回覆]

職員跳樓的動機?[編輯]

職員跳樓動機維基百科以為是「原因未明」? 但是,根據BBC報導,以2009年5月,25歲自殺員工孫丹勇為例,富士康公司給予家屬撫恤金52,700美元(即是411,000元人民幣),並給予孫丹勇的父母有生之年每年4,400美元(即是34,000元人民幣一年)安家費。問:活着的人有多少個,畢生「不勞而獲」,可以收到這筆獎金?--Liuxiaoyung (留言) 2010年5月26日 (三) 13:41 (UTC)回覆[回覆]

維基百科編輯條目應以有事實考證為例。當然我們不排除有人有時候在沒有可考證資料的情況下加入相關內容,但應儘量確保條目的可靠性。你上面的話說的固然有點道理,但你自己好像也沒有合理解釋,所以就算是你,心中大概也是「原因未明」吧。如果你有充分證據說明孫丹勇自殺的原因,歡迎補充,但在事實未明之前,就只能寫原因未明。另外,維基百科的內容是維基人編輯的,所以並不存在諸如「維基百科以為是」這樣的說法。維基百科上的大部分內容並不代表維基百科自身對事件的看法。—Edouardlicn (留言) 2010年5月26日 (三) 15:03 (UTC)回覆[回覆]
  • 每位自殺職工,得到多少安家費,這可能是關鍵。維基百科,可以列表嗎?--Englumgtoum (留言) 2010年5月26日 (三) 15:22 (UTC)回覆[回覆]
知情者請自己寫,謝謝。—Edouardlicn (留言) 2010年5月26日 (三) 23:26 (UTC)回覆[回覆]

11 or 18[編輯]

報稱11跳,貴網有18。什麼搞的,游泳溺斃生病仙遊也算上來?馬夫否?--Cviewdrope (留言) 2010年5月26日 (三) 18:09 (UTC)回覆[回覆]

你都說是11跳,而18的上面寫的是「非正常死亡」,範圍比跳樓要大的。—Edouardlicn (留言) 2010年5月26日 (三) 23:29 (UTC)回覆[回覆]

富士康惡劣嚴酷的管理制度[編輯]

(本段內容侵權,已經移除,有興趣者可以直接往天涯社區看看。http://www.tianya.cn/publicforum/content/free/1/1879282.shtml)-Edouardlicn (留言) 2010年6月7日 (一) 09:16 (UTC)回覆[回覆]

創作人,借刀殺人的引述[編輯]

維基百科,某些創作人,引述新聞人物的發言時,經常加插「個人喜惡」,加鹽加醋、斷章取義,甚以「借刀殺人」來形容,例如,維基某創作人: 『香港首富李嘉誠被問到富士康員工連番跳樓自殺一事時,以支持的口吻說,佩服富士康負責人郭台銘所做出的成績。[1]

回看訪問。李嘉誠哪有這樣單打郭台銘!?長和系主席李嘉誠是說:對連番跳樓自殺感到不安但,認為郭台銘是出色的企業家,李嘉誠不想批評郭台銘及富士康。李嘉誠有感而發說:『批評人很容易,他指社會上一些人,很容易批評官員及政府,漠視政府官員為香港長遠利益作出的努力。[2]--Cielonghun (留言) 2010年5月28日 (五) 23:51 (UTC)回覆[回覆]

原文取自 台灣中央日報,並非維基人創作 http://www.cdnews.com.tw/cdnews_site/docDetail.jsp?coluid=141&docid=101176274

富士康/香港首富李嘉誠為郭台銘打氣 王鵬捷/綜合報導

香港首富李嘉誠今天被問到富士康員工連番跳樓自殺一事時,以支持的口吻說,佩服富士康負責人郭台銘所做出的成績。 中央社27日報導,李嘉誠今天在記者會上被問到富士康事件時說,自己曾經營工廠,認為批評別人容易,但實質經營苦況只有經營者才知道。 他不願評論事件本身,但表示郭台銘是一位成功的生意人,佩服郭台銘所做出的成績,也會尊重付出努力才得到成功的人。 他又說,「相信郭台銘對事件感到不安樂」。對於郭台銘親身到深圳廠房瞭解事件,李嘉誠也表示感到佩服。

「各界對富士康跳樓事件的看法 」[編輯]

「各界對富士康跳樓事件的看法」不是應放在2010年深圳富士康員工意外事件嗎?香港分子 (留言) 2010年5月29日 (六) 10:37 (UTC)回覆[回覆]

「正面看法」?都已經失去了十幾條生命,何來「正面」的看法。建議改為「中性看法」來作為子標題描述。220.228.148.78 (留言) 2010年5月31日 (一) 03:22 (UTC)回覆[回覆]

「看法」段落的分段是很有問題,裏面的看法有很多都不算是正面的,又很難分辨是負面的。不過「正面看法」這種說法本身並沒有問題,只是說這個看法是支持富士康,所以叫「正面」而已。我的建議是將整個意見段分類為「大陸看法」「香港看法」「台灣看法」「西方國家看法」—Edouardlicn (留言) 2010年5月31日 (一) 09:48 (UTC)回覆[回覆]

  • 我贊成Edouardlicn建議,始終看法沒有清楚準確地分類正負面或中性,以地區分類較好。香港分子 (留言) 2010年6月1日 (二) 08:24 (UTC)回覆[回覆]

警告侵權的維基人,維基百科不是發泄百科[編輯]

