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博盒子侵權53頻道 負責人判4年賠償逾1.3億 | 公視新聞網 PNN

安博盒子侵權53頻道 負責人判4年賠償逾1.3億

發布時間: 更新時間:
網路電視盒安博盒子,涉嫌盜取多達18家電視台,共53個頻道訊號,供給購買安博盒子的民眾免費觀看,新北地院今(27)日依違反著作財產權罪,判處負責人黃博詮4年徒刑,台灣安博科處罰金100萬元。附帶民事求償部分,判決每個頻道250萬元,黃博詮和台灣安博須連帶賠償超過1億3千萬元。

東京奧運期間,藝人陳建州網路發文幫台灣選手加油,卻被發現他使用安博盒子違法觀看體育台轉播的賽事,引發軒然大波。

檢警追查,發現安博盒子的負責人黃博詮和中國盜版業者合作,藉由竊訊盜播18家國內電視台,共53個頻道的影視作品,透過安裝特定APP就可以終身免費收看國內外各大頻道節目。

新北地院刑一庭長陳正偉指出,「合計有18家電視公司、53台頻道,每一頻道新台幣250萬元的損害賠償,合計1億3250萬元的賠償額。」

新北地院27日宣判這起違反著作財產權罪的案子,認為安博盒子違反《著作權法》,判處黃博詮4年徒刑,台灣安博科處100萬元罰金;附帶民事求償部分,判決每個頻道250萬元,黃博詮與台灣安博須連帶賠償超過1億3千萬。

政大傳播學院兼任教授鄭自隆表示,「有線電視業者要交給那些衛星電視1年都要好幾億,台灣的電視產業經營非常辛苦,電視產業收入,是靠廣告跟所謂的授權費。」

學者認為,判賠1.3億一點也不多,因為台灣的電視產業營運模式是由衛星電視業者產製影視節目,售予有線電視業者,再銷售給觀眾;觀眾每月支付訂費,有線電視業者再將一部分,作為授權費,付給衛星電視業者,再投入內容產製。

如果透過安博盒子看免費電視,不只對衛星電視不公平,也破壞整個運轉模式。

NCC副主委翁柏宗指出,「依據《電管法》規定,未經審驗之射頻器材不得販售,民眾購買無線機上盒應注意是否有審驗認證。」

由於NCC從2016年開始加強抽驗機上盒的無線射頻功能,至2023年底,已經有91款被廢止審驗證明,呼籲民眾,不要購買沒有審驗合格的機上盒,共創優良的產業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