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廣告 請繼續往下閱讀
對此,大考中心證實有這件事情發生,但因為是首例,目前還在搜集相關資訊,以釐清整個事件過程,至於是否會對攜帶寵物鼠的考生懲罰,以及對受驚嚇的女學生補償等,還須等相關資訊搜集完整後,再送交考試委員會審議,考試委員會預計 2 月 18 日召開。
根據大考中心公布的《 110 學年度考生應考注意事項》提到,考生出現侵害其他考生、監試人員或試務人員之人身安全,或嚴重擾亂試場秩序、妨害考試公平之行為時,得中止其該節考試或取消其考試資格,並依法追究其責任。不過相關處置還有待考試委員會審議。