儘管富士康可能讓你感到不適,但請用自己的話表達自己的不適。以下是我發現的侵權內容。

(已刪除)

如有意再次表達以上內容,請用自己的話重新寫作,謝謝合作。以上內容標示完畢後刪除。—Edouardlicn (留言) 2010年6月1日 (二) 16:12 (UTC)回覆[回覆]

  • 我也發現有關問題,請各位編輯時,切勿侵犯著作權,內容絕不能抄襲自其他網站文章。在文章中應以NPOV撰寫,不要加上自己的觀點。香港分子 (留言) 2010年6月1日 (二) 08:20 (UTC)回覆[回覆]

建議日後將近期跳樓內容整理到「2010年深圳富士康員工意外事件」[編輯]

如題。傳送門>>。—Edouardlicn (留言) 2010年6月1日 (二) 15:50 (UTC)回覆[回覆]

目前太亂,等事情平靜了再整理吧。—Edouardlicn (留言) 2010年6月2日 (三) 13:20 (UTC)回覆[回覆]
還是忍不住動手了呵呵—Edouardlicn (留言) 2010年6月6日 (日) 10:44 (UTC)回覆[回覆]

警告部分維基人無故刪除資料[編輯]

本人關注部分用戶無故地將負面資料刪除。在此我警告有關人士,除非涉及侵權、資料不可信等違反維基方針外,不應無故刪除負面資料。在大規模刪除前,理應在討論頁上提出,請各位留意。祝編安。香港分子 (留言) 2010年6月3日 (四) 08:59 (UTC)回覆[回覆]

很同意!--Ksyrie(Talkie talkie) 2010年6月4日 (五) 04:09 (UTC)回覆[回覆]

社會性事件段存在的問題[編輯]

1:其中大量內容侵權,應該重新改寫。

2:血汗工廠段,英國郵報報道,富士康為何要告第一財經日報?難道轉載有罪?我又再考證了一下,原來第一財經日報有另外一篇報道此處。而相關事件的評論在此。我不明白為何有這麼多人揭短,但就沒人想想這麼簡單的問題?

中立、事實,在某些人冒火的眼光中,好像已經沒有了,剩下的只有失去理智。看看某某百科,我不敢說他們是抄那邊的,但內容相似度真的非常的高。

大家將批評富士康的勇氣拿出來,尋找真相吧。—Edouardlicn (留言) 2010年6月6日 (日) 17:31 (UTC)回覆[回覆]

補充一下,專題內文章[此文]提及2004年鴻海也有告台灣記者,不知為何台灣朋友都忘記了。—Edouardlicn (留言) 2010年6月6日 (日) 17:42 (UTC)回覆[回覆]

Untitled[編輯]

富士康(科技集團)與富士康國際(FIH)完全不是一回事,後者只是前者的一個事業群,請不要隨意重定向。猿創研究 (留言) 2010年6月18日 (五) 15:08 (UTC)回覆[回覆]

條目內未附來源佐證的死亡及自殺清單,暫移至此[編輯]

待找參考來源後還原;後來者亦請務必付上來源,以證事件可靠可信

  1. 2007年6月18日,富士康一名侯姓女工在廁所上吊自殺。
  2. 2007年9月1日,富士康員工21歲的劉兵辭工兩小時後突然死亡。
  3. 2008年3月16日,富士康煙臺工業園28歲員工李某猝死在出租屋內。
  4. 2009年7月15日,富士康25歲員工孫丹勇跳樓自殺。
  5. 2009年8月20日,富士康23歲員工鄭鑫崧在游泳池溺水身亡。
  6. 2010年1月23日,19歲的員工馬向前在富士康華南培訓處的宿舍死亡,此事經過家屬猛追不舍及媒體持續曝光,目前二次屍檢結論為「高墜致死」,警方決定不予立案。是為2010年第1宗員工墜樓事件。
  7. 2010年3月11日晚9時30分,富士康龍華基地一名20多歲的李姓男工在生活區C2宿舍樓5樓墜亡,原因疑為過年加班費被盜,一時想不開而輕生,對員工自殺的原因,富士康公司仍未表態。是為2010年第2宗員工墜樓事件。
  8. 2010年3月17日上午8時,富士康龍華園區一名田姓女子從宿舍樓跳下摔傷,其本人表示跳樓原因為「活着太累」。是為2010年第3宗員工墜樓事件。
  9. 2010年4月6日下午3時許,富士康觀瀾工廠C8棟宿舍一名未滿19歲的江西籍饒姓女工從宿舍樓7樓墜樓,目前仍在醫院治療,該員工進廠才28天,是公司的一線作業員,跳樓後在空中被樹枝擋了一下,當時保住了性命,跳樓原因初步懷疑系感情糾紛。是為2010年第5宗員工墜樓事件。
  10. 2010年5月14日晚10時50分許,在深圳富士康龍華廠區北大門附近的福華宿舍,一名21歲安徽籍梁姓男工從宿舍樓7樓樓頂墜地,搶救無效身亡。這是今年以來富士康2010年第9名墜樓的員工,共造成7死2傷。就第九起跳樓事件,警方判定系自殺。(見5月16日新華社電)。但該員工身上有四處刀傷,跳樓的樓頂發現血跡,使人懷疑是謀殺。
  11. 2011年7月18日凌晨,一名21歲蔡姓男員工自深圳龍華廠區北門百鳴園宿舍6樓墮樓,當場死亡,是為「第17跳」。 -- 小沙 (留言) 2011年7月20日 (三) 01:12 (UTC)回覆[回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