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業自住出租 都要投保 - 東方日報

    物業自住出租 都要投保

    樓價持續破頂,近日更連續有創新成交紀錄。每當樓市上升時,便吸引更多人想置業作自住或投資用途。無論那種用途,大多數買家都傾向選擇向銀行申請按揭貸款,而銀行通常也要求貸款申請人為物業購買指定保險計劃(一般俗稱火險)。當樓價愈高時,火險的保障額是否也需要提高?

    通常銀行要求火險的保障額不少於申請貸款金額,但火險只是保障萬一因意外而引致物業需要重置時的開支,即最極端情況是物業倒塌了,火險便為受保人支付物業恢復原狀時所需要的費用,這便和樓價沒有直接關係了。

    管理公司火險多獲接納

    假設一個1,000呎單位,其成交價是1,000萬元及向銀行貸款了700萬元,雖然向銀行申請貸款時,銀行通常也要求一份保額最少700萬元的火險,但因現時香港建築成本每平方呎只是約3,000元,因此一份300萬元的火險也應足夠。

    貸款人只需要向銀行提出要求,選擇以重置費來計算保障額便可以(但銀行可能要求收取評估費用)。另外,很多大型屋苑的物業管理公司也已為全幢大廈購買一份火險,通常銀行也接受這類保單,而不用貸款申請人額外購買火險。

    第三者責任保險更可取

    因意外導致物業重置的機會是很少的,至少比忘記關水喉引致水浸的機會少!水浸除了引致家中財損失之外,有時損失可以比想像大很多。舉個例子,有朋友其出租單位的租客因忘記關水喉,導致大堂水浸及大廈升降機損壞,大廈業主立案法團連同管理處便要求業主負責相關維修費用,其金額更達數十萬元。所以作為業主,除了火險之外,更值得為物業購買第三者責任保險。

    如果是自住物業,建議購買一份基本的家居保險,因家居保險除了保障家中財物之外,更包括因家人或家傭疏忽而導致第三者的損失;如果是出租物業,建議安排一份業主責任保險,這可減少因為租客疏忽而引致業主承擔責任。

    勝利保險行政總裁 黃鈞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